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通事故能赔多少?
一、辽宁交通事故能赔多少?
根据2019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
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94.0万人。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40.8万人。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二、大连交通事故撞到人请问律师当事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民事责任,交通事故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即是指当事人的违反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大连交通事故律师告诉您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主要指对人员伤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和车辆损害牲畜伤亡等直接经济损失民事责任的承担。
第三种是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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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辽宁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有抢救费用的,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赔偿。二、处理事故费用。受害方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应由责任人赔偿,但计算人数一般以三人为限。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四、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五、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并结合年龄结构和扶养系数依法计算。六、精神损害赔偿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七、被害人在事故中遭受毁损的其他财物损失。
四、什么叫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我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五、8月11日刚刚发生的山东204省道特大交通事故的详细事况?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11日上午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截至11日15时已至少造成9人死亡、15人受伤。
车祸发生在上午10点30分左右,事发地点位于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半湖段,事发时,临沂市一辆车号为鲁Q-47469的农用运沙车与枣庄市一辆车号为鲁D-A3905的中巴车相撞,当场造成9人死亡、15人受伤。
事发后,枣庄市迅速成立了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由枣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宝民任组长,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万庆阳任副组长,紧急组织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目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据了解,事故原因初步认定为运沙车刹车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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