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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骑共享单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交通事故 2025-03-12 19:03

一、出差骑共享单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出差也是工作的需要,也算是上班出勤,劳动法明文规定,员工出差或因工作需要被指派到其它地点工干,发生意外伤害都应算工伤。只要是在工作期间,骑共享单车,只要是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因骑共享单车摔伤,也应算是工伤。如果你是在出差期间私自外出游玩,骑单车摔伤,那就不能算工伤了!

二、交警在执勤时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交警在执勤时受伤的,属于因公负伤,不按工伤处理。交警因公负伤的,由所在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三、上班的时候都到厂门口了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1、如果你被撞,在上下班途中,对方主责或全责,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赔偿。当然了还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

2、本案是你撞的别人。如果是公司的车辆,你是履行公司职责,那么交通事故的赔偿在公司。

3、从你的叙述,你是自己的车辆,那么公司没有过错也没有责任,因此不能由公司带你赔偿。

4、如果买了保险,先由交强险赔偿,最多11.2万元,剩余部分按比例有三者险赔偿,比方,同等责任一般是由你的三者险赔偿对方剩余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保险不足的部分由你赔偿。

5、如果你没买保险,那只能由你自己赔偿了。

6、二十来万,不算少但是也不算太多。反过来想想,总比自己残了死了强。咬咬牙,几年就付清了。算是买个教训:一是一定注意行车安全,第二一定买足保险。

四、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

是的,算工伤。

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该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学校教师外出支教一年算不算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学校教师外出支教一年算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支教是工的需要,与在校内上班一样,期间发生事情与校内上课一样对待。

六、出差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公司有责任吗?

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对方公司的责任。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几种可能性:

1. 交通事故责任主要由驾驶员承担:在大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主要由驾驶员承担,而与对方公司无关。责任可能由一方或双方的驾驶员承担,具体责任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证据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这包括考虑事故责任的法律原则,如交通规则、过失责任等。

2. 如果事故中有对方公司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如果事故中有对方公司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那么可能会根据雇佣关系和企业的经营责任,来判断对方公司是否有一定程度的责任承担。

3. 公司赔偿责任:根据特定的法律体系和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公司可能会承担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尤其是在特定情况下,比如公司车辆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这需要具体考虑相关法律法规、保险责任以及相关合同或协议中的条款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判断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包括事故经过、法律条款、当地法律法规等。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个人情况的评估。 

七、交通事故对方酒驾全责算不算工伤?

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以认定工伤的。醉酒或者吸毒造成的伤害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八、上班时,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问题是:上班时,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是:上班时,突发脑溢血,能否认定为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死亡,或经抢救治疗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视同工伤,享有工伤同等的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这个规定是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新增加的内容,应该说,是很人性化的。

但在实际事故过程中,有关于这一条的评判常常会发生争议。到底什么样情况下的48小时之内死亡才算是工伤。

二、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究竟有哪些认定要点呢?

要点一:工作时间。

要点二:工作岗位。

要点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要点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判断。

关键性的,也是实质性的要素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条的判断,主要体系在突发二字上,一般应理解为突然发作,情况危急,导致当时死亡或者需要立即送医疗机构急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

三、突发疾病包括哪些病?

从条例规定里我们可以看出,并未对疾病的种类进行规定,也就是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

四、关于48小时的起算点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2004]256号)第三条规定,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工伤保险条例》中主要是针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是突发疾病、病情危重、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其中发病、抢救、死亡为一连续完整的不间断的过程,发病与抢救、抢救与死亡之间有先后顺序及紧密逻辑关系的。

五、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感不适,回家或宿舍休息,若干时间后送医疗机构救治无效死亡,认定工伤恐有难度。

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自感不适,但未直接送医院抢救,而系回家或宿舍休息后送医院抢救并在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该情形不满足“视同工伤”的要件。

据悉,有的地区已经明文规定,上述情形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必须的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突发疾病情况紧急,直接送往医疗机构抢救治疗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将“直接送往医疗机构抢救治疗”为认定要件。

仅供参考。

九、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还能申请工伤吗?工伤能赔偿哪些?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除了要求对方赔偿外,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十、发生交通事故不知情算不算逃逸?

在不知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属于逃逸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和逃卸责任的行为。

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是明知的,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故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的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