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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肇事逃逸后顶包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 2024-11-27 04:54

一、一般交通肇事逃逸后顶包怎样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顶包然后自首,这是两个情节的认定与处罚,逃逸找人顶包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加重情节,但是自首可以成为法官量刑(或处罚机关的)的法定减轻情节。  交通事故逃逸者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公私财产而逃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当事人,对于处罚的力度要根据行为人的情节严重而栽制。  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二、交通事故酒后顶包怎么处理办法?

我感觉这个案件中,法院判的没错。

法院的观点是认为俞某、赵某构成了保险诈骗罪的共同正犯,俞某系主犯,赵某系共犯。构成共同正犯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二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具体来说,二人主观上需要有欺骗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的犯罪故意。俞某明知自己酒驾发生车祸是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而采用了“顶包”等手法最终获得了赔偿,其具有犯罪故意是没问题的,根据赵某的当庭陈述,“老板喝了酒,保险肯定不给赔,所以他提出让我顶替其处理事故。”而赵某随后的行为也确实是在实行保险诈骗,所以“以客观推知主观“,赵某确实是有保险诈骗的故意。

所以,法院认为二者构成共同正犯没有问题,判决正确。

多嘴一句,本案赵某还可能构成《刑法》310条的包庇罪,严格上来说是想象竞合犯,则一重罪处罚。

三、交通事故逃逸叫人顶包怎么处理?

关于“顶包”行为法律责任的区分,首先,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主观上让他人顶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使顶罪行为得以实现,一般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去查看、救助受害人,而是离开现场,联系朋友,预谋顶罪事宜。

即使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者,而是由顶替人向交管部门作虚假供述。

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 交通肇事罪 ,并适用肇事后逃逸情节予以量刑。

这种行为还有极端的情形,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明知被害人没有死亡,找人顶替交通肇事行为,又指使“顶包”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进行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

这种情况下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有可能被以 故意杀人 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另外,肇事者的行为还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 刑事诉 讼活动,甚至造成错案的严重后果。

肇事者采用唆使、贿买、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作伪证,让顶替者出于各种原因自愿或不自愿甚至被迫陈述虚假事实,包庇犯罪行为。

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根据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顶包”人涉嫌包庇罪同样担刑责关于“顶包”人行为的法律定性,应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四、交通事故逃逸顶包会怎么处理?

公安查明顶包者,属于妨害公务,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治安拘留不超过十五天,并处罚金。没查出就按交通肇事逃逸予以处罚。

五、交通事故逃逸后找人顶包顶包怎么处理?

【内蒙古一政法委副书记酒驾逃逸致4人死亡找人顶包,被批准逮捕】前言:酒驾,是每一个驾驶员都应该规避的。因为酒后驾车所潜藏的巨大安全隐患,不仅会危害驾驶员本身,更波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而肇事后逃逸,更是令人不齿且严重违法的行为。作为一个知法懂法甚至是执法的人,更应该了解这其中的安全和法律法规问题。

2020年4月4日清明节当天早上,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赵云启兄弟四人驾车前去扫墓,由赵云启驾车。上午7点25分左右,兄弟四人行驶到敖汉旗省道210线529KM+200M处,发生一起致命的交通事故。

在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一辆白色轿车突然逆行高速撞上赵云启的车。赵云启的女儿赵海英告诉记者,事发后自己的父亲和另外两个叔伯当场死亡,另一个伯伯赵云海送医后于当日身亡。四兄弟中,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只有45岁,都是家里的顶梁柱。

  令赵海英气愤的是,事发后肇事司机潘某国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选择逃逸。“是路过群众报警的,赵海英大伯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距离事发时间过了两个半小时了,如果早一点也许他还能活下来。”

敖汉旗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潘某国由南向北行驶时遇到在道路非机动车道内停车的杨某,杨某开左前门时,潘某国向左躲避驶入对向车道,与赵云启驾驶的车辆相撞,后又与开左前门下车的杨某相撞。在公安机关调查初始阶段,潘某国隐匿自己驾车,其同车乘车人闫某华冒名顶替潘某国驾车发生事故,潘某国潜逃藏匿逃逸。

  交警对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后认为,潘某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遇前方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开启左前车门时,采取不当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是形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杨某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形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显示,潘某国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13mg/100ml,属于酒驾。

  赵海英事后才得知肇事司机潘某国系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

肇事者和顶包者均被刑拘

  5月1日,敖汉旗公安局发布“敖汉旗“4.04”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称4月5日,潘某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4月30日,潘某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因涉嫌包庇罪被移送起诉。目前,案件及善后事宜正在处理中。

  赵海英说事发至今自己的父亲和三位叔伯还没有安葬,而肇事司机潘某国从未向家属道歉,也没有拿出任何赔偿方案。“我爸爸兄弟四人都是养殖户,也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都有还没成家的孩子。”

  据了解,5月7日,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检方。敖汉旗政法委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当地组织公检法司及乡镇部门组成了几个工作组,正在进行调解。该工作人员表示,他目前尚未接到潘某国被免职的相关消息,要等待法律判决。

[权威发布]赤峰市敖汉旗“4.04”交通肇事案最新情况通报

  敖汉旗“4.04”交通肇事致4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潘某国于4月16日被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向敖汉旗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于5月8日报请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为确保案件依法、客观、及时、公正处理,当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商请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对全案依法审查起诉。

  该案正在办理中。

一场酒驾带走的是四个生命,也是四个家庭的顶梁柱,遇难者家属目前还未得到妥善的处理方案,而四个家庭已经要迎接内心的苦痛和未来生活的不易。

这起事故的肇事者,身为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不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酒后驾车,致使他人死伤,还意图以“顶包”逃脱罪责。这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

对于普通人来说,尚且知晓酒驾的隐患,而身为干部,却纪律意识与法律意识都如此淡薄,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之不顾,势必经受严肃处理。同时,也提醒着每一个人,安全驾驶,为自己为他人负责。

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顶包判刑怎样?

 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顶包然后自首,这是两个情节的认定与处罚,逃逸找人顶包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加重情节,但是自首可以成为法官量刑(或处罚机关的)的法定减轻情节。  

交通事故逃逸者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公私财产而逃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当事人,对于处罚的力度要根据行为人的情节严重而栽制。  

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六、撞死牛后逃跑算是肇事逃逸吗?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撞死了牛如果是不及时处理,又逃跑了,牛的主人又找不到汽车司机,照样可以定为肇事逃逸事件来处理,本事故由交警队处理认定。

七、开车门撞人后离开算是逃逸吗?

交通肇事后驾驶员离开现场如果是为了逃避处罚的,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可以加重处罚,如果是为了寻求救援,那么不算逃逸行为。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扩展资料:交管部门还对不构成肇逃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八、交通事故逃逸必须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都会行政拘留,严重就构成犯罪,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九、大车盲区交通事故算逃逸吗?

不能认定逃逸,逃逸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故意逃避处罚的行为

大货车在盲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事故的实际情况划分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十、开车撞马路牙子了算是肇事逃逸吗?

这要看把马力牙子撞成什么样。

如果你只是车子轮胎撞到马路牙子,马路牙子基本上没有损坏,你可以离开,应该不算肇事逃逸,如果你开车撞到交通设施,比如路中的隔离护栏,路灯及其他交通设施,造成交通设施的损坏,影响正常使用,就不能离开现场,要报警等待交通警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