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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交通事故 2025-03-24 22:17

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最新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一、交通事故处理新规定

(一)尊重人的生命,规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警察、医院的救治义务,尽可能的保护事故伤者的生命安全。一是规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者,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70条第1款);二是规定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处理,应当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第72条第1款);三是规定医院应当及时抢救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问题而拖延救治(第75条)。

(二)实行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一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第70条第2款);二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行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第70条第3款)。

(三)取消责任认定,重证据收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73条)。

(四)改革交通事故赔偿的救济途径。除自行协商、向保险公司索赔外,不再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而是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74条)。

(五)路外事故,有法可循。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也要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予以办理(第77条)。

(六)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的概念,扩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与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相比,新定义有了明显变化:第一,交通事故不仅是由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第二,交通事故的定义和含义基本与国际接轨。

二、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称的事故科)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4年5月1日以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违章车与“造”事车不是一回事,第一个中队的放行条都不一样,也就是说肇事车辆只能由事故中队放行,违章车辆也只能由次序中队放行。不存在一件案子两个中队办的情况。

从你的情况来看,你是被人晃了。

1、肇事的各种处罚可以随时进行,担当事人想在事故处理没完之前拿到车,就得交保证金,根据对方受伤的诊断证明书断定交多少,有骨析最少要交一万元,也就是交强险的部份,才能放车。

2、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按责任承担的话就是一九开,主九次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责方必需承担伤者住院医疗费一万元(交强险内),有无强险都按有强险算,还有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这三样各个地方的都不一样,超出一万元才按责任承担,也就是说一万元内你就安心的住,只要交警队立案了,这笔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认定书下达三日内你不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就表示你服从认定。很明显你的对方当事人是有责任方,他不出钱,你可以拿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简易认定书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得等你的伤好了才行,可你伤好了之后,交警会通知你们双方去调解。

顺更提醒你一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对方当事人有亲友关系或其它影响办案公正的关系的话,你可以叫他们换人,直到换到你满意为)”,但次数最好不要超过三次,不然全交警队的人都不会接手你这个洋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