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
一、签了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
签了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应对措施和法律解释
在商业和个人贷款交易中,签署借款合同是确保借贷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然而,有时借款方会在签订借款合同后违约,拒绝履行其还款责任。这种情况对出借方来说可能造成财务上的困扰和法律纠纷。本篇博文将探讨当您在签了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时的应对措施和法律解释。
1. 沟通和协商
当借款方违约并拒绝偿还贷款时,最初的解决方案是进行沟通和协商。您可以邀请双方坐下来对话,了解借款方的原因和意图,并讨论可能的解决方案。沟通可能有助于建立双方的信任,并找到一种双赢的解决方案。
在沟通时,您应当保持冷静和专业,并清楚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期望。强调借款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的责任,并提供可能的还款安排或其他解决方案。协商可能涉及到延期还款、调整利率或制定分期还款计划等方式。
2.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沟通和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法律专业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签订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的最佳建议,并帮助您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您可以与律师预约咨询,向其详细解释所涉及的问题,如借款合同的条款、借款金额、还款计划等。律师将分析这些信息,并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先例提供相关建议。法律援助有助于您了解自己的权益,在法律程序中采取正确的行动。
3. 寻求法律救济和追偿
在一些情况下,借款方仍然拒绝履行还款责任,即使经过沟通和法律援助。这时,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救济和追偿。具体的法律救济和追偿方法将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法律体系和借款合同的条款。
常见的法律救济方法包括:
- 起诉:如果借款方的违约行为严重,并且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判断借款方的违约行为,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 强制执行:如果借款方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借款方履行还款责任。强制执行可能包括查封借款方的财产、扣押资产或冻结其银行账户等手段。
- 调解和仲裁:在某些地区,调解和仲裁是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常见方法。调解和仲裁将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帮助双方达成协议,并解决法律纠纷。
无论采取哪种法律救济方法,都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并了解适用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法律救济和追偿可能需要耗费时间和资源,但有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4. 提前预防和风险管理
在签订借款合同前,提前预防和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建议:
- 详细核实借款方的信用记录:在提供贷款前,详细核实借款方的信用记录是减少风险的重要步骤。您可以使用信用报告、银行对账单等信息来评估借款方的还款能力。
- 明确借款合同的条款: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保所有的条款和责任都被明确规定。清晰的条款将有助于减少纠纷和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在整个借款过程中,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对于处理纠纷至关重要。确保记录所有交流和协商,并保存借款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
- 获取法律建议:在签署借款合同之前,获取法律建议是明智的选择。法律专业人士将为您提供有关借款合同、法律责任和保护权益的重要建议。
结论
签了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可能对出借方造成财务上的困扰和法律纠纷。然而,通过沟通、法律援助和必要的法律救济,您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合法的追偿。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进行预防和风险管理是重要的一步,有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
无论您是作为个人还是商业出借方,了解相关法律和合同条款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您遇到签了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的情况,请及时寻求法律建议并采取合适的解决措施。
二、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
借款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金融交易方式,它帮助人们在经济困难时期弥补资金缺口。然而,有时候借款交易可能会出现一些纠纷或问题。特别是当签署了借款合同后,对方突然反悔或违约时,你可能会感到困扰和无措。
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是一种非常令人沮丧的情况,但作为借款方,你有一些合法的权益和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合同的法律效力
首先,作为借款方,你需要了解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在约定的条件下签署并具备法定的签约能力,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
借款合同中应包含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等重要信息。同时,借款合同通常会约定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如果对方反悔或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你作为借款方就有权利采取一些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解决纠纷
当你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时,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是解决纠纷的一种常见方式,它能够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并为双方提供一个相对和谐的解决环境。
你可以主动与对方沟通,了解他们反悔的原因,并尝试寻找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可能的解决方式包括调整还款期限、减免部分借款利息或寻求第三方的调解帮助等。通过真诚的沟通和妥协,你可能能够与对方达成共识并解决纠纷。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无果或对方拒绝合理解决纠纷,作为借款方,你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草法律函,提醒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法律函通常会明确指出对方的违约行为,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借款合同的约定。如果对方收到法律函后仍不履行义务,你可以考虑诉诸法院,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纠纷。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将依法审理双方的证据和辩论,并最终做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对方应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对方仍拒绝执行,你可以申请执行,强制对方进行还款。
维护借款合同的保全措施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借款合同的有效性,你可以申请借款合同保全措施。借款合同保全措施是指法院根据借款方的申请,采取一定措施确保借款合同的执行。
常见的借款合同保全措施包括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对方的财产或要求保证人提供担保等。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止对方将财产转移、逃避债务或提前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
债权转让
如果对方坚决不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并且你已经尽力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但未果,你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债权转让是指你将自己在借款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其他人,即债权受让人。债权受让人在支付一定的费用或价格后,将承担你作为债权人的权益和责任。这样,你就能够将风险和压力转嫁给债权受让人,同时解决自己与对方的纠纷。
总结
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是一种令人苦恼的情况,但作为借款方,你有一些合法的权益和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协商、法律途径、借款合同保全措施和债权转让等方法,你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当你在借款交易中遇到问题时,建议你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况,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了
今天我们来聊聊有关借款合同的相关问题。作为一个有关法律合同的重要领域,借款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借款方和出借方都有着重要意义。然而,有时候出现了借款方或出借方反悔的情况,这给合同的执行带来了困扰。那么,当发生了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了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借款合同的签订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借款合同的签订过程。借款合同是借款方和出借方之间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各项条款的书面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的签订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必须明确;
- 合同必须经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双方也可以选择请律师参与合同的起草和审核,以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清晰而引发的纠纷。
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了怎么办?
