视频监控属于什么证据?
一、视频监控属于什么证据?
可以看作带有电子属性的、特殊的视听资料。
监控视屏属于视听资料还是电子数据一直存在争议。视听资料也好,电子数据也罢,其实都仅是我国法律在证据类别上的分类方法,(多数国家没有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而是将其划归某种传统的证据形式, 如英美法国家归入书证,其他国家则归入物证)。
而电子数据更是在 2012 年刑诉法修改中才正式明确,才将其与视听资料并列为同一类证据形式. 所以电子数据、视听资料均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逐步出现的新的证据形式,其包含领域和研究范畴也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但监控视屏是2012年以前就有的对吧。)
对于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关系以及具体范畴,不仅学术界存在较大的争议,同时也缺乏对两类证据予以区别的正式法律文件。
依据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视听资料表现为录音、录像设备,电子计算机磁盘等。电子数据的类别包括为当今网络社会经常使用的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电子公告牌记录、电子资金划拨记录、网页等文件。
二、视频监控作证据的标准?
首先这份监控录像必须是原件,如果原件不易提取的,可以用复制件,但要证明复制件和原件一致。
其次要对监控录像的提取、制作过程进行记录和说明,包括监控录像中显示的时间与北京时间是否有误差,制作过程中是否有剪切等行为。如果要对监控录像进行无修改鉴定的,还需要有鉴定结论。以上是监控录像作为刑事证据的基本标准,如果不是刑事案件的话,标准会相对宽松一些。
三、监控视频不完整能作为证据吗?
监控视频属于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如果可以达到你想要的证明力度,监控视频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附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四、交通事故监控视频超速界定?
区间测速,指在同一路段上设置两个相邻的测速点,通过测量车辆经过前后两个测速点的时间来计算车辆在该路段的平均行驶速度,并依据该路段上的限速标准判定车辆是否超速。
五、交通事故视频证据会留档吗?
交通事故视频不会留下档案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已经报警,交警也勘查了现场,但事故比较轻,没有人员受伤,车损也不严重,事故双方协商后能私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原因分析,当事人如果和其协商私了解决就不会存在档案中,对当事人的影响不大。
六、交通事故后可以看监控视频吗?
1、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可以看事故的录像的。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七、交通事故监控视频可以自行保存吗?
不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委托律师。
可以去交通局申请查看,也可以委托律师查看即可;交通事故录像已经公开的,可以在网上查询。交警部门可以调阅所有视频监控,包括单位内部没有与公安联网的所有视频监控资料,其他人无权调阅的。城市道路监控系统在治安防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监控系统、拓展它的各项功能,不仅可以降低其建设和维护成本,而且可以为交通、治安等各类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支持,大大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效率。道路监控以快球监控为主,监控点分布在车流、人流比较集中的道路交叉口、重点路段,通过图像传输通道将路面交通情况实时上传到道路监控指挥中心,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据此及时了解各区域路面状况,以便调整各路口车辆流量,确保交通通畅。对监控路面车辆的违章情况,能及时发现并安排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等,而且可以为交通、治安等各类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支持,大大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效率。
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监控录像是最有力的证据吗?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监控录像可以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但并不一定是最有力的证据。具体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和相关因素。
监控录像可以提供客观的画面记录,能够还原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包括车辆的行驶轨迹、速度、事故发生瞬间等。它可以帮助调查人员了解事故的经过,判断每个当事人的行为和责任。
然而,监控录像也可能存在一些限制和局限性。首先,监控设备的位置和角度可能影响到录像的清晰度和视野范围,可能无法完全捕捉到整个事故过程。其次,监控录像也可能存在遗漏或缺失的情况,因为并非所有地区都有完善的监控设施覆盖。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除了监控录像,还可以依据以下其他证据来作出判断:
1. 事故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可以了解事故发生地的环境、道路条件以及车辆碰撞留下的物证等。
2. 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当事人及目击者的陈述和证言可以提供关于事故发生时的个人观察和记忆。
3. 停车位置、痕迹和损伤情况:通过分析车辆的停放位置、刹车痕迹以及车辆损伤情况,可以推断车辆碰撞的过程和角度。
4. 交通事故报警记录:可以参考报警记录,了解当事人对事故的报告内容和报案时间等。
5. 专家鉴定和技术分析:如需要,可以请交通事故鉴定专家进行技术分析,包括车辆碰撞动力学、事故重建等。
综上所述,监控录像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重要证据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最有力的证据。应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并由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九、视频算不算证据?
视频算证据。但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噪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证据的分类
十、交通事故证据清单范本?
交通事故的证据清单范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下是一个基本的交通事故证据清单范本:
一、基本信息
1. 事故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驾驶证号、行驶证号、保险公司及保单号。
2.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状况。
3. 涉及车辆类型、号牌及车损情况。
二、现场情况
1. 事故现场照片(至少4张,包括全景、碰撞点、损失部位、路面痕迹等)。
2. 现场录像或视频(如有)。
三、驾驶员和乘客
1. 驾驶员或乘客的询问记录(姓名、联系方式、证言等)。
2. 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证言(如有)。
四、现场勘查记录
1. 交通警察的现场勘查记录。
2. 交通警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五、车辆检验报告
1. 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车速、制动、灯光、转向、轮胎等。
六、车辆维修报告
1. 车辆维修机构出具的维修报告,包括维修费用、维修项目等。
七、其他证据
1. 监控摄像头拍摄的视频(如有)。
2. 公共交通监控视频(如有)。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交通事故证据清单范本,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上一篇: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下一篇:五级伤残属于什么护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