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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属于重伤吗?

交通事故 2024-11-10 19:26

一、一级伤残属于重伤吗?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伤残鉴定

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伤残等级和轻伤、重伤之间是没有可比性的。一个是属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是在员工康复之后进行鉴定的,而一个是属于伤情鉴定,是作为处罚依据在受伤之后就可以进行鉴定,所以两者之间是无法进行对比的。使用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重伤是属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另一个需要根据事故性质来决定使用何种伤残鉴定标准。

二、重伤一级能达到几级伤残?

属于几级伤残,需要当事人去做伤情鉴定来判断。具体如下:

1、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三、发生交通事故,伤残几级算是重伤?

交通事故伤残八级可能是重伤,也可能是轻伤,因为不能以伤残等级去判断是轻伤还是重伤。要根据受伤时的症状鉴定轻重伤。8级伤残属于伤残级别,轻伤重伤属于伤情等级,两者是不一样的鉴定,奉行不一样的鉴定标准,具体以伤情鉴定意见为准。

四、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是轻伤还是重伤?

交通事故伤残九级属重伤等级。

五、交通事故腰部九级伤残算重伤吗?

伤残与重伤不是同一个范围的概念。

伤残是伤情稳定后所作的鉴定,伤残等级高低是指对今后生活的影响程度;

重伤轻伤是指受伤当时的严重程度。有时候会出现受了重伤也不一定会有伤残等级的情况。但是,一般来讲,大部分的九级伤残属于重伤。

六、伤残和重伤哪个严重?

伤残和重伤,是两个有联系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身体受到重伤是可以恢复的 。而伤残是受伤以后身体致残 ,一部分的身体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或者全部功能丧失 ,并且通过伤残鉴定中心,鉴定后并出示鉴定证书 ,在法律上认可的鉴定 ,才能认定为伤残 。所以伤残要比重伤严重。

七、重伤五级伤残范围?

凡符合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

1)四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4)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5)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运动性失语;

7)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8)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11)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12)一侧前臂缺失;

13)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14)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

17)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8)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19)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20)四肢大关节之一人工关节术后遗留重度功能障碍;

21)一侧膝以下缺失;

22)第Ⅲ对脑神经麻痹;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28)双耳听力损失≥81dB;

29)喉或气管损伤导致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

30)吞咽困难,仅能进半流食;

31)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喉保护功能丧失致饮食呛咳、误吸;

32)一侧上颌骨缺损>1/4,但<1/2,伴软组织损伤>10cm2,但<20cm2;

33)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损伤>10cm2;

34)一侧完全面瘫,另一侧不完全面瘫;

35)双肺叶切除术;

36)肺叶切除术并大血管重建术;

37)隆凸切除成形术;

38)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半流食者;

39)食管气管(或支气管)瘘;

40)食管胸膜瘘;

41)胃切除3/4;

42)小肠切除2/3,包括回肠大部;

43)直肠、肛门切除,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44)肝切除1/2;

45)胰切除2/3;

46)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47)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48)一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49)尿道瘘不能修复者;

50)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51)放射性损伤致生殖功能重度损伤;

52)阴茎全缺损;

53)双侧卵巢切除;

54)阴道闭锁;

55)会阴部瘢痕孪缩伴有阴道或尿道或肛门狭窄;

56)肺功能中度损伤;

57)莫氏Ⅱ型Ⅱ度房室传导阻滞;

58)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不需安起博器者);

59)中毒性血液病,血小板减少(≤4×1010/L)并有出血倾向;

60)中毒性血液病,白细胞含量持续<3×109/L(<3000/mm3)或粒细胞含量<1.5×109/L(1500/mm3);

61)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62)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50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177μmol/L(>2mg/dL);

63)放射性损伤致睾丸萎缩;

64)慢性重度磷中毒;

65)重度手臂振动病。

八、交通事故一级伤残康复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九、二级伤残属于严重伤残了吗?

  二级伤残与轻重伤是按照不同的鉴定标准作出的鉴定结论。二级伤残是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或者人身损害侵权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作出的鉴定结论,适用于工伤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轻伤或者重伤是司法鉴定机构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作出的鉴定结论,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二级伤残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伤害,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应当构成重伤。

十、二三级伤残是重伤吗?

这个没有统一规定,两者的参考依据是不一样的。一个是法医司法鉴定,一个是人体伤残程度鉴定。一般情形,法医司法鉴定的1-4级算是重伤,但也不是绝对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2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6)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