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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押车辆可以不要拖车吗?

交通事故 2025-03-07 02:56

一、交警扣押车辆可以不要拖车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另外,由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所以交警叫拖车来拖走车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警扣押车辆报废流程?

第一、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第二、报废受理手续  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灭失的

第三、申请注销登记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领取相关凭证  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到本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身份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其他相关凭证。

第五、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做废。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2、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3、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4、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交警大队可以买摩托扣押车哪?

交警大队不可以买摩托扣押车,如果需要,应从正规渠道购买。丶

四、买个交警扣押车。不能过户。可以买吗?

听我好言相劝,虽然我没查到法律上的相关规定,但尽量别和警察手里买东西,相信律师不是吃素的。如果哪天那位东窗事发你会受到响应的追究和惩罚。有那点钱买二手车多放心,我想和你买的差价不会超出很远。那多踏实!小便宜占不得。

不能过户假如有保险或理赔方面的纠纷会闹很多麻烦的。交通事故官司是最常见的,说不清就得败诉,因为你不是本车户主,而户主也不知去向的时候你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良言劝君,望请慎重!!!

就这样,希望可以帮到你!

五、货车刮断电线,交警可以扣押车吗?

货车刮断了电线,交通警察是可以扣押车辆的,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在刮断了电线以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后果,交通警察都是当时无法判断的,根本就给不出答案,像这一些对于后果模糊的情况,都是采取先扣车后处理的办法。所以交通警察采取扣车的方式合理合法。

六、交警扣押车辆放行程序?

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就应放车。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七、交警扣押车辆强制报废流程?

第一、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第二、报废受理手续  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灭失的

第三、申请注销登记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领取相关凭证  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到本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身份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其他相关凭证。

第五、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做废。

八、交警事故扣押车辆提取流程是什么?

  一般在情况是只在交警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取回车。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肇事的车辆予以财产保全,那么车主就取不成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当事人车辆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同时,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的规定,书面向当事方告知有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权利。事故处理部门在收到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书后,应协助法院将车辆继续扣留。但在实际操作中,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很难成功,因为根据法院的规定,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向法院提交至少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由事故处理部门提供,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规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均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即使事故处理部门在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立即向当事各方送达,受害人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立即向法院提起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但同时对方当事人要求领取扣留车辆,这样一来陷事故处理部门于两难境地:不放行扣留车辆,已到扣留时限;如果放行扣留车辆,法院一旦裁定财产保全,又无车可保

九、交通事故后扣押车辆怎么处理?

  一般在情况是只在交警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取回车。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肇事的车辆予以财产保全,那么车主就取不成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当事人车辆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同时,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的规定,书面向当事方告知有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权利。事故处理部门在收到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书后,应协助法院将车辆继续扣留。但在实际操作中,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很难成功,因为根据法院的规定,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向法院提交至少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由事故处理部门提供,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规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均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即使事故处理部门在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立即向当事各方送达,受害人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立即向法院提起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但同时对方当事人要求领取扣留车辆,这样一来陷事故处理部门于两难境地:不放行扣留车辆,已到扣留时限;如果放行扣留车辆,法院一旦裁定财产保全,又无车可保

十、出了交通事故科交警,强行扣押车辆,产生的拖车费保险公司给报吗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你的车辆真的保险吗?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你的车辆真的保险吗?

交通事故是每个驾驶者都不愿意遇到的情况,但不幸的是,它们是不可预测的。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很多人不仅要面对车辆损坏和人身伤害等问题,还要处理保险索赔的事宜。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个与交通事故密切相关的问题:你的车辆在出了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是否会给你报销拖车费用。

强行扣押车辆和拖车费用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可能会对涉及事故的车辆进行强行扣押。这是为了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确保责任方的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你的车辆可能会被拖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拖车费用是指将车辆从事故现场拖离的费用。它包括拖车公司的服务费用以及车辆的暂时存放费用。一般来说,拖车费用是由车辆所有者自行承担的。然而,根据你的保险政策,保险公司有时会在特定条件下,为你支付拖车费用。

保险公司是否会为你支付拖车费用

要确定保险公司是否会为你支付拖车费用,首先需要看你的保险合同中是否有相关条款。通常情况下,如果你购买了全险或者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有可能会赔偿你的拖车费用。然而,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保险合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如果你对自己的保险政策不太清楚,建议你查阅保险合同或与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在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你在事故发生后直接联系他们指定的拖车公司。这是为了确保费用的适当支付和相关手续的顺利进行。如果你在事故发生后联系了其他拖车公司,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支付相关费用。

责任认定和保险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非常重要。保险公司在决定是否支付拖车费用以及其他关于赔偿的问题时,通常会参考交警对事故的认定结果。如果事故是由他人责任造成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向其他责任方追偿,包括相关费用。

然而,对于一些复杂的事故,特别是涉及多方责任的情况,保险公司的赔偿流程可能会相对复杂。像这样的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赔偿进展,并及时提供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如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当你遇到交通事故时,有几点需要记住:

  • 及时报案:在事故发生后,尽快报案给交警,并提供准确的事故信息。
  • 与保险公司联系:与保险公司及时联系,告知事故情况,并根据他们的指示采取必要的行动。
  • 保留相关证据:在事故现场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及与事故相关的证人联系方式。
  • 配合调查:与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调查人员密切合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资料。
  • 及时咨询:如果你对保险赔偿流程或其他有关事故的问题有任何疑问,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并寻求帮助。

结论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你的车辆保险是否包括拖车费用的赔偿取决于你的保险合同。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不同的保险合同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了解保险公司的赔偿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即使你的保险公司愿意为你支付拖车费用,也需要确保你遵守保险公司的要求,并及时联系他们指定的拖车公司。在保险赔偿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并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以了解赔偿进展。

最重要的是,遇到交通事故时,保持冷静,确保人身安全,并尽快采取必要的行动。及时报案、与保险公司联系、保留证据、配合调查,都将对你的保险赔偿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