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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协商好了交警还会查监控吗?

交通事故 2024-11-08 03:04

一、交通事故双方协商好了交警还会查监控吗?

只要没有酒驾醉驾毒驾等必须追究的情形,事故双方愿意协商处理,交警并不会继续深入调查。

交通事故本来就可以协商,双方协商完毕,进行简要登记备案就可以了。

一定要注意的是,一但选择进行了协商解决,哪怕后续有争议,交警也不会受理了,只能去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交通事故后多久到交警队协商过程?

需要的,没有时限规定,但最好在十日内到交警队进行处理。如果与对方达不成协议,那你们双方申请交警队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去交警队调解,那就比较麻烦了。拿着交警开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去法院起诉(简易流程适用于法院调解)。

三、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期间可以回家吗?

如果伤情有好转,可以活动了,是可以回家的。理理发,洗个澡,换换衣服。但前提是必须和医生护士说一下,签个出外申请书,如发生其它意外于医院无关。不管是交通事故还是原因住院,恢复的差不多了都可以申请回家,清理一下内务。经过医生和护士同意后才可以离院。

四、住院期间陪床的被子啥的要自己带么?住院期间?

住院陪床最好是自带被子,一来呢是使用自己的被子比较卫生;二来是不用花冤枉钱钱向医院租借被子。如果你实在是不方便携带被子过去,一般中医院也会有被子租借给你用。

五、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好交警会如何处理?

事故处理和赔偿处理是两个概念。对于交通部门,主要责任是认定双方的责任,写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下达后,交通部门的工作也就搞一段落。

至于赔偿问题,交通法上是这样规定的“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安全法实施细则上又进一步规定:

“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至于扣留车辆和放还,目的不是为了赔偿争议的解决,交通法上规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至于争议的伤者赔偿问题,应依照相关法律解决,而不是当时人自己的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赔偿问题的司法解释中规定: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同时还规定:

“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后关于押金,不是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权利,应该属于当时人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自愿选择。

建议楼主认真理解相关法律,整理和完善所有证据,如果证据合法仍然觉得对方欠付赔偿,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六、交通事故交警通知去协商不到场会怎样?

交警通知你去处理交通事故并且协商,如果你不去,一)你们就没办法协商解决了事故了,二)事故的判定可以能会对你不利。所以还是抽空去交警队解决为好。

七、交通事故住院期间保险公司来人吗?

伤者出院不需要保险公司到场,伤者治疗好了出院后,把住院期间的费用发票交给肇事方司机,到他的保险公司报销就可以。

同时还可以主张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这时需要事故双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坐下来协商,看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达到伤者的满意,直接签订赔偿协议。

保险公司会在一周内把钱打进伤者的账户,或者打进肇事司机的账户,然后由肇事司机转给伤者。事故出来就完毕了。如果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是伤者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赔偿多少。

发生交通事故去调解赔偿,是需要保险公司的人也到现场参与调解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八、离职协商不成的期间要上班吗?

离职协商不成的期间是需要上班的,这是必须的一个职业操守,而且在这期间上班,为将来自己寻找一个新的工作,也会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

九、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成,交警队几日出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中,双方就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受害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赔偿多少。  关于车辆扣押。交警在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的3天后,就应该放车,继续扣押就是违法的。交警的工作在下达认定书后就结束了,可以组织双方调解,也可以不调节,调解不成的,只能是起诉到法院。但有个情况就是伤者要是保全了你的车辆,那么就不能提车了,但可以交保证金把车提出来。保证金的多少视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你车辆的价值。伤者要是3天内没有保全的,交警必须放车。  关于起诉,车辆保全后,伤者必须在30天内提起诉讼,超过30天未提起诉讼的,保全失效,法院应该放车。

十、交通事故住院清单可以要几份?

被告一个人的话打印三份。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约有15个赔偿项目,

二,需要律师起草的诉状、身份证、事故认定书、住院的病例和缴费单据、误工及护理费用的证明。

最好在起诉的同时对对方的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保全需在事故认定书送达5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