然而,尽管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都希望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但有时候出现了借款方或出借方反悔的情况。当发生了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了的情况,受影响的一方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对方反悔的原因,并试图寻求解决方案。有时候,出借方反悔可能是因为资金状况发生了变化,借款方可以提出调整还款计划或利率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果沟通和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根据我国《借款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双方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了,违反了合同约定,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合同的保全
在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了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影响的一方应该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保全是指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采取暂时性措施保护申请人的权益,防止被申请人的行为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借款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如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对方的财产等,以确保借款方得到相应的偿还和补偿。
避免签订借款合同对方反悔
然而,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通过合同签订前的充分沟通和了解,避免出现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的情况。
首先,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双方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认同。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当及时沟通解决,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其次,双方可以约定一些保障条款,如违约金、提前还款等,以降低双方反悔的风险。在遇到对方反悔时,这些保障条款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使双方更加理性地履行合同。
最后,借款方和出借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可以请律师参与合同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律师可以帮助双方准确把握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并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总结
借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问题对于借款方和出借方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发生了签了借款合同对方反悔了的情况,受影响的一方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沟通和协商是解决争议的首选方法,而法律途径则是一种保障权益的有效手段。
为了避免签订借款合同对方反悔的情况,双方应该在签订合同前充分沟通和了解,约定明确的条款,以及请律师参与合同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只有双方真正了解和遵守合同的约定,才能保障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四、交通事故理赔黄牛签了协议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反悔,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悔。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五、签了赔偿协议能反悔吗?
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法院的判决告诉你!
原告王先生,男,1981年出生,汉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可心律师,北京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被告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住所地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191号。
法定代表人唐,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该局政策法规科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湖南瑞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介绍】
2018年8月5日,被告零陵自然资源局(原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零陵分局,下同)与原告王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征收协议书》。
原告王先生诉称,其拥有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办事处杨塘村周家组一房屋的所有权,用途为住宅,属于集体用地上房屋。零陵区人民政府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对其房屋实施征收。2018年8月5日,在被告的逼迫下双方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书》,签订合同过程中,被告未向其提供合法的征地手续。2018年10月30日,在被告对其房屋实施强行断电行为,于2018年11月9日,在零陵区人民政府主导下,对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原告认为被告违反法定征收程序,逼迫原告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书》,该协议书应属无效。
原告王先生向本院提供下列证据:
一、房产证复印件,拟证明原告名下有位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房产一套;
二、《房屋征收协议书》,拟证明原告名下有位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一套,被告基于土地房屋征收与原告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书》;
三、《零陵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拟证明被告实施房屋征收的范围及原告房屋情况;
四、《限期腾地通知书》,拟证明被告基于零陵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征收土地房屋与原告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书》,房屋在被征收范围;
五、《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拟证明被告基于棚户区改造实施征收涉案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审批,被告实施征收违法;
六、房屋强制拆除前、后及强制拆除现场政府参与人员照片,拟证明原告房屋是基于政府征收被强制拆除。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执焦点是:2018年8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协议书》是否有效。对此应依照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并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审查。现评析如下: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须做到依法行政,秉承“法无授权即为禁止”的原则。本案中,原告王先生在七里店周家组修建了一栋砖混结构的房屋,该房屋并不在《零陵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收红线图范围内,王先生本人也非涉案房屋所在的七里店周家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属于安置对象。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零陵自然资源局未提供涉案房屋、土地获得征收批准的依据,其超出《零陵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征收安置范围,所实施的征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土地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因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协议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行政行为没有依据的明显违法情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故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8月5日签订的《房屋征收协议书》无效。被告零陵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涉案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非基于行政征收行为,来源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原告王先生与被告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8月5日签订的《房屋征收协议书》无效;
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王先生、被告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各负担25元。
六、交通事故签了快速协议书还能反悔吗?
