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加车损险是不是需要验车
一、后加车损险是不是需要验车
如果您是一位拥有私家车的车主,那么购买车辆保险对您来说肯定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毕竟,保险可以为您的车辆提供保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或损坏。在购买车险时,您可能会遇到许多不同的保险类型和政策选项,其中包括“后加车损险”。
什么是后加车损险?
后加车损险是一种车辆保险附加险,可以在购买车险后加入。它提供了对您的车辆进行全面损害赔偿的保障,无论是因为事故、自然灾害还是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坏。这意味着,即使您在事故中自己造成了车辆损害,保险公司也会对您的车辆进行修复或赔偿。
为什么需要验车?
在购买后加车损险之前,保险公司通常要求车主进行验车。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它可以确定车辆现有的损伤或问题,以避免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拒绝提供赔偿。
验车的过程包括哪些内容?
在验车过程中,您可以选择将车辆带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由保险公司指定的服务中心进行检查。验车员将会对车辆的外观、机械和电气部件进行细致的检查,以确认车辆是否存在任何现有的损伤。这将包括车辆的车身、发动机、变速器、悬挂系统、制动系统等方面。
为什么验车是必需的?
验车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车辆的真实状况,并确保车辆没有隐藏的损伤。这可以保证保险公司在提供后加车损险服务时不会为已存在的问题提供保障。此外,验车还可以为车主提供一份车辆的全面检查报告,以便及时修复和维护车辆。
验车的时间和费用
验车的时间和费用取决于车辆的型号、年份和所在地区的要求。一般而言,验车通常需要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费用也会因服务中心和车辆特点而有所不同。车主应提前了解车辆验车的要求,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和预算。
如何选择合适的后加车损险
在购买后加车损险时,有几个因素需要考虑:
- 保险公司的信誉: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保险公司可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赔偿。
- 保险条款和范围:仔细阅读和理解保险条款,确保了解保险的覆盖范围以及可能存在的免赔额。
- 保险费用:与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比较,选择合适的价格与保险范围。
通过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您可以选择到最适合自己需求和预算的后加车损险。
总结
后加车损险作为车险的一种附加险,为车主提供了全面保障。然而,在选择并购买此保险之前,验车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可以保证车辆的状况和损伤被准确记录,并避免在事故后保险公司对已存在的损伤拒绝赔偿。因此,如果您考虑购买后加车损险,请确保完成一次全面的车辆验车。
二、交通事故车损和人身损害要分开起诉?
侵权责任法出来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已经统一规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此,应当可以一并起诉的。但前提是,车的所有权人和受害人为同一人。
三、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车损和货损如何起诉?
一、是否双方都可提起诉讼
同等责任,就是自己要承担自己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一半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对方一半责任,是双方都可以起诉,但是要计算清楚损失的赔偿数额。
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认定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就是说双方对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双方对造成事故的所有损失个承担50%的责任,因此对损失后果原被告应均分,不管是起诉人,还是被起诉人,也就是不管原告还是被告,都不用承担全部责任。
四、欠银行钱被起诉后没钱还怎么办?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强制执行方法: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
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五、如果别人欠钱,起诉后,被告没钱,那怎么办?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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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通事故车损给对方赔付后,对方还以车损为由要钱?
交通事故发生后后,会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定责,然后双方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进行理赔。理赔的范围就包括车损的维修费用,购买保险的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交通事故对方的车损已经赔付结束,那么就算已经处理结束了,对方没有理由再以车损来问你要钱的,你可以拒绝再另外支付。
七、交通事故定损后可以拿车了吗?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您的车辆出现了一些使车损交通事故,定损之后是不可以拿走车辆的,您的车辆需要去指他指定的地方去维修,还有就是说您发交通事故有没有跟对方相互签谅解书,有没有跟对方去达成谅解对方,您的案件有没有去处理,只有处理案件之后了,您的车辆才可以拿走,如果你没有处理的话,您是不能够把车辆拉走的。
八、交通事故后交警通知去验车,怎么处理?
根据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此外根据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直白的说,扣车是因为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即必须不再扣留。
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可以要求交警放车,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
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
交警是无权以赔偿未谈妥为由扣你的车。遇到此类问题最佳方式:先找办案民警,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办理放车手续。如果不给解决,建议你到交警局信访办投诉(也可直接找该交警的领导咨询)。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最多20天,没特殊情况,超过时间就可以投诉了。
九、交通事故维修完毕后可以要求验车吗?
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但事故还没有结案,这样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就可以正常年检的。
2、车辆在扣押期间错过年检时间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证明,拿着证明去年检也不罚款和扣分的,否则错过年检时间是要罚款200元扣3分的。
3、事故中无责一方的车辆,只要交警放行了,就可以正常年检。和事故是否处理完毕没有因果关系。
十、公司拖欠工资起诉后公司还是没钱付款怎么办?
谢邀。希望能给你一些真正的建议。理解申请劳动仲裁。原因有三:1、劳动监察已经等了那么久了,但没有什么反应。证明两点,要么公司不配合说账上没钱,有争议,不同意给钱;要么劳动监察推脱不作为。作为曾在政府里工作过的人,我认为,可能性最大的是前者。因为,劳动监察的权利有限,一旦遇到双方都有争议的时候,它也不敢贸然的下结论,最稳妥的就是让当事人去打官司。着也是当下小伙伴们处理问题最理智的方式之一,毕竟政府也不是万能的;2、打官司是有时效限制的。简单来说,时效就是指你主张权利的时限,超过这个时间,虽然可以打官司,但法院就不会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具体到劳动争议上,
一般的仲裁时效是一年
,但关于劳动报酬的,没有时效限制,一直都可以主张,可是终止了劳动关系的,必须在一年之内主张,换句话说,你最迟要在明年8月之前提起劳动仲裁
,以后再提,一分钱就拿不到了;3、官司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复杂。在网上找一个仲裁申请书的模版,对着自己的上班时间、工资水平、拖欠长短等等,几页纸一两个小时就出来了。甚至都不用列出法律规定,你只需要写明你想要的赔偿就行了。也不一定要请律师,会写的就自己写,不会写的不会算的,到网上检索,到知乎来问,很多大牛的。不要怕,更不要怕麻烦。自己的权利要靠自己争取。
很有可能你设想啦一万种艰难险阻,可是公司一晓得你去申请仲裁,马上吓尿,一会就把钱给你也不一定。当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4、打劳动官司的流程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仲裁委员会受理-开庭审理-下达裁决书-不服的到法院起诉-开庭审理-下达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开庭审理-下达终审判决书。以上,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