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伤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人身损害侵权行为的时候就需要,侵权的责任人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赔偿的依据往往是伤情的鉴定结果,对伤情进行鉴定需要一定的材料,那么伤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
《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区别?
交通事故伤情签定和伤残鉴定都是公安法医鉴定,只是伤害程度不同,伤害程度较轻,无后遗症无法评残,就只能签定伤情(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鉴定等级是根据伤害部位骨折截肢和后遗症等,按相关规定评伤残鉴定等级。
三、交通事故脑震荡需要做伤情鉴定吗?
交通事故脑震荡需要做伤情鉴定,如果要是脑震荡的话,那么就已经是属于重伤害,无论是对交通肇事者,还是事故的受害者,意义都有所不同,造成重伤害的,赔偿金额也要比较多,事故肇事方的责任也要相应的加大,受害者也能保证自己的一些权益,所以说交通事故脑震荡一定要做伤情鉴定。
四、交通事故做伤情鉴定是不是需要先做伤残鉴定?
谢邀。首先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两种不同的鉴定,题主注意看一下你需要的是哪一种。伤情鉴定:必须由办案单位委托,由公安机关受理鉴定,用于案件定性,结果有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不构成轻微伤这几种,轻伤以上为刑事案件,目前大部分地区是不收费的。伤残鉴定:这个可以个人委托,也有由法院指定的情况,由社会鉴定机构进行,用于民事赔偿,结果就是大家一般熟知的几级伤残,这个收费并且费用不菲,据我了解是按照几处伤残来分别收费,各地执行费用不同,本地一处伤残800好像,比如鼻骨骨折加肋骨骨折,分别定残,收费1600。这个结果是为了赔偿,比如十级伤残,那么民事诉讼中除了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额外赔偿
28000-36000
左右的伤残补助金,一处赔一次,伤残等级越高赔的越多。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互不干涉,有的法医在伤情鉴定的时候会告诉你“你这个可以做伤残”,也可以主动问一下。有的伤情不足以轻伤但是足以构成伤残,比如一侧单纯鼻骨骨折;有的足以构成轻伤但是不构成伤残。至于是用什么打的,这个叫做致伤物判断,案情需要的时候办案单位会提出要求,当然是可以做的,不过不会直接判断是板砖还是镇纸,会判断钝性暴力、锐器、大平面物体、具有一定特殊形态物体、巨大暴力、高坠等。以上,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五、伤情鉴定是鉴定什么?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六、不服伤情鉴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工伤重新鉴定程序如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工伤二次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提出工伤伤残重新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七、伤情鉴定都需要医院出什么?
只是需要医院提供病历复印件就可以了。伤情鉴定现在不管是在公安机关办理案件阶段还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阶段需要做的伤情鉴定。都是由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由第三方鉴定机构,或者公安机关的法医出具鉴定,对于医院来讲只是负责提供伤者的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就可以了。
八、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和时间?
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综合评定:
第一、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第二、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第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九、交通事故中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主要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
伤情鉴定又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可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而其中重伤又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可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伤残鉴定则是指对当事人因受伤所致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2、鉴定标准不同。伤情鉴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进行鉴定。伤残鉴定则应不同的致残原因,分别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例: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进行鉴定,因工伤致残的,则应按《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进行鉴定。3、鉴定机构不同。伤情鉴定一般应由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由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十、伤情鉴定需要写哪些内容?
病历诊断书影像资料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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