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没有欺骗,胁迫和重大误解等情节,达成的效力都有法律效力。如果交警或法官在场作为见证,则效力更高一些。如果是法官主持的调解,没有很特别的理由,一般不允许反悔,具有和民事判决同等效力。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签订协议后反悔的情况,如果诉至法院,则法院一般是审查有无欺骗胁迫和重大误解,如果没有,那么一般会支持原有的协议。
法院推翻原有协议的情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重大误解。例如,原来的协议遗漏了重要的赔偿项目,并且数额很大。但是,无论数额多大,只要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该项目,则以后一般不允许就此问题反悔
再一种就是,出现了新的情况。例如原协议是肋骨骨折,赔偿三万。后来复诊时发现又颅骨骨折伴颅内出血,则这种情况需要做伤残鉴定。
还有一种,协议中遗漏了当事人。例如,赔偿权利人有伤者,还有他的被扶养人(父母,孩子等),伤者没有权利代表其他人签订协议,除非有他们的授权。如果协议中仅仅伤者签署了伤残赔偿协议,从法律上讲,被扶养人仍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七、离婚协议签了以后可以反悔吗?
王幼柏律师团队介绍:由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暨婚姻家事部主任、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王幼柏律师领衔,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案件代理和研究
权威案例
袁丽诉熊海涛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该离婚协议中涉及双方离婚、放弃抚养等表征合意且排除重大误解的内容依然有效。对于被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予以再次分割。
【案号】
一审:(2015)梁法民初字第01060号
二审:(2015)渝二中法民终字第01824号
【案情】
原告:袁丽
被告:熊海涛
第三人:曾炽秀
1999年1月1日,袁丽(女)与熊海涛(男)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女熊某。期间,袁丽、熊海涛与熊的母亲曾炽秀、父亲熊正国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茶馆。2015年2月17日,熊海涛在唐武强所经营的彩票店中购买了双色球福利彩票一张,并于当晚知悉中得巨额大奖。2015年2月25日(兑奖前一天),袁丽与熊海涛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
2015年2月26日,熊海涛在熊建伟、崔辉的陪同下到重庆市福利彩票中心完成兑奖,兑得税后奖金460万元并存人熊海涛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账户。兑奖当日,熊海涛即分别向熊建伟、崔辉账户各转入50万元,次日向彩票店经营者唐武强银行账户转入14万元。随后,熊海涛以本人名义缴纳220万元购买幸福人寿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某万能型保险,另有46万余元转存于熊海涛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个人账户。离婚后几天,袁丽从朋友处得知熊海涛中得巨额大奖,袁丽认为中得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应分得一半,但熊海涛强烈拒绝。2015年3月10日,袁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得彩票奖金230万。熊海涛的母亲曾炽秀以中奖彩票系其购买为由,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熊海涛购买双色球中得巨额奖金460万元并故意隐瞒中奖事实,于兑奖前一天欺骗原告与其办理离婚登记。虽然熊海涛兑付彩票奖金行为在离婚后第二天完成,但该彩票系在离婚前购买并于当日获知中了巨额奖金,因此该彩票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作为夫妻一方,有权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并获得该彩票奖金的一半即230万元。
被告辩称:双色球中奖彩票并非被告购买,而是由第三人曾炽秀购买,且原被告协议离婚不存在胁迫或者欺诈,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
第三人述称:双色球中奖彩票系第三人购买,因春节期间不能兑奖,便委托原告熊海涛与儿子熊建伟、女婿崔辉一起去兑奖,请求法院判决确认中奖彩票归第三人所有。
【审判】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袁丽与熊海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未有固定工作,与熊的母亲曾炽秀、父亲熊正国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茶馆,茶馆收益及第三人曾炽秀的养老金共同用于家庭开支。本案讼争的彩票虽系第三人曾炽秀购买,但应视为以家庭开支购买,彩票奖金应作为曾炽秀、熊正国、熊海涛、袁丽的家庭共同财产为宜。彩票奖金依法应当按照家庭成员曾炽秀、熊正国、熊海涛、袁丽4人进行分割。袁丽主张彩票奖金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未提供足够证据证实该彩票系熊海涛购买,对该请求不予支持,遂判决第三人曾炽秀购买双色球福利彩票中奖所得奖金460万元属袁丽、熊海涛、第三人曾炽秀、案外人熊正国的家庭共同财产,由熊海涛支付袁丽应分得彩票奖金115万元,驳回袁丽、第三人曾炽秀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袁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双色球中奖彩票并非曾炽秀购买而系熊海涛购买;袁丽和熊海涛虽与曾炽秀、熊正国共同居住,但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购买彩票的资金应属于个人支出而非家庭支出。熊海涛、第三人曾炽秀不服一审判决,亦提起上诉,认为虽然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袁丽在离婚前即已离家,除身份关系外,袁丽在经济上与熊海涛、曾炽秀已无任何关系,用于购买彩票的资金亦与袁丽无关,故袁丽应分得的彩票奖金数额不应超过50万。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双色球中奖彩票系第三人曾炽秀购买错误,应认定为熊海涛购买;认定熊海涛所购买彩票的奖金属于袁丽和熊海涛与其母曾炽秀、其父熊正国的家庭共有财产错误,应认定为袁丽和熊海涛的夫妻共同财产;熊海涛故意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本应少分或不分,但袁丽一、二审均主张分配彩票奖金230万元,应视为袁丽对其权利的正当处分。故此,袁丽请求分得彩票奖金230万元的上诉请求成立,予以支持;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予以纠正。遂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熊海涛购买双色球福利彩票中得奖金460万元属熊海涛和袁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熊海涛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袁丽彩票奖金230万元;驳回袁丽其他诉求;驳回第三人曾炽秀的诉求。
