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交通事故治疗结束出院后死亡怎么赔偿?(植物人)?

交通事故 2024-11-09 18:17

一、交通事故治疗结束出院后死亡怎么赔偿?(植物人)?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二、交通事故打官司出院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交通事故索赔往往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为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出院后伤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

2、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确定对方信息);

3、医疗费票据(证明治疗支出的费用);

4、住院证、出院证(附加的医嘱可以证明休息时间、误工时间等);

5、诊断证明、病历等(确定受伤情况)。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般需携带身份证、病历、大病历复印件、治疗终结报告等。

三、打官司需不需要被告方自己辩解?

可以的, 被告人的辩解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事实的否定或部分否认(注:此文中的被告人包含犯罪嫌疑人范畴),律师辩护是提出被告人罪轻、无罪、免于刑事处罚等的证据材料和意见,两者的目的都在于对抗控诉方的指控。

只不过被告人的辩解是被告人自我的认识,免不了有认知错误的地方出现,而律师的辩护是站在法律的层面为被告人说话,使得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司法对待。希望可以帮到你

四、交通事故需不需要双方去签字才算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但不是必须的: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车祸结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表);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事故前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4、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5、车辆受损评估表。

五、发生交通事故报工伤需不需要医院出具用药明细?

不需要

车祸的工伤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六、交通事故无责方需不需要先垫维修费?

正常来说,无责方不垫付修车费用,应该是车来那个修好后,全责方去交款,然后拿着发票到他的保险公司报销。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肇事方都不垫付修车费,那么无责方可以自己先交费,然后把发票给全责方,报销后在返还给无责方。

七、做别人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需不需要付法律责任?

一、办理程序  向 112 指挥中心报警, 112 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 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 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 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 是否共同申请调解 → 组织调解 → 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 → 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

  二、提交的资料  1 、持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 、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  3 、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⑴死亡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不服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六、交通事故的赔偿  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也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时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不成一直意见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八、七十岁老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自己需不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首先酒后驾驶就已经是是严重违法行为了,其次无牌无证摩托车是禁止上路行驶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你要承担全部责任。

九、交通事故出院后复查的话可以在别的医院拍片子吗?原医院需要再开具诊断书吗?涉及打官司,我怕不报销?

复查可以在原住院医院也可以在其他医院,不过建议还是在正规的大医院进行,同时保留好检查报告单以及票据,有CT、DR片也一并留存,只要费用合理的都是可以报销的。

十、骑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车扣在停车场,去拿车需不需要付停车费?

需要 一般都是十块钱一天,从你摩托车被交警拉到停车场开始,强烈建议尽快赎,,因为停车场的把你摩托车丢一边,不管太阳暴晒下雨什么的,,一般都是露天的停车场,摩托车跟垃圾一样放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