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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人民法院判决书?

交通事故 2024-11-30 13:20

一、如何查询人民法院判决书?

人民法院判决书,一般不是判决后,就可以查询,一般要过段时间才能查到。法院的判决书一般在裁判文书网上可以查到。

二、海城区人民法院历年案件判决书?

1 网上可以查到海城区人民法院历年的案件判决书。2 因为法院判决书属于公开信息,可以在海城区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历年的案件判决书,且查询方式非常简便。3 如果您需要查询历史案件判决书,可以前往海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在“查询服务”下选择“文书查询”即可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进行查询。另外,还可以通过法院公告、裁判文书网等多种途径查询到海城区人民法院历年的案件判决书。

三、怎么能查询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网上查询的步骤:

1、百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当地的法院的官网,点击进入。

2、在搜索款输入对应案件的关键词、法院名称、当事人或者律师名称,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后,会出现想要查询的判决书。

四、交通事故,下判决书怎么通知?

交通事故下判决书用传票传唤通知,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是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到庭,用传票传唤要带送达回证,让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这才符合送达的规定和要求。送达法律文书有严格的规定,必须按规定送达才合法,法院必须做合法的事。

五、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在哪?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迎宾大道方新村政法巷 乘车路线:37路、600路等路公交车可到达

六、西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西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不幸事件之一。无论是车辆碰撞还是行人被撞,都可能引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受害者而言,了解并掌握相关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制定是针对不同类型的损失进行的。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损失可分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两大类。

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车辆、房屋、道路设施等财产受到损坏或毁坏而产生的损失。根据西安市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车辆损坏方面,如果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坏,赔偿金额将根据车辆损坏程度、车辆年限、车辆市场价值等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如果车辆部分损坏,保险公司将支付修理费用;如果车辆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保险公司将支付车辆的市场价值。

对于其他财产损失,比如房屋、道路设施等,赔偿金额将根据损失程度进行评估。如果房屋受损,赔偿金额将根据修复费用进行计算;如果道路设施受损,赔偿金额将根据修复费用以及由此引发的交通拥堵等因素进行评估。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是指在交通事故中,人体受到的身体损害或健康损失。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将对赔偿标准产生影响。

根据西安市的规定,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主要分为七个方面:

  1. 医疗费用:赔偿被害人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2. 误工费:赔偿被害人因伤势影响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伤残赔偿金: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身体残疾给被害人造成的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
  4. 护理费:赔偿因身体伤残而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费用。
  5. 营养费:赔偿因身体伤残而需要特殊营养调理的费用。
  6. 丧葬费: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所需的葬礼及后续相关费用。
  7. 精神抚慰金: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失给被害人造成的痛苦。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额将根据伤势严重程度、年龄、职业、收入等因素进行评估。对于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将根据被害人的亲属关系进行不同的衡量。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赔偿

如果您在西安市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需要进行赔偿,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步骤:

  1. 立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您可以前往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一份事故认定书。
  2. 保留相关证据:确保保留好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比如事故照片、医疗报告、修理费用发票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的赔偿申请。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了解或有疑问,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将会为您解答疑问,并协助您进行赔偿申请。
  4. 递交申请:根据当地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赔偿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
  5. 等待处理:一旦申请递交,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并根据赔偿标准进行评估。
  6. 赔偿支付:如果赔偿申请被批准,赔偿款项将会支付给您。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城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赔偿前,最好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总结

了解西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每个人都非常重要。在面对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正确的赔偿申请步骤,并准备好相关证据,将有助于保护您的权益并获得合理的赔偿。

在申请赔偿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尽管赔偿金额因个案而异,但了解赔偿标准可以让您更加明确自己的权益,并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七、交通事故是否双方都会有判决书?

交通事故,双方都会有判决书。

法律规定,判决书要送达各方当事人。

一个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可能多人,被告也可能多人,无论当事人有多少,纠纷结果都会牵扯当所有当事人的利益,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不服判决,都有上诉的权利。

不仅当事人要有判决书,就是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应有判决书。

八、交通事故判决书怎么在网上查?

