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做伤情鉴定可以和解吗?
一、交通事故不做伤情鉴定可以和解吗?
交通事故人伤还没有做伤残鉴定的理论上是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仅限月以下情形: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三)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可以报警。
二、轻伤可以不做伤情鉴定直接私了吗?
轻伤私下解决可以协商但是要看轻伤的程度,如果没有立案的话可以私下解决但是要被立案了估计这个解决程度有一定的困难了,因为轻伤可以直接刑事拘留了,够判刑的条件了,所以想私下解决第一时间应该马上处理,积极和对方去沟通也许还有缓和
三、伤情鉴定多久内不做就会失效?
申请伤情司法鉴定的时效期是多久
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三个月,通过办案公安局、律师事务所、法院都可以委托。
二、伤情法医鉴定的相关介绍
伤情鉴定是通过公安机关进行的,目的在于确定受害人的伤害程度,是否需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鉴定结论分为不构成伤害,轻微伤,轻伤,重伤,如为轻伤或重伤,加害人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不做伤情鉴定的案子怎么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拒绝做伤情鉴定,在办案的期限内,公安机关会按照治安案件,对案件依法处理。
五、如果不做伤情鉴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如果不做伤情鉴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伤情状况,不能得到赔偿或者追究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伤情鉴定的法律依据,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六、伤情鉴定做不做有什么区别?
1、做伤残鉴定和不做伤残鉴定的区别为,做了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的,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的,如果没有进行评残,无法评定有没有伤残,无法获得伤残补助金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不做伤情鉴定派出所怎么处理?
伤情鉴定是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依据,不做鉴定便无法做出公证有效的处理。
八、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区别?
交通事故伤情签定和伤残鉴定都是公安法医鉴定,只是伤害程度不同,伤害程度较轻,无后遗症无法评残,就只能签定伤情(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鉴定等级是根据伤害部位骨折截肢和后遗症等,按相关规定评伤残鉴定等级。
九、交通事故做了伤情鉴定还可以私了吗?
可以的,伤情鉴定跟协商赔偿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伤情鉴定只不过是对受伤情况做一个法律鉴定,在赔偿中有一个标准而已,所以有了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协商赔偿才能依据鉴定情况做出更准确的赔偿,所以是可以协商赔偿私了的,也可以走司法诉讼。
十、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和时间?
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综合评定:
第一、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第二、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第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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