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放弃上诉后,还能上诉吗?
一、离婚判决放弃上诉后,还能上诉吗?
不能。民事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离婚判决后,当事人放弃上述上诉,意味着自己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一审判决自然生效,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没有提起上的当事人自己承担后果。
当然,也可以申述,要求重审,但没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纳。
二、法院判决过了上诉期还能上诉吗?
1.判决过了15天上诉期就开始生效,对于生效判决不可以上诉,如果确有错误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 2.审判监督生效可以由三种途径来启动。 第一种是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种是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三种是上级检察院抗诉。第一百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申诉就是第二种情况,申诉的理由有以下几种,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三、中院终审的判决还能上诉吗?
我国实行 二审终审制 二审终审败诉后,判决生效 想要再打官司,就要走再审程序。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申请在审。 可以向中级法院,也可以向高级法院提出再审 但不一定接受你的再审,他们会在3个月内审查你的申请,如果确实是有新的证据证明新的事实 他们会启动再审程序,要么发回重审,要么改判,要么驳回诉讼请求
四、法院判决离婚后对方向中级法院上诉怎么应诉?
决定上诉,就15天内准备好上诉状,办理上诉手续。不过,离婚案件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建议带材料找律师研究一下,看你一审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让法院判决离婚,如果不够充分的话,这种案子没必要上诉,过六个月再起诉吧。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咨询完毕请及时评价并结束咨询。
五、二审判决后还能上诉吗?什么是申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二审判决出来后,判决书的日期就是终审日期,无法上诉。但是,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下,都以提出再审,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扩展材料:以民事方面为例,《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如果不符,申请再审的请求就会被驳回或者不予受理。
六、中级法院判决离婚后,不服判决还可以上诉到高级法院去吗?
没有终极判决二审是终审判决,做出立即生效一方如果认为判决错误,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七、中院判决后不服怎么上诉?
1、如果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的,则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如果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二审判决的,则自判决送达之日即生效,如果对判决不服,则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八、上诉到高院后还能上诉吗?
不能上诉,但能抗诉(检察监督)。
现行民事诉讼法确立了3+1的救济程序。
所谓3是指法院内的救济程序,即一审、二审、再审。
所谓1是指检察机关的救济程序,即检察监督。
如果省高院再审驳回申请,法院内部的救济程序基本走完了,只能申请检察监督。
申请检察监督应到做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
该检察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有问题,可以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也可以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其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原则上法院无需再审查,直接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并做出相应裁判。
并非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法院一定会改判,主要还看案件本身是否有问题。实际上,经抗诉改判的比率并不高。
以上是3+1的救济程序,如果均未如愿,还可以试试以下两个方式。
一是,如果当事人提出的检察监督申请,直接被受理的检察院驳回,决定不予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该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复核,还有一些机会,尽管成功率并不高。
二是,通过向法院(本级或上级法院均可))反映情况,如果法院认为原裁判文书确有错误,可能会启动院长发现程序纠错。上级法院发现错误的,会直接要求下级法院纠正。如果是本级法院院长发现错误的,必须通过审委会决定是否再审。
九、吴谢宇上诉后判决结果?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吴谢宇案。一审过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吴谢宇母亲生前住所的邻居对记者表示,既然吴谢宇做出这样的事情,就应该承担应有的后果。
十、上诉后的判决结果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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