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定工伤,还能撤销吗?
一、已认定工伤,还能撤销吗?
有证据证明工伤认定错误的,可以通过以下程序撤销:
1、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本身;
2、上一级人社局行政复议程序;3、人社局所述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4、人社局所在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不能认定工伤雇主责任险能理赔吗?
可以申请理赔,但是这个需要雇主去申请。
雇主责任险理赔需向投保单位申请并按合同约定领取赔偿。该赔偿受益人为公司,与员工无关,公司可用该部分费用支付员工的赔偿待遇。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三、工伤认定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报意外保险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1.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与《保险法》均未作出工伤保险赔偿与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只能二者择其一的法律性规定。
2.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3.《保险法》第2条规定了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意外伤害险属于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商业行为,有别于工伤保险的强制性和社会保障性。
4.但因为两者是由同一事实引发的,故应在性质相同的物质性赔偿项目上予以适当限制。
五、工伤伤残已认定意外险还有赔吗?
工伤赔偿后意外险是可以理赔的。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是可以。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
另外工伤险的认定与意外险相比,要更复杂一些,因此被保险人可以先报意外险进行赔偿,之后再报工伤险。
六、交通事故中全责可以报工伤吗?
能申报工伤。首先,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无论最后是否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工伤是采用无责任赔偿原则,即无论伤害责任是职工、单位或第三者,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都应获得赔偿。
另外,“上班的时候出了交通事故”,表述得不够清楚。
假如是在上班时间,受单位指派外出办事(如单位会计上班后去银行取钱),无论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还是自己骑自行车或走路摔倒,都可认定为工伤;假如是从家到单位的上班途中,则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七、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还能报工伤吗?
在职工工作时发生事故,能不能申报工伤,和对方是不是全责没有关系,认定工伤是有条件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可以认定工伤,不符合条件的,就不能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对方一点关系都没有,对方的责任,由单位给予追责,你的赔偿也是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给予赔偿, 如果你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当然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根据规定,先行交通事故处理得到赔偿,工伤保险只承担交通事故处理赔偿不足的部分,你是不能得到双份赔偿的
八、交通事故可以报工伤商业险吗?
如果你可以提供你在医院治疗时候的发票证明自己没有通过工伤或者其它途径报销,那么可以同时报销,其它情况下一般来讲医疗费用是不能同时报销的。
或者说你购买的意外保险中有附加的意外住院津贴,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申请理赔,住院津贴的理赔金额是和住院天数直接挂钩的,这个和工伤险也是不冲突的,可以同时报销
九、交通事故工伤走商业保险还需要工伤认定吗?
一、商业保险有工伤认定书吗
商业保险中是可以有工伤认定书的,这个需要结合合同的约定条款确定。
二、不予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商业保险购买之后对于工伤情况,一般是需要由工伤保险来进行赔偿的,工伤保险达不到补偿的额度之外,还可以用商业保险进行报销的,商业保险报销时也需要有工伤认定书
十、交通事故认定了工伤上法院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认定了工伤上法院,法院可能对交通工伤事故的工伤认定的合理性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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