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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驶电动三轮车要架驶证吗?

交通事故 2025-03-11 11:43

一、架驶电动三轮车要架驶证吗?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普通电动车及电动摩托车的定义,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准驾代码为‘E’)。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超出标准则需要驾驶证。以下标准可以供参考:助力车的汽缸工助力车的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助力车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min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助力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凡最高车速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大于40kg的电动车都要驾驶证和牌照。扩展资料电动车登记上牌有行驶证才能上路《草案》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海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二、交通事故后,交警扣着驾驶证不给怎么办?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但是!(希望来了)你可以要求交警归还你的驾驶证。你没看错,就是找他要,不给就拍桌子。《交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排除前面6条,来看看第七条是否适用。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很明显,你的事故不属于第七条范围内。叫你们不好好学习科目一。

三、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了,为什么交警还扣着驾驶证啊?

首先,交警扣了证件没有出具强制凭证本身是违反相关工作流程的。

另外倒车事故发生,责任明确的话应该尽快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完成事故处理。只有交警完成了认定书的出具,以及相关的处罚决定书的出具,证件才会归还你。

对方要求的误工费问题,如果对方没有受伤,又或者对方的车辆不属于运营性质的车辆,从法律角度上是不能索赔误工费的。

甚至,目前交警没有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前,对方的修车费也暂时不必要作出赔偿。

四、肇事后交警定责、但事故双方没有和解协议、交警能放车吗?

  交通事故因双方未达成协议,交警可以放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因此,交通事故双方是否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不影响交警放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此时就是保全程序,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了。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交警多久可以放车?

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交警就应该放车。但是有个前提,刚才说的3个工作日就是给伤者一方预留的,要是伤者一方在这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出保全肇事车辆,法院也批准了,那么3个工作日后还是不能放车,肇事司机要想提车就要交一定的保证金,才能把车提走。保证金的多少视伤者的具体情况和车辆的残值多少来确定。

如果这3个工作日肇事方没提出保全车辆,或者提出了,法院没批准,那交警就必须放车。

六、交通事故扣车了没结案,交警有权力放车吗?

交通事故未结案,交警可以放走肇事车,因为交警部门扣押肇事车辆的目的是为了分清事故责任,并不是为了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只要交警部门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就必须将肇事车辆放行。如果受害人想扣押车辆,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七、德阳市境内开老年电动车需架驶证吗?

所谓的四轮代步车是不允许上路的,允许上路的电动轿车参考同类型的内燃机车辆一般是C1。 现在行驶在路面上的所谓“四轮电动车”没有登记注册,属非法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5951

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下,交警就放车了?

交警做法合乎规定。交警暂扣车辆的法定理由只有三个:

一是车辆有违反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需要暂扣车辆的违章行为,接受完处罚之后放行车辆;

二是因为鉴定事故责任需要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完五日内放行车辆;三是受害方申请保全车辆,肇事方缴纳保证金以后放行车辆。如果以交通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暂扣车辆,交警属于违法行政。

九、电动车因交通事故被拖走放交警队,取车需要交钱吗?

电动车因交通事故被拖走放交警队,取车时不需要交钱,但如果逾期未领取车辆产生的费用需要自行承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扩展资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范事故处理收费方面,出台了四项制度措施。

1、对因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明确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但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除外。

2、对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

3、严禁公安交管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防止违规收费和勾连牟利等问题。

4、除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外,赋予事故当事人自行联系施救单位拖移车辆的选择权,只有在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且影响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交通警察方可通知具有资质的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十、C1C2C3C4DEFM各是什么车的架驶证?

如下:三轮摩托车(D照)、二轮摩托车(E照)、轻便摩托车(F照)及轮式自行专用机械车(M照)、低速载货汽车(C3照);三轮汽车(C4照);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C2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