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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劳动纠纷 2024-08-14

一、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劳动关系没解除的情况下,劳动双方还存在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劳动关系的概念

1、劳动关系(Labor Ralations)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所建立的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二、没解除劳动合同能和其他单位签合同吗?

不可以的。你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以前是不能与其他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因为现在签订劳动合同都需要网上备案的,你还有劳动关系,那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新签订是签订不了的一个人同时间只能和一家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

三、在没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能否停发我工资?

劳动合同没解除,仃发工资,是不合法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自2008年1月15日废止。理由是被《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取代。该条例的废止,使用人单位的管理权空间有所缩小。在对职工处理程序上,《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均无具体规定,因此,企业在管理理念与方式上应作相应调整。 员工在企业也需要遵守企业相应规章制度并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若员工违反相应规章制度或没有完成相应岗位职责,企业可依据内部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随着该条例废止,企业应当杜绝过去依靠行政手段、领导意志对员工进行管理的现象。    奖惩办法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应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订。但部分企业一直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来管理员工,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内部奖惩办法。该条例废止,国家规定的处罚方式与情形就失去了法律支持。在日常管理上,很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都有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规定。该条例的废止,使得对员工罚款的处理完全丧失了法律依据,即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因此企业对员工最大的处罚权就是解除其劳动合同,无权再对员工进行行政上的处罚。

四、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停交社保,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此类事项?

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五、你好,我在顺丰公司自动离职了,没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危害?

不会有什么危害的,既然已经离职了,就说明默认解除了劳动合同了,不过最好还是去公司办一下离职手续比较好。

六、只要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会一直给你交五险一金吗?

只要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原则上就会一直给交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有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建不缴或少缴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与原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就和新单位签合同,原单位会对我如何?

  是否违法,要看具体情况.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很多的,比如一人在多家公司担任董事或顾问,非全日制用工中一人多职等.  关键是你与前一个单位在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是否约定你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从事其他工作.即有不准兼职或有竞业限制的规定.说白了就是在后的劳动合同不得对在先的劳动合同造成不利影响.否则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若单位给你放大假,虽没有解除合同,却又不给发工资,但又明确限制不准兼职,那么单位这样做则是违法的,不合常理.  综上,若在家闲着,不如去工作.但是应对违约或对原单位的不利影响有可能的损失与再工作所获利益进行权衡即可.  祝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没解除劳动合同也没去公司上班,公司可不可以停缴社保?

你没有递交辞职信,那么公司无法终止合同,那么要继续购买社保,如果你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那么要补缴社保费用。当然,时间长,公司可能以开除来处理,那么你以后找工作,可能有一定的影响。

九、没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只上几天班有没有补偿?

  没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只上几天班,如果没有上班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上班的时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放假期间发放放假工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其他补偿。  如果未上班属于劳动者旷工等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发放未上班期间的工资,可以以此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发放上班期间的工资。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公司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所谓一个工资支付 周期,实行按月发放工资的,为一个月;按周发放工资的,为一周。放假一个月(或一周)内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满一个月(或一周)的次日起应当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十、国有企业职工判缓刑时没解除劳动合同,现缓刑期已过去半年多,能再解除吗?

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或合同约定,如果符合公司制度或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如果按约定解除而未解除,则表示默认,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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