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二次手术以前可以做吗?

交通事故 2024-11-21 10:27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二次手术以前可以做吗?

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对你现在全部的身体情况进行一个评估,并不是按部分考虑的。至于手术不理想的问题,可以看作是二次治疗,一般不影响伤残鉴定的情况。还有几件事要注意一下。

一是鉴定最好是在法院诉讼开始以后,不然可能涉及需要重复鉴定问题,浪费精力和资源,当然起诉前可以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问一下现在能不能做鉴定。

二是看你的描述,可能需要在伤残鉴定同时进行因果关系鉴定,就是鉴定你所受伤情(比如头部)与交通事故间的关系,因果关系鉴定就是按受伤部位来了。

比如你认为头部伤情与事故有关就提头部伤的因果关系鉴定,腿部伤情有关就提腿部的。

一般来说因果关系不是必须的,但如果保险公司或侵权人认为所受伤情存疑就会提起,虽然由对方预交鉴定费但必须有你参加。至于如何检查各地标准不一,大致包括体检和文书检查,配合法医就是了。祝好运

二、交通事故开颅手术伤残鉴定大概几级?

一般开颅手术,或脑补出血的,都有构成十级伤残的希望,具体建议去司法鉴定机构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材料要求:(1)委托书;(2)病史资料:①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③X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⑤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3)交通事故认定书;(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5)以往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6)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或重新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的案例);(7)送检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三、工伤第一次手术做过伤残鉴定二次手术还要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第一次手术已做一过伤残鉴定。二次手术在进行复查一下也属正常。你腰椎骨折。第一次做手术后做了伤残鉴定是八级伤残。就是合法的伤残鉴定。第二次手术一年半后取内固定后。再进行一次复查也是符合情理的。至于伤残的等级不需要重新再做出认定!按工伤伤残签字的要求半年以后才能做签定,你第二次手术在一年半以后,这次做出的伤残鉴定才是合法的!

四、交通事故二次伤残鉴定如何进行?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伤者来说,等伤情基本稳定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向相关责任方索要赔偿了,尤其是那些伤情比较严重的当事人,“伤残赔偿金”会成为案件赔偿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

那么伤残赔偿金的赔付是按照什么标准呢?当事是按照伤残等级,这个伤残等级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来确定的。所以伤残鉴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很多当事人对于这个环节有疑问,不知道应该如何鉴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鉴定可以诉前自行委托也可以诉中有法院委托,另外做鉴定一定是治疗终结才可以,所以刚受伤或者没出院的伤者是无法做鉴定的。做鉴定的时间是伤后3—6个月不等,一些特殊的伤情也有可能更长,想确定具体伤情做鉴定的时间,最后带上您所有的医学材料去专业的鉴定机构咨询。

五、工伤要进行二次手术怎么做伤残鉴定?

做完手术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构成等级的,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规定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二次伤残鉴定流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件。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伤害和伤残是无法避免的结果。为了公正地评估伤残程度,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应运而生。这些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受伤的个人提供专业的鉴定服务。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是专门负责评估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和伤残程度的机构。它们由经验丰富的医生、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旨在根据一系列标准和规定,为受伤的个人提供准确的伤残鉴定报告。

伤残鉴定的重要性

伤残鉴定对于交通事故受害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可以为受伤者提供公正的鉴定结果,还可以为其后续的赔偿和治疗提供依据。伤残鉴定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受害者获得的保险赔偿金额以及接受的医疗救治。因此,确保伤残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是至关重要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存在,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通过对受伤者进行系统的身体检查和评估,综合考虑伤害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对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来确定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工作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接受报到:当受伤者发生交通事故后,他们需要前往当地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报到。在接待处,工作人员将收集受伤者的个人信息以及事故发生的详细描述。
  2. 身体检查:接待处的工作人员将安排受伤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这项检查将包括各种医学测试和评估,以确定受伤者的身体状况和伤残程度。
  3. 伤残评定:基于身体检查的结果,专业的医生和鉴定人员将对受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他们将参考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标准和指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确定受伤者的伤残等级。
  4. 鉴定报告:完成伤残评定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会为受伤者提供一份详细的伤残鉴定报告。这份报告将包括受伤者的个人信息、伤残等级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5. 法律咨询:除了提供伤残鉴定报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通常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们会为受伤者解释有关保险赔偿和权益保护的法律条款,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之所以能够提供准确和专业的伤残鉴定服务,是因为他们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他们了解伤残评定的各种标准和规定,并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

此外,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他们具备充分的专业素质。他们不仅需要了解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和病理学等医学知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解释能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性是其信誉和声誉的基础。受伤者可以放心地将自己的伤残评定交给这些专业部门,相信他们会公正、准确地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和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评定的伤残等级将直接影响受伤者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伤残等级通常分为十级,从轻度到重度依次递增。轻度伤残对应着较低的赔偿金额,而重度伤残可以获得较高的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报告中的伤残等级将被保险公司和司法机关用作评估赔偿金额的依据。

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评定结果对受伤者来说至关重要。他们的专业鉴定将直接影响到受伤者的权益保护和合法赔偿。

总结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存在和工作对于受伤的个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他们通过准确评定受伤者的伤残等级,为其提供公正的鉴定结果,为其后续的保险赔偿和治疗提供准确依据。

作为受伤者,我们应该积极了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标准,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保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是我们能够获得公正赔偿的关键。

最后,我们也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八、交通事故第二次鉴定伤残怎么定级?

最好还是通过法院向外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去鉴定,这样比较把握。现在个别鉴定机构不太正规,所以法院向外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采信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至于程序问题,可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第一次诉讼还未结束,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既可,但需要理由确实充分,证明原鉴定结论有误的证据确凿。

二、原审已结束,现伤残等级提高,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所受伤害程度出现新情况为由要求立案,在立案后既可申请人民法院向外委托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九、工伤伤残鉴定后需二次手术的,怎么办?

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十、交通事故伤残后有必要去伤残鉴定机构鉴定吗?

不是必须去指定机构的。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

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