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工伤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单位留存 三.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四.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和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五.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由单位陪同受伤员工备齐以下资料到长安社保局开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每周五(东莞谷涌医院)在社保局一楼设点做劳动能力鉴定。 1.《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到社保局领取);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在申请时到社保局领取,无需特意为领取工伤认定书多跑社保局一次); 3.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4R伤情彩照(红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伤部位)1张; 6.伤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备齐以上资料到社保局后上二楼拿号开具一份红单通知书,然后再到一楼做劳动能力鉴定。 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于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到社保局领取。领取鉴定结论手续: 1.单位经办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单位公章及工作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或单位证明。 2.被鉴定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 七.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 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以上信息由浙江高端人才网整理提供
二、模拟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和工伤先处理哪个?
一般来说是先处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赔偿先进行,所产生的医疗费在交通事故中处理,工伤赔偿再根据交通事故所赔偿的进行补充。
交通事故中责任方对受害者进行了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残疾用具费等相关项目赔偿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单位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赔付,因为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用相当于工伤津贴。
四、工伤怎么处理,私了还是走程序好点?
先去问律师,知道价钱,然后跟老板谈走法,如果老板不愿意,想私了。
那就要他多加一半以上的钱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21?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交通事故与工伤同时存在怎么处理?
1)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2)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怎么走:
工伤认定的流程为: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等。
七、工伤住院程序?
1、参保人员凭工伤保险科签发的《医疗通知单》到指定的工伤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2、到工伤定点医院的医保办(或社服科)将 《医疗通知单》(第一联)交医院留存;
3、就诊科室治疗;
4、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前,参保人凭工伤保险科签发的《医疗通知书》到指定医院救治时暂按工伤职工管理,其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垫付,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其工伤职工仍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垫付,(其先前暂按工伤职工管理时垫付的医疗费用由工伤定点医院报销);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前,其工伤职工治疗(住院或门诊)已结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行垫付,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再到医院报销。
(一)非定点医院的急诊医疗费:企业持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保险证、职工医保卡复印件、医疗费收据、门诊医疗手册、处方、病历复印件到工伤科报销。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收据原件)、伤残辅助器具费(收据原件)、企业持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企业工伤职工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工伤保险证、职工医保卡复印件。
(三)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八、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两种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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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的是简易程序,通常适用于无人员伤亡,损失较小,责任明确,自行协商解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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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出现人员伤亡后则需要进行一般程序,交警到达现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进行现场调查、检验鉴定、事故认定、责任复核、处罚执行和赔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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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时,将采取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此时则需要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等汇报给上级部门。
九、工地工伤是怎么处理的,要走那些程序?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隧道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
回答如下:
①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②织调查组;
③场勘察;
④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⑤出事故调查原因;
⑥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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