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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多少天应该予以答复?

交通事故 2024-11-28 13:31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多少天应该予以答复?

特别紧急的要立即执行,48小时内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立案庭又予以立案的,执行局应如何处理?

  立案庭受理执行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后,经执行员认真审查,或者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提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已过申请执行期限,经审查情况属实。此时案件应该如何处理?这是我们在执行实践中时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按照规定,如果立案庭在审查立案时发现已过申请执行期限,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但是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情况,目前大家也都是众说纷纭,究竟哪种途径能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笔者就此作一番简要的分析,也请大家共同来探讨关注这个问题。   第一种意见认为,执行局经审查发现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超过申请期限后,可以裁定不予执行。如果退回立案庭太过繁琐,可由执行局直接作出裁定。 第二种意见认为,这种情况发生后,应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然后再裁定不予受理。因为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生效的法律文书,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所以,不撤销受理案件通知书就不能解决问题。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立案庭,由立案庭裁定不予受理,或者直接由执行机构裁定不予受理。本来立案时就应裁定不予受理的,却因审查不严而受理了。还是受理上出了问题,把它改正过来不就行了。   第四种意见认为,执行中可以参照诉讼程序中裁定驳回起诉的做法。关于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参照此条规定,如果立案庭在立案环节未审查出超期,立案进入执行程序以后,如经审查确定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超过期限,可由执行机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另外,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第五种意见认为,如果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具体法律条文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   仔细分析上述几种意见,笔者认为:   第一,裁定不予执行肯定是不对的,因为目前还找不到裁定不予执行的法律依据。关于不予执行的情形是法定的, 《民事诉讼法》中只有二百一十七条、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仲裁和公证文书确有错误的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不予执行只适用以上仲裁和公证文书确有错误两种情况,而本文提出的这种情形又明显不属于这两种法定情形。另外,不予执行裁定也应当是在立案环节作出。   第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观点我也不赞成,仅仅为了撤销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而启动再审程序,却没有这个必要。况且《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受理案件通知书明显不在再审之列。   第三,尽管我们所讨论的是一个关于不予受理的问题,但不予受理裁定应该是在立案环节之内七日就要作出,而现在的情况是已经立了案并移送执行了。因此,已经受理了的执行案件,执行中就不宜再作不予受理的裁定。   笔者较为倾向于第四种和第五种观点,如果发生本文所讨论的以上情况,裁定驳回起诉较为妥当,因为可以参照以上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法律依据较为充足一些,对裁定不服当事人还可以上诉或提出异议。裁定终结执行的观点也有一定的道理,也可以把错误立案的案子终结掉,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规定的很模糊,且终结执行裁定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上诉,这是第五种意见的不足之处。   此外,还有另一个问题是,已经过了申请执行期限的案件,申请执行方应该怎么办?有人认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重新提起诉讼,而反对此观点的人则认为根据“同事不再审理”的原则,申请执行人已没有诉权,该债务与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一样成为了自然债务,笔者对此持赞同意见。笔者认为,如果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的确已经过了申请执行期限,也就意味着申请执行人自动放弃了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当然申请执行人还可以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但法院不可再进入执行程序了。根据一事不能再诉的原则,如申请执行人再次就同一事实向法院起诉,法院还是要裁定不予受理。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交通事故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几次?

交通事故强制执行一年能申请两次。一、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两年。二、执行有期限限制,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三、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法院可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四、js中先执行ready还是先执行外层函数?

在JavaScript中,当你在一个函数内部定义另一个函数时,这个内部函数会被延迟执行,直到外部函数被调用。而当你在HTML文档中引入JavaScript代码时,浏览器会先加载JavaScript代码,然后执行其中的代码。

因此,如果有一个外层函数,它包含一个在内部定义的函数,并且这个内部函数被绑定到了DOM的ready事件上,那么在页面加载完成后,浏览器会先执行外层函数,然后再执行内部函数。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在JavaScript中,先执行外层函数,然后再执行内部函数。如果内部函数被绑定到了DOM的ready事件上,那么它将在DOM加载完成后被执行。

五、先司法拘留还是先执行?

一般是先司法拘留,主动履行就会提前释放。

1.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其中措施之一是司法拘留,期限一般最长为15天,到期后,没有其他情况,必须释放。拘留期间,如主动履行,可适当提前释放。

2.对于有财产仍逃避执行的,法院有可能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刑时间最长为3年。

3.如确实无财产,无力执行的,则案件的执行暂时中止,拘留到期放人

六、小程序让onload先执行

小程序让onload先执行,这是讈开发者常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小程序作为一种轻量级应用形态,具有快速启动的特点,然而在实际开发中,我们常常需要确保某些操作在页面加载完成后执行,这就需要处理好onload事件的顺序。

小程序onLoad事件介绍

小程序中的onLoad事件是指在页面加载时触发的事件,通常用于页面的初始化操作。例如,在onLoad事件中可以获取页面参数、发送网络请求等操作。然而,有时候我们希望某些操作在页面内容加载完成后再执行,这就需要解决onLoad事件执行顺序的问题。

解决onLoad顺序问题的方法

为了确保某些操作在onLoad后执行,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处理方法来实现:

  • 使用setData方法进行数据更新,在页面渲染完成后执行相应操作。
  • 利用定时器延迟执行,等待页面内容加载完成后再执行相关代码。
  • 通过监听页面渲染完成的事件,如onReady,来执行后续操作。

示例代码

<view> {{data}} </view> Page({ onLoad: function() { this.setData({ data: 'Hello, World!' }); // 在页面加载完成后执行 setTimeout(() => { console.log('页面内容加载完成!'); }, 1000); }, onReady: function() { console.log('页面渲染完成!'); } });

结论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编码,我们可以确保在小程序中处理好onLoad事件的执行顺序,从而实现页面加载后的操作。在实际开发中,可以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解决onLoad顺序的问题,提升小程序的用户体验和功能完整性。

七、撤销执行申请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吗?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条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当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终结执行是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八、交通事故申请强制执行后怎么查进度?

可以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上查询,或者直接向执行法院询问执行进度。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八十六条规定,执行实施案件的信息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执行审查案件的流程信息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公开,执行审查案件的裁定依法在互联网上公布。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八十七条规定,北京市法院通过开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执行实施案件的信息。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登录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案件有关信息。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九十六条规定,

执行审查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依法公开案件承办人、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所处阶段等流程信息。执行审查案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登陆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查询所参与案件的进展与动态信息

九、while是先执行还是先判断?

先判断后执行

while循环是先判断后执行,如果判断条件不成立可以不执行中间循环体。 do-while循环是先执行后判断,执行次数至少为一次,执行一次后判断条件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跳出循环,成立则继续运行循环体。

while循环是先判断后执行,如果判断条件不成立可以不执行中间循环体。

十、撤回执行申请还能再次申请执行吗?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条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