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员工要提供什么书面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员工要提供什么书面证明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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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岛市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注册信息,劳动关系证据,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
三、苏州工业园区工伤认定/工伤申报需递交哪些材料?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受伤人身份证;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赔偿,但医疗费用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开具一张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介绍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所需资料后会给你一张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然后会给你一个鉴定时间表(里面有鉴定时间、地点、单位等信息),鉴定须知单,还有一张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按照给定时间,去鉴定就可以了。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了。
最后以鉴定的伤残等级,对应你工伤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如广东省的话就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里面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给伤者。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才有赔偿,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达到伤残标准的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四、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附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第六条规定,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
(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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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认定办法》附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五、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应向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 3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4 )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 6 )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7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宣传资料?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二、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材料
三、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四、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五、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
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七、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八、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内容
九、通事故鉴定机构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七、为啥交通事故很难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需要符合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构成工伤。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必须是在上下班的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而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和全责,才能认定工伤。现实中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一般都不会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承担主责和全责的几率比较大,所以认定工伤比较困难。
八、工伤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认定标准为: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己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注意需要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中才可以,如果是早退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九、工伤认定材料中病案是什么?
结论:工伤认定材料中的病案是指包含劳动者就医治疗的病历资料。
解释原因: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病案是劳动者是否患有工伤相关疾病的最直观证明材料。通过病历记录和诊断说明,可以确定病情出现的时间、病因和病因与工作场所之间的关系等信息,从而帮助工伤认定机构判断病情是否与工伤相关。
内容延伸:病案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患病过程的记录、检查结果、诊断证明以及治疗情况等。其中劳动者患病过程的记录应包括就诊时间、病因调查、病史、主要症状、用药情况等,检查结果包括X光片、B超、CT或核磁共振等检查结果。诊断证明应明确说明劳动者所患疾病的名称和诊断意见,治疗情况可以包括治疗方案、治疗效果以及医嘱等。
具体步骤:在工伤认定材料准备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自己的就医病历相关资料,包括就医记录、诊疗证明、检查结果、住院信息等,并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工伤认定机构收到材料后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病历资料和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确定工伤认定结论。如果认定结果不公正,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申诉。
十、工伤认定需要出院材料有哪些?
工伤出院需要保留: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费用明细和缴费票据。 诊断证明可找主治医师开具,并加盖公章; 住院病历需持伤者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病案室复议(收费); 缴费票据在办理出院手续后领取; 持缴费票据在”打印住院明细“的窗口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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