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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证人要到场吗?

交通事故 2024-12-26 04:17

一、法院开庭证人要到场吗?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证人应当亲自到法庭接受询问,否则将承担证人证言证明力弱的风险。证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还是请其开庭时去法院质证,以免影响诉讼效果。

不能出庭作证需要法定的理由的,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没有出庭,那么这样的证人证言是没有效力的。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

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

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定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各方证人的证言和不同的证人的证言会有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之处,法庭必须要鉴别、比较,去伪存真,而不能只听一面之辞。

3、证人证言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对于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是否确实还要经过调查,运用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手段,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排除其中的疑点,最终确定证人证言的真实可信性。

法院在开庭时,证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亲自到法庭接受询问。不能出庭作证需要法定的理由的,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没有出庭,那么这样的证人证言是没有效力的。

二、劳动争议法院必须开庭吗?

一审除非双方同意调解,否则必须要开庭审理;二审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通过谈话、然后书面审理。

三、交通事故开庭被告是否应到场?

交通事故开庭被告必须到场,不到场失去为自己辩论辩护机会,而且法律规定被告不到场,法院同样根据事实依据判决赔偿金额而强制执行。

四、轻伤开庭时候都谁必须到场?

开庭当事人需要到场,但是不是必须到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公诉人必须到场。

(一)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二)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

五、交通事故立案必须本人到场吗?

交通事故立案不需要本人去。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六、交通事故开庭需要保险公司到场?

交通事故开庭需不需要保险公司到场,要看侵权人肇事车辆购买保险的情况而定,如果侵权人的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就不需要保险公司出庭,保险公司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侵权人的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则原告就会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保险公司必须到庭应诉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在购房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办理相关手续。首先,在购房前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接下来,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夫妻双方必须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以确保房产的合法拥有和过户手续的顺利完成。

夫妻双方到场办理手续的原因在于房屋交易涉及到产权归属和过户流程,而夫妻双方作为房屋共有人,有权共同参与相关手续的办理。如果一方无法到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办理相关手续,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手续,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代理事宜。

对于未婚、离婚等情况,购房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房产交易。在房产交易中,房屋产权的变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如解除抵押、过户、租赁合同变更等。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购房前咨询当地房地产相关部门或律师。

总之,在购房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参与相关手续的办理,以确保产权的合法拥有和过户流程的顺利进行。同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好未婚、离婚等情况的房产交易问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八、法院开庭有录像吗?

  开庭后,即是审判过程,可以申请录音/录像,但是未经法庭允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等行为,法院可以暂扣此类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实际上,在《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中,已就庭审活动录音录像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等行为,法院可以暂扣此类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法庭记录方式,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诉讼法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现就庭审活动录音录像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简易程序及其他程序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对庭审活动录音或者录像。   对于巡回审判等不在审判法庭进行的庭审活动,不具备录音录像条件的,可以不录音录像。   二、人民法院应当在审判法庭安装录音设备;有条件的应当安装录像设备。人民法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部分审判法庭安装录音或者录像设备。   三、庭审录音录像应当由书记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自案件开庭时开始录制,并告知诉讼参与人,至闭庭时结束。除休庭和不宜录音录像的调解活动外,录音录像不得间断。   书记员应当将庭审录音录像的起始、结束时间及有无间断等情况记入法庭笔录。   四、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法庭笔录有异议并申请补正的,书记员应当播放录音录像进行核对、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五、人民法院应当使用专门设备存储庭审录音录像,并将其作为案件材料以光盘等方式存入案件卷宗;具备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在人民法院查阅条件的,应当将其存入案件卷宗的正卷。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拍录、传播庭审录音录像。   庭审录音录像的保存期限与案件卷宗的保存期限相同。   六、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叠加同步录制时间或者其他措施保证庭审录音录像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毁损庭审录音录像或者篡改其内容的,追究行为人相应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因设备、技术等原因导致庭审录音录像内容不完整或者不存在的,负责录制的人员应当做出书面说明,经审判长或者庭长审核签字后附卷;内容不完整的庭审录音录像仍应存储并入卷。   七、在庭审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破坏法庭秩序、妨碍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庭审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证据。   八、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庭审活动不规范或者存在违法现象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庭审录音录像进行调查核实。   九、人民法院院长、庭长或者纪检监察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庭审录音录像。调阅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在庭审录音录像的技术、管理、应用等方面制定本规定的实施细则。   十一、人民法院进行其他审判、执行、听证、接访等活动,需要录音录像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九、法院开庭可以直播吗?

公开审理的案件媒体可以现场直播。

十、法院开庭要收费吗?

开庭是不要费用的,但立案时需要交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多少诉讼费用要依据诉讼标的而定,如果是涉及到财产的,要依据标的的价值按一定的比例收取受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