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鉴定伤残需要什么材料?
一、义乌鉴定伤残需要什么材料?
义乌鉴定伤残需要材料如下: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接着到当地的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二、浙江平湖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浙江平湖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哪里
三、交通事故受害方什么条件可以自己去做伤残鉴定?
一、 交通事故受害方什么条件可以自己去做伤残鉴定?
可以由个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
(1)受伤鉴定委托书;
(2) 病历:
①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要有对应的盖章;
③光片、C片、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
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之前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 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
(7) 送检材料清单需要一式二份。
二、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残的,是需要根据实际的伤残后果来进行赔偿处理的,特别是交警部门应当首先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依据实际来形成事故责任报告,后期是需要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来进行赔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四、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去做?
伤残鉴定一般的司法鉴定结构都可以做,对于患者来讲一般是3-6个月之后,如果患者受到了一些特殊的损伤,需要等更长的时间再做伤残鉴定,等到伤情治愈或者病情稳定了后再做会更好些。不过你可以先参考看下最新的人体损害标准。
五、去做伤残等级鉴定还需要挂号吗?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也无需提前挂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
六、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去做吗?
伤残鉴定不可以自己去做,伤残鉴定都是先提供材料,上报以后统一安排时间,等到通知才可以去做,当然必须自己到场,提供医院的影像资料,一般是提前通知时间地点,记住按时去就可以,因为伤残鉴定聘请的专家都是临时组成的,不是固定的,一个月也就集中安排几次。
七、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八、做伤残鉴定需要手写什么材料吗?
(一)、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资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二)、 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九、是自己去做工伤伤残鉴定还是公司去做,到哪儿去做鉴定?
可以自己去。先做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再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由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认可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所以最好咨询所在地社保局或拨打12333咨询。
办理工伤案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
二、工伤程序:首先,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重做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重新鉴定一般需要30天,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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