1.您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不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只有2014年及以后判决的案子,而且网上的更新速度慢,等判决书生效后才会上传。

2.如果是自己的案子,建议还是自己到法院领取,以免耽误一审上诉时间或其他。

3.事故认定书到交警队查询决书到法院查询。

4.凭本人身份证即可。一般情况下会直接通知代理律师,可以及时和主审法官联系。

九、交通事故判决书可以去哪里拿?

交通事故判决认定书,是对交通事故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种技术文书,目的是分清出交通事故的责任,对双方进行一个正确的处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应该去哪里领取呢?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判决认定书,去当地的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就可以了。

十、交通事故跟骨骨折的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沪0116民初1798号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某某。

委托代理人:丁某某,上海某甲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徐某某。

被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

负责人:陈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上海市某乙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某某,上海市某乙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陈某某诉被告徐某某(以下称第一被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以下称第二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诉称,2017年8月2日20时许,第一被告驾驶牌号为沪X小型轿车和行人原告,在本区兰亭街、荣昌路东10米处二者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嗣后,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下称金山交警支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第一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158,239.80元,其中由第二被告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第一被告赔偿。

被告辩称

第一被告未作书面答辩,在庭审中表示对事故发生及责任认定有异议,认为未撞到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第二被告未作书面答辩,在庭审中表示对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认定有异议;并对鉴定意见有异议,请求重新鉴定,愿意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合理赔付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原告所述的事故发生经过和责任认定属实。原告的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跟骨骨折等,现左踝负重功能差,左踝关节活动受限,左踝关节肌力减退,评定十级伤残,酌情给予伤后休息12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现因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涉讼。

又查明,第一被告系所驾驶肇事车辆的登记所有人,以该车作为被保险机动车向第二被告投保了责任限额为122,000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责任限额为500,000元。

以上事实,由原、被告基本信息、户籍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史材料、医疗费单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车辆行驶证、保单、营业执照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等证据所证实。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依法应当根据自己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现被告虽对金山交警支队的责任认定意见提出异议,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足以证实自己的观点,且该认定意见书上载有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确认,责任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同,故对被告的辩解意见,本院难以采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因此,本案中原告的损失先由第二被告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负担,再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赔付,仍有不足的部分,确定由第一被告承担全部的侵权赔偿责任。

另,第二被告对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原告病情平稳、一般情况可,故其伤情构成伤残等级无定残的病理基础等为由,要求重新鉴定。本院认为对原告进行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均有资质,鉴定人除了对原告相关病史材料审查外,还对原告进行了体格检查、阅片等,鉴定程序规范、合法,鉴定依据的材料客观,鉴定意见符合原告的伤情实际情况。现第二被告虽对此有异议,但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足以证明自己的观点,故本院认定该鉴定意见合法有效,可作为裁判的依据,故对第二被告的重新鉴定的申请不予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参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上海市相关赔偿标准,本院对原告的损失认定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凭据确定为1023.80元。

2、营养费,根据原告的伤情,酌情给予每日30元,并结合鉴定意见计算60日,为1800元。

3、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本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计算。现原告以每月2810元进行计算,该标准相当于本市2015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即居民服务或其他服务行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33,720元,故本院支持并结合鉴定意见计算60日,为5620元。

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及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现原告根据其所从事的行业,以每月4101元进行计算,该标准相当于本市2015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即农、林、牧、渔业行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49,213元,故本院采信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并结合鉴定意见计算120日,为16,404元。

5、残疾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根据原告户籍材料系非农人口,故本院参照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为125,192元。

6、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因本起交通事故受伤并致残,这不仅给原告的身体带来不良后果,而且势必给其精神造成一定的痛苦,故本院酌情确定为5000元。

7、交通费300元,双方确认一致,于法不悖,本院予以确定。

8、鉴定费2300元,因案情需要,原告为此支出的费用,系合理损失,故本院凭据予以确定,该费用属保险赔偿范围。

上述1-8项合计157,639.80元属于保险理赔范围,故由第二被告在保险范围内直接赔付。

综上,原告的损失由第二被告在保险范围内赔付157,639.80元,鉴于第一被告不需要对原告上述款项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要求第一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陈某某各项损失157,639.8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32元,由原告负担25元、第一被告负担1707元。第一被告所负之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夏海中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苏 玥

提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