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对方全责车祸,可以算工伤吗?
一、上班途中,对方全责车祸,可以算工伤吗?
1、如果你被撞,在上下班途中,对方主责或全责,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赔偿。当然了还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
2、本案是你撞的别人。如果是公司的车辆,你是履行公司职责,那么交通事故的赔偿在公司。
3、从你的叙述,你是自己的车辆,那么公司没有过错也没有责任,因此不能由公司带你赔偿。
4、如果买了保险,先由交强险赔偿,最多11.2万元,剩余部分按比例有三者险赔偿,比方,同等责任一般是由你的三者险赔偿对方剩余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保险不足的部分由你赔偿。
5、如果你没买保险,那只能由你自己赔偿了。
6、二十来万,不算少但是也不算太多。反过来想想,总比自己残了死了强。咬咬牙,几年就付清了。算是买个教训:一是一定注意行车安全,第二一定买足保险。
二、60岁的老人还在上班,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对于这个员工算不算工伤?
年龄超过60岁,上班途中车祸不算工伤。 年满60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无论是否工作原因受伤,均不能认定为工伤。 年龄超过60岁的人,用工单位聘用的,是劳务关系,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按《侵权责任法》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赔偿。上班途中车祸,侵权人是肇事方,由肇事方程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交通事故对方酒驾全责算不算工伤?
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以认定工伤的。醉酒或者吸毒造成的伤害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四、上班途中吃饭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五、在下班途中双方醉酒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可以认定工伤吗?
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职工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一种情况,职工醉酒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这两种情况下不算工伤
但职工若醉酒坐在车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职工在人行横道按红绿灯规则行走时,由于他人驾驶车辆闯红灯等其他因素导致了交通事故,严格意义上讲,这两种情况下职工没有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病假?
只怕医院不会开出病假单,只是给出休养医嘱,因为这是事故而不是疾病。既然没有病假单,当然不能算病假。事实上,这属于事故后果和损失,如果需要理赔也是向对方以误工费的名义提出索赔的。但如果自己全责的话,那就都是自负了,公司将以事假处理。
七、上班途中脚扭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脚扭伤算工伤,但是因为脚扭伤属于轻微伤,并且很难取证,首先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能有,个人证明也不好找,费用也不会多,休息几天就会恢复正常,报工伤保险非常麻烦,程序繁琐,所以一般不报工伤,请个病假,吃点消炎药,很快就会好起来。
八、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还能申请工伤吗?工伤能赔偿哪些?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除了要求对方赔偿外,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九、上班途中出现划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十、上班途中骑车摔伤自己全责算工伤吗?
企业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因为应当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医疗费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企业按不低于当地最多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社部办公厅 《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 人社厅函[2011]339号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