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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与保密有关的罪名?

交通事故 2024-11-22 23:09

一、刑法规定与保密有关的罪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在刑事责任方面,我国刑法规定的保守国家秘密有关罪名主要有三类:一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二是泄露国家秘密罪;三是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罪。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保密期限一般为30年、20年、10年。

保密工作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泄露和被非法利用,由国家专门机构实施的活动

二、刑法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六条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第九十七条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九十四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三、与子女有关的刑法?

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不做成年和未成年之分,因为虐待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家庭之间的因为血缘和婚姻等行为形成的那种相互抚养的关系。也不区分男孩和女孩。

四、刑法87条有关规定?

问题意见

我国刑法第87条规定的内容是:追诉时效。当前备受关注地又令人发指的劳荣枝杀人案,尽管该案案发是在1999年,近期也就是在案发20年后劳荣枝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但该案根本不涉及追诉期限的限制,因为该案在20年前就已经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并明确将其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1.刑法条文内容。“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另外与之相关的刑法条文(1)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以后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第八十九条 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司法解释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

第三百五十一条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20年追诉期限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三百五十二条 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侦查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

第三百五十三条 报请核准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二)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三)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20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而必须追诉的;

(四)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追诉的。

……

五、刑法分则中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

如何区分刑法中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

区分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基本意义,在于明确该规定是否修正或补充了相关规定或基本规定,是否导致将不同的行为等同视之。换言之,将某种规定视为法律拟制还是注意规定,会导致适用条件的不同,因而形成不同的认定结论。例如,刑法第247条前段规定了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后段规定:“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如果认为本规定属于注意规定,那么,对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行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条件是,除了要求该行为致人死亡外,还要求行为入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本书不赞成此观点)。如果认为本规定属于法律拟制,那么,只要是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杀人故意,都必须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换言之,尽管该行为原本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成立条件,但法律仍然赋予其故意杀人罪的法律效果。再如,刑法第382条第3款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倘若认为该款属于法律拟制,则意味着一般主体参与以特殊身份为要件的犯罪时,原本并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对于一般主体参与以特殊身份为要件的犯罪的,只要没有这种拟制规定,就不得认定为共犯(本书不赞成此观点);如果说该款只是注意规定,则意味着一般主体参与以特殊身份为要件的犯罪时,根据总则规定原本构成共同犯罪;所以,不管分则条文中有无这一注意规定,对一般主体参与以特殊身份为要件的犯罪的,均应认定为共犯。

六、有关探索宇宙的刑法

有关探索宇宙的刑法

宇宙,作为无垠无边的浩瀚星空,一直以来都是人类探索的终极目标。探索宇宙不仅仅是一种科学探索,更是一种对人类智慧和勇气的考验。然而,在我们追逐未知的过程中,往往也需要面对各种挑战和考验,有时甚至需要制定一些特殊的法律规范,以确保探索活动的安全和合法。

宇宙探索涉及的范围之广泛,使得现有的法律体系往往无法完全覆盖所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探索宇宙的刑法显得尤为重要。这类刑法不仅要确保宇宙探索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还需要考虑到跨国界和跨星球的特殊情况,以便有效维护各方的权益和利益。

制定宇宙探索刑法的必要性

首先,制定有关探索宇宙的刑法能够帮助规范宇宙探索行为,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随着航天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实体和个人参与到宇宙探索活动中,而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这一机会进行非法活动,如私自开采宇宙资源、窃取外星科技等。只有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才能有效遏制这些违法行为,维护宇宙探索的正常秩序。

其次,制定宇宙探索刑法有助于保护宇宙环境和资源。宇宙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其中蕴藏着无数宝贵的资源和信息。然而,过度开采和污染等行为可能会对宇宙生态造成破坏,进而影响地球和人类的生存。因此,通过刑法的约束,可以引导宇宙探索者遵守相关规范,保护宇宙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宇宙探索刑法的内容

有关探索宇宙的刑法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宇宙资源开采:规定了宇宙资源的合法开采程序和标准,禁止私自开采和窃取外星资源。
  • 宇宙环境保护:强调了对宇宙环境的保护和维护,禁止对宇宙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污染。
  • 外星生物保护:规定了对外星生物的保护措施,禁止捕猎和虐待外星生物。
  • 宇宙文明交流:规范了与外星种族的交流活动,保护人类和外星种族的合法权益。
  • 宇宙领域刑责:明确了在宇宙领域内实施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人类对宇宙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有关探索宇宙的刑法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未来,随着航天技术的进步和宇宙资源的逐渐开发利用,相关法律规范将面临更多挑战和需求。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宇宙探索刑法的研究和制定,以适应未来宇宙探索的需要,保障宇宙探索活动的正常进行。

总之,宇宙探索是人类的共同事业,而制定有关探索宇宙的刑法是保障这一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明晰的法律规范和刑责体系,才能有效维护宇宙探索的秩序和安全,实现人类对宇宙的更深层次探索和发现。

七、刑法中关于数字货币的规定?

从法律概念来看,货币犯罪构成中的“货币”仅包括本国或外国的法定货币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普通纪念币或贵金属纪念币。

当前我国有关货币犯罪的规范无法适用于利用私人数字货币实施的违法行为,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使用处于刑事监管的空白地带。

因此,需要对现行刑法的相关规范作出调整,将上述这些仍然游离在刑法规制范围之外的私人数字货币行为及时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建构并织密织严私人数字货币犯罪的刑事法网。

其次,现有刑法难以规制私人数字货币融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然而,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发行首次代币进行融资的活动却仍有存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从现有刑法规范来看,现有金融类罪名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关金融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等。但是,从这些罪名的构成要件看,均难以适用于上述私人数字货币融资行为,难以对通过私人数字货币从事非法金融的活动进行有力打击和有效规制。

八、刑法中的解释性规定?

刑法的解释性规定就是最高法院和其他法院进行具体的解释与立法解释是同样生效的。

九、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什么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 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 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 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 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 理的;

(四)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

十、刑法中与消防违法行为有关的罪责有哪些?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包括好几个消防违法,如:放火、违反消防管理法规而拒不改正、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等。也即,违反消防法规而构成犯罪的,就进入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