相关案例
1.协议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诉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本案要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一方离婚前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本案要旨: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案号:(2015)三中民终字第08205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3.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夫妻共同债权未做分割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刘某诉王某离婚财产纠纷案
本案要旨: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仍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权未做分割,对另一方故意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对方隐藏的夫妻共同债权。
相关观点
1.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同样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从法律条文的表述来看,并没有区分判决离婚和协议离婚。实际生活中,在离婚当时查清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容易。协议离婚中当事人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未对全部财产作出处理,是由于一方的隐藏、转移等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并非是另一方对不知情部分财产行使了处分权,故上述规定适用于所有离婚之情形。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案典》,杜万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3月出版)
2.离婚过程中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救济方法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数额较大,或者为了预防当事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提起离婚之诉的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此时,如果对方有隐藏、转移被保全财产的行为,则可以直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制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诉讼角度来看,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告必须能够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否则将会承担败诉的风险,这就提醒当事人在发现对方有前述行为时要注意固定或留存相关的证据。
(摘自《离婚纠纷法律精解、判例分析与诉讼指引》,孙国鸣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7月出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八、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签了,在交警那签的,如果对方反悔怎么办?
私了一般是要签协议的。不然,如果一方事后反悔,甚至不承认发生过事故,自己空口无凭,如何是好?
如果有协议,或者虽然没有协议,但有录音录像,也有车辆事故现场的录像、照片等,也可以再次报J嘛,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轻微事故可以私了,不过一定要做事故现场录像、私了协议或录音录像,并拍摄双方驾驶证、行驶证等。
无论是把照片上传轻微事故处理系统处理或一同去快速处理中心处理,亦或是日后起诉索赔,这是照片啊、录像什么的都是很重要的。如果,事故大了,不建议私了,除非对方能马上赔偿到位并让你满意。
九、后来经派出所调解对方签了和解协议。对方反悔怎么办?
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的程序违法(比如办案人员存在接受贿赂、徇私舞弊、或违背当事人意愿等情形)、调解的结果违法等,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也可能翻案。 但是,如果调解的程序及结果不存在违法情形,当事人未必能翻案。
派出所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仅仅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对调解协议不满意都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所以对方可以要求翻案。 另据你陈述,打架构成轻伤,则已经触犯了《刑法》234条之规定,可以提起自诉。
扩展资料:
对方如果反悔可以,不过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称民事侵权责任和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派出所对民事纠纷可以主持调解,但是刑事部分不能调解,因为轻伤已经涉嫌犯罪。所以对方可以就刑事部分提出要求。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
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
十、签了赠与协议,做了公证,能反悔吗?
婚内财产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但对于涉及到财产赠与时,不公证的话,对方可以撤销赠与。比如男方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约定为女方所有,但没有公证的话,那么在房子所有权转移给女方之前(即办理过户手续),男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婚内财产协议最好是公证。
协议公证,可以向所在地的公证处人员咨询,具体公证时,需要双方同时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于证明财产的材料(比如房产证原件等),也是需要带去的。
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一般情况下,签订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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