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事业单位扣绩效工资

交通事故 2025-03-02 12:11

一、事业单位扣绩效工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事业单位工作。事业单位提供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因此备受青睐。然而,与此同时,一项争议性较大的政策——扣绩效工资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什么是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指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来发放的工资。它与基本工资不同,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位和级别来确定的,而绩效工资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来确定。绩效工资能够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单位的整体竞争力。

事业单位为何要扣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扣绩效工资的目的在于鼓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通过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来提升单位整体的工作水平。扣绩效工资的做法可以有效地筛选出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态度较端正的员工,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回报,同时也能够促使其他员工提高自己的绩效,以争取更高的绩效工资。

扣绩效工资的方式

事业单位对于扣绩效工资的方式有多种选择,例如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业绩考核、岗位责任完成情况等指标来评估员工的绩效。一般而言,绩效工资的扣除是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来确定的,评估结果越差,扣除的绩效工资就会越多。

扣绩效工资的利与弊

激励员工更加努力:扣绩效工资能够激发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以争取得到更高的工资回报。

提高单位整体的绩效水平:通过扣绩效工资,优秀的员工能够得到更多的回报,同时也能够促使其他员工积极提升自己的绩效水平,从而提高整个单位的工作水平。

压力过大:扣绩效工资可能会给员工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工作负荷过重,甚至影响身心健康。

不公平对待:某些情况下,绩效评估可能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例如主管的主观评价、充分发挥不同员工特长的评估不足等,这可能导致绩效工资的扣除不够公正。

引发员工流失:过分扣绩效工资可能会引发员工的不满和流失,从而造成单位人才流失问题。

如何合理扣绩效工资?

为了实现扣绩效工资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事业单位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 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估标准: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估标准,确保评估过程客观公正。
  2. 加强绩效评估过程的透明度:事业单位应该将绩效评估的标准、流程等信息向员工进行公示,让员工了解评估的依据和流程。
  3. 提供有效的培训和指导: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提供培训和指导的方式,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技能,提升工作绩效。
  4. 关注员工的意见和反馈:事业单位应该积极关注员工的意见和反馈,及时调整绩效评估的方式和标准。
  5. 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制度,包括对绩效工资的扣除和发放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执行的公正性。

结语

事业单位扣绩效工资是一种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的机制。虽然它能够鼓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单位整体的工作水平,但也可能造成员工工作压力过大、不公平对待以及员工流失等问题。因此,事业单位在扣绩效工资时需要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加强透明度,关注员工的意见和反馈,并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以确保扣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单位有什么理由可以扣我的工资?扣工资合规吗?

扣除员工工资,是企业处罚员工的一种方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80%扣工资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近期,成都市人社局就发文明确了这几种扣工资行为是违法。一起来看看吧~

情形一:女职工请假去产检扣工资,合法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因此,用人单位因女职工请假去做产前检查而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情形二:劳动者辞职扣工资,合法吗?

先来了解有以下两种情况,扣工资是合法的。

1.法定情况用人单位可代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赔偿单位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再来看看劳动者辞职的情况下,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以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当结清工资,除了前面介绍的两种合法扣除工资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是无权扣除劳动者工资的。

因此,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辞职为由,故意拖欠和克扣工资,也属于违法。


看了上述内容,是不是部分小伙伴就以为,那其他扣工资行为是不是就是合法的?

不是,生活中这些常见的扣工资行为都属于违法。

一、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

二、用人单位为捐赠强扣工资,违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

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上班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上班迟到是很多人都会经历过的事,那么迟到可以扣工资吗?

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

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

其次,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即如果劳动者因为迟到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闯红灯出交通事故扣多少分?

闯红灯,扣6分罚200如果对方没有过错,你将负全责。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法院论处。不构成犯罪的但有其它过错的,按对应行政处罚处理,没有其它过错的只按闯红灯进行处罚。按损失和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四、事业单位请事假能扣工资吗?

事业单位请事假扣工资合理的。 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是否扣工资,如何扣发,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由各省市规定,但各省市规定不同。 一般都有一定时间免扣期,一定时间基本工资扣除期,之后才是全额扣除期。具体扣除办法,按各地规定执行,具体扣发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五、用工单位扣工资,被举报会有什么影响?

  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用工单位扣工资,被举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六、出交通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可扣劳动者百分之二十的事故赔偿工资?

如果您是因为驾驶单位的车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或者过错,从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单位的损失,单位可以要求您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七、共享单车出交通事故扣车怎么处理?

对使用共享平台的单车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并不单独处理。租车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报警的同时,还需要立即联系共享汽车平台客服人员,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帮助用户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需要扣留车辆进行技术鉴定,也会在责任区分完毕或者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时候,会通知车主或代理人凭处理认定书和放车条提车。

不过共享单车、共享汽车是新生事物,在运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其他一些难以想象的新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关注。

八、单位是否有权扣工资来交暖气费?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暖气费。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九、事业单位补发12000工资得扣多少税?

我国工薪阶层的工资,奖金,加上其他的所有收入在月底能够达到5000元的话,就必须要人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实际上员工本人领取到的工资也是属于扣除个人所得税以后的。正常情况下,肯定是每个月依法扣除就可以了。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大家可能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根据有关规定,调资后补发以前数月的工资,可以分推到所属月份,与原来的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应该补缴的税款。

补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即,纳税人月初第一日至月末最后一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五千元后,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十、发生工伤纠纷,单位扣我工资怎么办?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