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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和泊车费的区别?

交通事故 2024-11-19 23:25

一、停车费和泊车费的区别?

您好,停车费和停车费不是一个概念

停车费是指物业对车辆进行泊位安排、引导、停放服务;停车管理费则是对车辆的损害、丢失承担绝对责任。

泊车的前提就是要有停车位的地方才叫泊车,停在大马路上叫停车,不叫泊车。停车,指停下车子,使车停留。

在香港,“泊车”与“停车”是含义完全不同的两个词语。“泊车”相当于英语中的parking,指的是将车辆在固定位置停放一段较长时间,司机一般在“泊车”后会离开车辆。

“停车”相当于英语中的stop,指的是在等候交通信号灯、等候过路行人、等候前方车辆的过程中,短暂地停止车辆的移动。停车期间,司机不可离开座位。停车,读音是tíngchē,汉语词语,意思是停止车辆的行驶。出自唐·杜牧《山行》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於二月花。”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三回:“掘突停车高叫曰:‘我郑世子掘突也。犬戎兵犯京师,吾父死于战场;我兵又败,特来求救。’”陈原《社会语言学》例如‘停车’(即可以存车)的路标就有可以或不可以两种。”理由《中年颂》:“在八个小时里,少停车,少拆布

二、交通事故的拖车费和停车费保险公司报销吗?

  如拖车费合法,保险公司负责报销,合法的含义为保险公司的给付施救费标准是从事故地点到具有修复受损车辆能力的修理厂之间的费用。   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三、交通事故拖车费停车费取消了吗?

不再收取事故车辆停车费和鉴定费

“新规”明确禁止对扣留的事故车辆违规收取费用,因扣留事故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同时,对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

四、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济南?

72小时免费,超出免费期,是收费的,收费标准大约十元一天。

五、临沂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

如果是社会化的停车场,不属于交警大队的停车场,则

1、按照当地发改委给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按照停车场自己定制的价格执行。

二、如果属于交警大队的停车场,应是免费停放事故车辆。

三、如果当地财政有条件负担的地区,按照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车辆的停放由财政统一支付。 请注意,条件是当地财政有能力负担的情况下,比如经济较发达的富裕地区。

六、交通事故的拖车费和停车费保险公司给报吗?

  如拖车费合法,保险公司负责报销,合法的含义为保险公司的给付施救费标准是从事故地点到具有修复受损车辆能力的修理厂之间的费用。  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七、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由哪方出?对方全责?

一、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车的停车费应由对方承担。

  二、原因:根据《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八、出了交通事故停车费如何收取?

美丽中国孟

17分钟前

我亲身经历,我19年9月6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一个70岁老人骑三轮电动车追尾,三轮车翻了车上有个坐车的老太太受伤,我拨打120,122和保险公司报案,双方车辆被拖走停车场,电动三轮车负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昨天9月19号放车,我去停车场拿车,开口要600元,我没有提车拨打山东交通广播电台帮办热线4006361011记者出面拨打交警大队电话,大约一个小时,交警大队给我打电话过来,让我免费去停车场拿车,最后没花一分钱把车提出来了,在此感谢山东交通广播帮办记者王先生。所以说遇事先动动脑子,我们的钱也是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不是大风刮来的!!!

九、违停拖车费和停车费?

而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只有当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才会进行拖车和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拖车费用,属于公安机关的正常行政支出,也就是这个拖车的费用车主一分钱都不用出,而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的地点。

另外如果是因为采取了不正确的拖车方式导致机动车损坏的,还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可能因为一些交警对车型认知不高,所以容易导致“拖坏车”的情况发生。

比如全时四驱的车辆,拖车时必须要将4轮全部架起,否则强拖会导致车辆差锁器等机械零件的损坏。

当你真的遇到这种情况,那么你就需要向交警队索赔了。

那么拖车后产生的停车费用,是否由我们车主承担呢?

当然不是。

同样的,由扣车产生的停车费用还是属于交警队的正常执法支出,如果停车费用还需要你来掏钱,其实是于法无据的。

如果您遇到乱收费的情况,首先要收集好必要的证据,有理有据再拿出法律武器,进行复议,捍卫自己的利益。

十、中建光谷之星停车费?

光谷之星地下停车场收费为一块三一小时,地上停车场为两块一小时,商场内停车场为五元一小时,中建光谷之星作为新疆最大的一个商业综合一体化广场内部美食众多是他的优势,所以光谷之星地下停车场收费一块三一小时,地上停车场为两元一小时,商场内停车场维五元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