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
一、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不包括特殊责任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事由等重要内容。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的准则。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包括以下两点:
1、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过失;
2、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侵权责任承担形式以及责任范围的依据。即不仅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同时也考虑受害人以及第三人的过错,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分担损失。过错责任原则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方式。
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构成理论中最重要的是?
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二者之间存在的前者导致后者发生的客观联系。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在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确定存在因果关系的,就有可能构成侵权责任,没有因果关系就必然地不构成侵权责任。
三、知识产权侵权多少构成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拓展知识点: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
四、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行为
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4、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我国民法通则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为疏忽大意的情况;而一般过失则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在我国民法上,一般将故意和重大过失相提并论。法律对行为人提出了较高的注意义务,而行为人没有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但却达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此时就认为构成一般过失;加上行为人不仅未达到较高的注意义务,同时连一般人的注意义务都没有达到,就认定成为重大过失。
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
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的问题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
五、歌曲侵权的构成要件?
抄袭旋律将旋律合并或者删除某些部分,但仍然能听出相似,或者是抄袭歌词将歌词简化或复杂化,但只要大体相同关键词相统一算抄袭。
六、简述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要件
简述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要件
作为一位消费者,我们在购买产品时都希望能够买到质量良好的商品。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质量问题,甚至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知道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要件。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是指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对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产品与消费者购买时约定的质量标准不相符,那么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表现为产品本身存在设计、制造、包装、标签等方面的缺陷,也可以是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损坏、故障等质量问题。
2. 与产品质量问题有因果关系
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另一个要件是证明产品质量问题与消费者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产品质量问题是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的直接原因,而非其他因素引起的结果。这需要消费者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
3. 存在过错或者推定过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产品生产者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而销售者则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疏忽、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导致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责任。推定过错责任是指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无需证明其存在过错,只需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即可。
4. 消费者的损害
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最后一个要件是消费者的损害。消费者的损害可以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个方面。人身伤害可以是消费者因使用产品而导致的身体伤害或者健康问题,财产损失可以是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如产品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
总结起来,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要件包括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与产品质量问题有因果关系,存在过错或者推定过错,以及消费者的损害。作为消费者,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我们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益,并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应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维护自己的利益。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七、简述贷款价格的构成?
1贷款利率,是贷款价格的主体和主要内容,是指贷款利率与贷款本金的比率2承诺费,是指银行对已承诺贷给客户又没有使用的那部分资金收取的费用3补偿价格,是指银行要求借款人保持在银行账户上的一定数量的活期存款和低利率的定期存款额,是银行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一种方式4隐含价格,是在贷款协议中附加的非货币性的内容
八、简述网膜囊的构成?
网膜囊是小网膜和胃后壁与腹后壁的腹膜之间的一个扁窄间隙,又称小腹膜腔,为腹膜腔的一部分。网膜囊的前壁为小网膜、胃后壁的腹膜和胃结肠韧带;后壁为横结肠及其系膜以及覆盖在胰、左肾、左肾上腺等处的腹膜;上壁为肝尾叶和膈下方的腹膜;下壁为大网膜前、后层的结合处。
九、简述审计关系的构成?
审计关系一般是指由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委托人三者之间形成的经济责任关系,它是审计活动得以有效开展的前提和保证。
我国审计体系由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大组织构成。
审计业务三方关系人是指审计人、被审计人以及审计业务委托人。
审计关系人中,第一关系人是审计人,第二关系人是被审计人,第三关系人是审计委托人。基于此三方关系人发生联系,产生审计活动。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审计关系人有时只表现第一关系人与第二关系人之间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而第三关系人表现不明显,只有由三方面关系人构成的关系才是审计关系。
审计关系是构成审计三要素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作为审计主体的第一关系人在审计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既接受第三关系人的委托或授权,又对第二关系人所履行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和评价,但独立于两者之间,与第二关系人及第三关系人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上的联系。
十、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几级构成刑事责任?
一、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环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肇事罪
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交通肇事罪上的。
加重情节: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解释》第4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至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上一篇:宣城哪所初中好?
下一篇:交通事故植物人一直住院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