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老板打工,工伤如何索赔?
一、给私人老板打工,工伤如何索赔?
你好,请先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申请的,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局出具的工伤鉴定书确定工伤等级,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主张赔偿数额,并可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如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在私人老板处打工发生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了算工伤;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工伤事故的范围。
如果雇员因下列情况之一受伤,致残或丧生,应确认为与工作有关的伤害。范围是:1、在单位负责人的日常生产,工作或临时任命的情况下,在紧急情况下,尽管不是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但直接关系到单位的重大利益那个单位。
2、由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和技术改进。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暴露于因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或因工作相关的突发疾病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的失业而导致的死亡。
5、履行职责造成人身伤害。从事诸如营救,disaster灾和救助人之类的活动,以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由于公众和战争,军事人员康复后,旧伤复发。
6、因工作原因,因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因工伤,失踪造成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或因突然生病或失去劳动而死亡。
7、在规定的时间和必要的通勤路线上,应发生道路交通机动车辆事故,而无人责任或人的主要责任。
三、打工可以跟老板借钱吗?
这个问题没法有一个标准答案,因为它本身取决于过多不确定的因素。每个人在回答的时候,都是基于自身所处的环境和情况,并不完全适用于提问者。
言归正传,我个人认为,提问者应该先明确几个情况,再决定是否向你的boss借钱。
1.公司有没有类似《员工个人借款制度》这样的规章制度。用我们公司举例,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薪资待遇来向公司申请“个人借款”,但因为我个人没有使用过这个“福利”,所以不太记得借款的上限,但可以肯定这个借款是“无息”,还款周期好像最长是18个月。如果提问者的公司有这项制度,那么就可以根据相关制度来进行借款。
2.如果没有《员工个人借款制度》,那就要看很多其它层面的情况了。诸如:
a.你进入这家公司的时间
b.你和boss之间的私交关系
c.你的boss个人对于“借钱”这件事的态度
d.你在这家公司的重要性
等等,这里就不展开说了,因为太多太多了。
既然提问者的人问了这样的问题,最终还是想要一个答案。那么用一句话来回答你。
如果你真的有急用,并且已经尝试过从你的亲朋好友处借钱未果的情况下,就光明正大的向你的boss借钱,并自己主动写下具有法律效应的“借款单”(模板从网上找,不要自己随便写)。
但至于是否能成功,就没法给你个答案啦。希望你早日走出困境,越来越好。
四、如果给私人老板打工,没有签合同。出了工伤,打官司打的赢吗?
有劳务证明就可以。
1、如果私人老板有公司,并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zhi,只要能力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资发放明细、工作服、工作牌或者人证等,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确定赔偿标准,申请劳动仲裁,除了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外,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2、如果私人老板没有营业执照,那么属于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所以,无论是哪种情形,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不要担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很重要。
4、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五、做保姆下班要跟老板说再见吗?
我觉得不要吧!即使员工在单位上班,也没有必要说跟老板说再见
如果说你在人家家里做保姆,客气的话,可以跟主人说一声,我走了,你不说,到时间动身走路也没问题
这个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六、加班下班后出去买饭,出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认定比较复杂,最关键几个点:
1.是否是上下班的路途中以及是否是上下班时间内
2.自身是否有严重过错,如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
3.如果是双方交通事故或者多方交通事故,还要看交警部门划分的事故责任,自己在事故中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引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通常在认定工伤过程中,最常遇到的扯皮的几点:1.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出事后认定工伤时用人单位各种推诿,因为没买保险,这钱得用人单位出
2.交警事故认定书。自己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是没办法去认定工伤了。
3.事发时,上下班的路线以及时间问题。
七、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的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相关规定:1、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2、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八、灵活就业下班路上交通事故能算工伤吗?
不能。灵活就业就是养老的社保,并不包含工伤保险。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还是由交警判定后,全责的那一方负责,你只要按照交通规则正常的行驶就算出了事故也不用你自己负担的,不管开车或者骑什么都慢一点,别喝酒,别逆行,别闯红灯就行了。
九、60岁职工退休后在私人工地打工出了工伤算工伤吗?能得到赔偿么?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十、交通事故商业险跟工伤保险冲突吗?
交通事故商业险是事故保险,工伤保险是上、下班时间内的事故险,两险性质不同,理赔不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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