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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视频可以拷贝给当事人吗?

交通事故 2024-11-22 09:34

一、交通事故视频可以拷贝给当事人吗?

可以。

交通事故的视频当事人能拷贝视频为以下情况:

1、可以从警察局那边拷贝过来,你要找到处理事故的当班警察申请调看监控,警方那边会酌情安排,只允许拷贝具体时间段的录像;

2、其他时间段是不许拷贝的。

出现交通事故如下处理:

1、应及时报警;

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3、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交通事故拘留可以不通知家人吗?

不可以不通知家人的。一般情况下拘留会通知家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三、交通事故视频能给当事人吗?

不能,必须等事故处理完毕。

不然的话,监控视频提前公布,有可能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结果,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所以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方便公开视频。不过,待证据收集完成,责任认定明确后,监控视频会向事故双方公开,甚至可以允许拷贝。

四、刑事拘留期间律师能接见当事人吗?

你好,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律师一般会根据案件需要而会见;根据刑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五、交通事故签了赔钱协议还可以找当事人吗?

如果只是交警那里结案,但双方的赔偿成协议没有通过解决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事故发生后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者法院出具调解协议,如果没有意思表达方面的,不真实或不自由,那么协议履行赔偿完毕,视为双方纠纷已经解决,不得反悔。但是如果后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除外,比如伤情恶化,这种情况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

六、律师可以代表当事人吗?

律师可以做当事人的代理人,特别授权、全权代理的律师可以代表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自己无需出庭,当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没有律师,是必须自己出庭的。只有一个例外,就是离婚类的案件,不管有没有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牵扯人身性如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当事人出庭。

七、没有拘留证可以拘留人吗?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公安局没有拘留证也可以拘留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八、派出所调查取证需要拘留当事人吗?

立案侦查的人不一定需要拘留,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日。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资料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立案了就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侦查期限是不一样的。公安局立案侦查没有期限,但对犯罪嫌疑人关押是有期限的。

九、可以拘留残疾人吗?

轻微伤不够刑事案件,治安处罚,如果能调解不用处罚,否则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十、传唤证可以拘留人吗?

传唤证不可以拘留人,如果涉嫌犯罪,经过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刑事拘留。传唤证,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

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