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是车主支付还是司机支?

交通事故 2024-11-09 03:22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是车主支付还是司机支?

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是:

1、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2、现场处理和调查

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3、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4、认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5、索赔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安葬费出多少?

今天跟大家分享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丧葬费”的计算标准。丧葬费是指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所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该赔偿项目虽然有实际花费,但不按实际支出来计算,而是依法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以六个月的总额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性别、户籍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例如2018年某天,在北京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该案在北京某法院立案起诉,那么丧葬应依据2017年度的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根据北京统计局的发布,2017年度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八千四百六十七元(8467元),那么本案中丧葬费应为八千四百六十七元乘以6个月,即为五万零八百零二元整(50802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成都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

1、我们需要进行报警处理。假如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以下的任意情形之一的话,当事人应该立即保护事发现场并且报警:

第一,有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

第二,事故中有财产损失,并且事故的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一个事实有争议,或者是,对事故的一个事实究竟是谁的责任并没有争议,但是在协商究竟应该赔多少的上面发生了争议,并没有达成一致。

第三,事故的机动车辆没有车牌,保险标志以及合格标志的。

第四,运载了有害物质或者气体的车辆。

第五,碰撞到了公共设施的。

第六,没有驾驶证的。

第七,酒驾或者是吸毒、服用了精神药物之后驾驶的。

第八,不能自己移动车辆的。在发生了财产损失事故的时候,并且还具有上述所说的第二到第五点的,车辆可以进行移动,在报警了之后,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之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是标画停车位,然后再把车子移动到安全并且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待交警来进行处理。

2、是事故现场的一个处置。

假如在事故中造成了人员死亡的,在经过急救以及医疗人员的确认之后,并且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然后尸体应该被存放在相关的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是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交警进行勘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的照片、绘制现场图,以及各种取证。如果事故发生了三人以上死亡的情况,应该进行现场的摄像。有关的痕迹以及证据可能会随着时间、地点以及气象等等的原因导致消失,所以交警也应该及时进行固定或者是取证。

3、是进行检验和鉴定。

在现场的调查结束的那天起后的三天之内需要进行检查检验以及鉴定的,应该上报上一级的相关部门进行批准。对于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的鉴定,应该由省级的人民政府所指定的医院来进行鉴定。

4、是进行认定的环节。

公安机关应该在事故发生的十天之内来制作交通事故的一个认定书。对于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是鉴定的,应该在结论确定的五天之内制作道路的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如果发生的事故有死亡,那么相关部门在制作认定书之前应该召集各方的当事人到达现场,进行公开的调查取证。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一些证据,不得公开。如果当事人没有到场的,相关部门应该进行记录。

5、进行处罚以及执行。

如果是专业的运输单位在六个月之内发生了两起三人或三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话,并且单位负事故的主要或者是全部责任,那这个单位就需要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批准后,作出责令期限并且消除安全隐患的决定,禁止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

五、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要拘留?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司机不一定被刑事拘留,要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来判定。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六、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吗?

你好,这种情况已经达到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标准,刑事责任是难免的了,但是否坐牢得看具体情况。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由交警根据各方过错以及与事故的因果关系,认定事故各方应负的责任。事故责任从轻到重分为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如果被认定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定刑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如果有逃避、醉驾等情形,则可能判处更严重的刑罚。

因此,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并且负全部责任的,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对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不是累犯,并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缓刑类似于民间所说的监外执行。即判决被告人有罪,但不需要实际服刑,给予一定期限的缓刑考验期,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也没有违反缓刑期间相关规定的,原判决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不再执行,也就是不需要坐牢。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这类非主观故意类犯罪,如果不是累犯,又能够主动赔偿损失并且得到死者亲属谅解的,争取缓刑的概率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交通事故中致一人死亡并负全责,虽然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如果不是累犯并积极赔偿,争取缓刑不用实刑坐牢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

七、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车主主责,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者,涉嫌了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八、驾驶员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车主是否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驾驶员与车主属于雇佣关系,驾驶员无需承担责任,所有的赔偿责任都由车主承担。如果驾驶员是借用车主的车辆,所有的赔偿责任都由驾驶员承担,与车主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特种车作业出事故致人死亡,交强险赔不赔?

不赔,他并非由于车体造成,而是特种车在作业过程中,吊装钢管时,因操作不当造成工地一工人身亡,按照保险条款属于认为照成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十、车祸致人死亡死者儿子有轻度智障怎么赔?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