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要认定哪些事项
一、交通事故要认定哪些事项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其次,在司法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时,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认定交通事故的事发经过、事故成因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最后,提醒广大群众,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慌,要记得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122报警电话。购买了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应第一时间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到现场拍照并对财产损失进行鉴定。另外,在交警还未到达事故地点的情况下,若发生人员受伤的,当事人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逃逸,一旦逃逸的话,可能会被认定为全责。
二、交通事故认定原则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基本要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基本要求是: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四、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哪些原则?
核心内容: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那么在交通事故的认定中应掌握哪些原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应掌握的五项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1、 因果关系原则 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 2、直接原因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 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 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作为技术认定,应载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只是证据之一,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从技术的角度出发,认定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而不须考虑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三)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现代化交通设施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规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线,行人、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各自规定的通行路线。 (四)安全原则 1、合理避让原则。 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 2、合理操作原则。 交通参与者在参与交通运行时,为了保证交通安全,应主动杜绝一些法律法规未禁止,但有可能存在危险隐患的行为。如果实施了上述行为且造成了交通事故,应负事故责任。 (五)结果责任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即结果责任原则。确定该原则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第一、技术认定的客观性。 第二、增强交通参与者维护交通安全的意识。 确定当事人的过错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1)应强调驾驶人员职业上的注意义务,避免 对行人、非驾驶方的苛刻要求,留给其精神和身体以适度的自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