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案件律师费由谁承担?
一、追偿权案件律师费由谁承担?
追偿权案件律师费一般由聘请方自行承担。因为,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一些劳动者知道自己的能力比较弱,容易影响到自己的权益。为此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都会为自己找个专业的律师。在打官司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二、侵权案件律师费谁承担?
(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列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的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三、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律师费谁承担?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请的律师费一般都是自己来承担,
四、产品外观侵权案件律师费谁承担?
根据我所了解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产品外观侵权案件的律师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即如果被告被判定构成了侵权行为,则需要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
但如果败诉方可以证明其侵权行为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则有可能会相应减轻律师费的承担责任。当然,针对具体的案件,还需要根据其特定的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五、房产纠纷案件律师费用谁承担
房产纠纷案件律师费用谁承担
在房产交易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而当这些纠纷需要向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时,律师费用的问题就成为了一大关注焦点。房产纠纷案件律师费用由谁承担,是一个需要细致考量的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纠纷案件律师费用的承担原则是“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如果某一方最终败诉,那么该方需要承担律师费用。这一原则旨在鼓励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减少对法律途径的依赖。
然而,实际情况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纠纷案件都能明确界定败诉方和胜诉方。有些纠纷案件存在双方争议焦点不同、双方责任有一定比例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律师费用的承担就变得更具复杂性。
在双方争议焦点不同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确定责任方。如果一方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那么该方是胜诉方,对方则成为败诉方。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
双方责任有一定比例的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争议焦点的重要性、双方的过错程度等,来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如果一方的责任占比较大,那么该方承担更多的律师费用;反之,责任占比较小的一方则承担较少的律师费用。
还有一种情况是,房产纠纷案件双方在审理过程中,通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这种情况下律师费用的承担一般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合理划分律师费用的承担比例。
如何合理维权减少律师费用
对于房产纠纷案件中的各方当事人来说,律师费用可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如何合理维权,减少律师费用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首先,要选择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房产纠纷律师。在选择律师时,可以咨询身边的朋友或亲戚,了解他们的推荐和建议。同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查询相关律师的资质和从业经验,选择一位能够真正为你提供帮助的律师。
其次,要在与律师的沟通中明确维权目标和预期结果。明确目标有助于律师更好地制定维权策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过程,从而减少律师费用的支出。
另外,在维权过程中,要及时提供案件相关证据和资料,配合律师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律师为了收集证据而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提高维权效率,降低律师费用的支出。
最后,如果在维权过程中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可以减少律师费用的支出。通过和解协议,可以避免较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和不确定性,减少维权成本。
如何争取律师费用的退还
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如果你是胜诉方,你可以争取败诉方承担你的律师费用。争取律师费用的退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了解法律规定:要了解我国法律对律师费用退还的相关规定,以便能够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
- 保留相关证据:要及时保留与律师费用有关的证据,如律师费用协议、支付凭证等。
- 协商和解决:可以与败诉方进行协商,尝试解决争议,并要求对方退还律师费用。
-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败诉方不同意退还律师费用,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
房产纠纷案件律师费用的承担原则是“败诉方承担”,但具体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为了减少律师费用的支出,我们要选择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明确维权目标和预期结果,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尽量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果你是胜诉方,可以争取败诉方承担你的律师费用,但需要注意了解法律规定、保留相关证据,进行协商和解决,申请强制执行等步骤。
六、交通事故全责律师费承担多少?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
2、风险代理
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00-5000元律师费,待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办理执行后,按照实际取得金额的15%—20%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扣除。
3、交通事故调解:按标的额的8%左右计算,成都市内一般不低于5000元。市外不低于8000元,若调解不成,需要诉讼(仲裁)时,已收取的该费用可抵扣应收律师费用。
4、计算赔偿清单:500元/件
5、制作法律文书:600元/件
6、代理伤残等级鉴定:600元/件
7、办理财产保全:600元/
8、代理车辆损失评定:500元/件
9、调查肇事车的保险情况:500元/件
10、搜集保险理赔材料:600元/件
11、调查肇事者基本身份情况及财产线索:600-2000元/件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实践中的交通事故往往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此时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是最好的,能够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七、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8种案件?
1、著作权侵权案件。
2、商标侵权案件。
3、专利侵权案件。
4、不正当竞争案件。
5、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6、担保权诉讼案件。
7、部分仲裁案件。
8、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法律援助案件。
10、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在我国是以“谁请律师谁负担律师费”为一般原则,只有在法律或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律师费才由败诉方承担。
八、商标侵权案件败诉方是不是要承担胜诉方的全部律师费吗?还是部分?
谢邀。
首先评论一下现有的回答。答主“长安城李律师”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个商标侵权案件,和合同没有一毛钱关系。
商标侵权案件,败诉方是不是承担胜诉方的全部律师费?也不尽然。如果胜诉的原告方主张的律师费有据可查,全部是为本案件支出的,那么法庭一般会支持。但是,以下几种情形,败诉方显然不会承担(或者不完全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
1.胜诉的原告方未提供支付证据(如发票和转账记录);
2.要求的款项与本案无关,不是必要开支;
3.胜诉的是被告。
其实这是知识产权法中独有的“维权合理开支”制度,立法者规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维权合理开支,权利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除了律师费之外,原告为了诉讼所支出的翻译、公证、购买侵权产品等费用,也在“维权合理开支”之列,由败诉的被告承担。
这个合理开支的计算不一定与损失额挂钩,有的时候甚至可以高于损失额,只要你能说服法官这些费用是为了维护权利而合理地花掉的。
举个例子,我有一个案件,关于“yakult”、“益力多”这两个商标。侵权赔偿额只有15万;但是维权合理开支就达到了25万以上,其中一半左右是律师费,另外一半则由翻译费(大量日语文件翻译为中文)、公证费(大量公证书)、审计费和其他杂费构成。
很巧,我前不久刚写过一个回答,介绍过知识产权领域的“维权合理开支”制度。其中还提到一个我亲身经历的小案例,作为被告代理人,挫败了原告有趣的阴谋。这里贴一下,作为延伸吧:
法官为什么会一直打听律师收了多少律师费?九、交通事故诉讼费和律师费用谁承担?
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这笔律师费的话,也是可以的。
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
律师费用水平现在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是收费文件给的是一个收费幅度,当事人要跟律师协商后确定具体数额。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国家对律师费通常规定了最低标准,如果案件复杂、难度大、所需时间较多,律师费用可能是最低标准的4倍。这都需要双方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商定。
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
交通事故起诉费是多少,由谁出
起诉案件每件费用与索赔额度有关:
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照1%交纳;
起诉费用可以申请由败诉方承担。
十、所有有法律援助的案件都是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打官司时,很多原告都可能认为自己支付的律师费应当由败诉的对方来承担。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该项主张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也会有条件的支持原告主张的由败诉的被告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注释)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有关规定有所规定,但不明确,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此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之情形
1、专利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2、担保权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不正当竞争案件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办案必要开支”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6、仲裁案件
法律依据: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在实践中,该费用应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对该用的承担问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7、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对《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的必要费用的阐释,根据类推原理可作为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法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的考虑
三、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应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最好不要写成“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不明确词语。人民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即使在合同中约定了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法官对最后确定的律师费的具体数额仍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律师费,而非全部。因此在签订律师费用时仍应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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