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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答辩意见怎样写?

交通事故 2025-03-08 14:00

一、再审答辩意见怎样写?

首先,对前面的诉讼作概括性的总结,重点强调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认定和判决结果。

其次,针对再审起诉意见逐一进行驳斥,并提出相应的依据。最后,归纳总结自己一方的观点意见。

二、交通事故庭审现场如何答辩?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爱,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三、什么是再审,如何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驳回再审申请的答辩状怎么写?

先写再审请求,再写事实和理。事实与理由:申请再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提交证据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申请再审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申请再审符合案件进行再审条件,应当驳回其再审申请。

五、交通事故再审的几率有多大?

你好,关于二审改判的几率有多大的问题,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如果二审法院认为确实审判不当,很有可能发回重审,因为一旦改判就意味着一审法院错判了,错判了对一审法院影响不好!二审改判的情形:

1、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3、原告诉讼请求无事实或法律依据,原审判决却支持其诉讼请求。

六、再审答辩书对应申请书内容吗?

是的,再审答辩状对应申请书的内容。

七、交通事故答辩状?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小问题一般都选择“私了”,但是也有调解不成的情况,有的人不同意和解条件会选择起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服从起诉的条件,所以就有写答辩状这种情形。写作答辩状的目的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

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这样,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对如何合理合法及时处理好案件。

八、交通事故怎么答辩自己?

如果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明确责任了,那么针对对方的损失,进行充分答辩。

九、交通事故被告答辩技巧?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需要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证据,提出你方的反驳材料。另外被告出庭应该带着身份证、垫付费用的票据等及复印件。写好答辩状。

十、如何申请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 再审申请书;

(2)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 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 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