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对方财产保全?
一、怎么申请对方财产保全?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申请财产保全如何查到对方财产?
一、 查询对方账户信息的方法
1、债权人自行查取线索。这一种方法就要靠债权人自己留意了。在与债务人打交道的过程当中,应该注意搜集和整理来往的信件、合同等文件,还要多注意搜集债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住址、公司情况。或者采取跟踪的方式,了解债务人出入银行的情况、以及经常乘坐的汽车车牌等等,为以后打官司留作备用。
2、请求法院帮忙调查。这种方式需要债权人主动进行申请,在法院执法人员的帮助下,去调取债务人的银行交易信息、房产信息等。
3、请律师帮忙查询。由于律师的特殊身份,所以在某些事情上比普通人要方便很多。请律师同样可以查询到很多债务人的信息。(具体信息下面有列举)
注意:也可以选择悬赏的方式。
二、 都有哪些信息可以调查?
1、如果债务方是企业,可以到工商局查取对方的开户情况,还可以查取对方公司的审计报告。也可以去银行的会计科查询债务人的开户情况。
2、查询债务人的生活缴费情况,比如:去电信局查询话费情况,去电力局查询电费账户、去自来水公司查询缴纳税费的账户。
3、对于债务方是企业的,还可以到国税局查询他们的增值税账户、也可以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税情况。
4、查取对方的网络账户情况。比如:支付宝和微信的交易情况,可以请法院对债务人的网络账户进行冻结。
三、对方财产保全我该怎么办?
若你需要进行对方财产保全,首先需要取得法院的保全裁定。具体操作流程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会进行审核并作出保全裁定。
然后,你需要向法院进行保全担保金的缴纳,待担保金缴纳成功后,法院会派出执行员前往对方的财产实施保全。
在整个保全过程中,你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对方财产查控和评估等手续,确保保全效果最大化。需要注意的是,对方有权对法院的保全裁定提出异议,你需要根据法院的指示进行应对。若对方最终败诉,你可以申请将担保金用作赔偿或者退还。
四、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想要保全对方车辆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法院将对方的车辆查封、扣押。
二、向法院申请保全的,应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并按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交纳相应的保全费用。
如果是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五、如果对方做了财产保全怎么办?
首先,请淡定,毕竟房子做了保全,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其他债务的话,你的债权肯定能得到实现。
其次,无论对方和中介达成什么协议,只要你不点头,都是没用的,被查封的房产是没办法过户的。而且自己处分已经被查封的房产,按道理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现在就两个方向,第一,自己省点心,将事情交给法院按程序处理,拍卖然后收款。但是要考虑到12万不是什么大数目,法官太忙的话,有时会拖一拖,时间周期比较长。
第二,解除财产保全,让你的朋友自己去处理房产,这样会快一点,不过需要你的朋友去人进行担保,这是法定程序,也是保障你的债权能得到实现。
但是,个人还是更倾向于第一种选择,虽然第一种可能会让你们没有朋友做,也相对要长,可是第二种实在太容易节外生枝了。问主可以就情况多和执行法官进行沟通,尽量不要催促法官,相对来说,你这个执行的难度还是比较容易的,一般尽责的法官都喜欢处理。以上都是我个人的理解,如有错误请指出,虚心受教。
六、申请财产保全怎么知晓对方的财产?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七、申请财产保全前,对方把财产转移了还能保全吗?
可以
诉讼一个交长的时间,一审期限在六个月,加上上诉期限大概总时间在一年,采取保全一方面是可供执行,另一方面保全保全问题解决。
八、不清楚对方财产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一般来说,你到法院申请保全,法院会冻结一下财产,登记被申请人名下房子,车子不能过户,冻结银行卡,存款,无法被申请人取出,防止财产转移。
你不需要知道对方的实际财产,只需要告知冻结等同于多少金额的财产,法院不能保证能不能冻结多少财产,只能保证以上的财产如果存在,不被转移。
九、被起诉了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协商调解以货币来分期还款。被冻结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首先要看被执行人的履行的意愿和态度,如果被执行人有固定收入,而申请执行人也认可被执行人的分期还款的能力和意愿,那么就有协商解除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措施,但是这样的协商主要要看申请执行人的态度了。
十、保全财产没有通知到对方可以保全吗?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被执行者(即被申请人)不会事先收到通知。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所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会通知被申请人,但在保全财产之后,会立即通知被申请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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