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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证据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 2024-11-04 22:09

一、主张证据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主张律师费的证据?

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予以列明。

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法院对此约定的理解,造成律师费诉求无法得到支持。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和律师费发票作为证据。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或合同的约定。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或按照约定,或按照案件的性质酌情认定支持。

三、主张返还高额利息要求举什么证据?

主张返还高额利息,要提供借贷双方约定并签字画押,书写规范、清楚的借据,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在借据中,只要双方约定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利率在15.4%以下就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法院开庭时应提供借据原件,要求贷款人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予以返还。

四、啥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初步证据的定义?

证据一:借据。证明内容:不存在夫妻共同举债的事实,非举债人没有参与举债人对外举债的合意,举债金额超过一般常理对于“家庭日常支出”的认知。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查阅2018年以来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案件,法院对于借据事实,特别是是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事实,尤为看中。若债权人所提供的借据上只有举债人一人签字,非举债人完全不知情,也没有非举债人的后续追认的意思表示,那么对非举债人来说将是相对有利的。

证据二:举债人银行账户流水。证明内容:不存在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通过对举债人银行账户流水明细分析,重点关注借款转进转出时间、数额、流向等内容以进一步证明举债人所借款项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非举债人及家庭没有从中获得任何收益。

证据三: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情况、收入情况、开支情况等证据。证明内容:进一步证明举债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夯实法官的内心确信。

证据四:举债人保证书、承诺书。证明内容:举债人举债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夫妻双方因共同债务等纠纷诉诸法律往往需要经过一个过程,在此期间,举债一方很可能基于各种目的而向非举债人出具保证书、承诺书一类的书面材料,对于举债用途等内容有直接的记述,这些书证可以直接为法院认定非夫妻共同债务提供有利证据支撑。

证据五:举债人被多人追债的照片、短信、电话录音、具体数额等证据。证明内容:举债人因民间借贷涉及多起纠纷,曾多次向他人借款,且累计数额较大,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

证据六:举债人债务用途证据。证明内容:直接举证证明举债人举债用途,如赌博、高利贷等内容。

证据七:证人证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记录。证明内容:夫妻关系不和(是否处于分居状态),以佐证债权人向举债人出借案涉款项,非举债人不知情且不能用于家庭开支和共同生活。

证据八:债权人和举债人的举证责任执行情况。证明内容:债权人和举债人未就相关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和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履行举证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五、二审提交新证据可否主张答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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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证。

当事人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和本解释相关规定处理。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六、债权人不知债务人公司注销如何主张债权?

如果该公司注销前依法经过清算,但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的,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偿还公司债务。

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如果该公司注销前没有依法经过清算,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股东偿还公司债务。

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法定事由出现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进行了清算,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有限公司,如果不存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情形,公司对外仅承担责任有限。

公司经清算,符合破产符合案件,那么作为债权人,你就无法再追究其未清偿部分的民事责任。  

公司非因破产进行了清算,但公司账上无法查清欠债务人的欠款。此种情形下,债务人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证明公司清算报告虚假不实。你可以公司股东为被告主张未清偿部分的民事责任。

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情形。

七、债务人拒接电话能否算向其主张权利?

如果他不知道你是债权人而拒接电话,不属于主张权力,如果他知道你是债权人催款而不接电话而有意拒接,改变不了你主张权力的事实。

如果你用生号给债务人打电话,对方不接,不能算主张权力成功,因为他不知道这个电话是你打的,以为是骚扰电话,可以不接;但如果之前你已经把你的号码告诉他了,他也知道,但就是不接,他属于躲债,改变不了你主张权力的事实。你在法庭上把这前因后果向法官陈述,法官会支持你,确认你主张了权力的。

八、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日是什么时候?

主张权力的日子应该是在协议约定还款的到期日之后的三年之内进行。不要超过三年,超过三年再主张权力就超过了诉讼时效,一旦对方行使抗辩权,债权就丢了。当然,也有的债务人知道有抗辩权,但良心使然,不会去行使,这是债权人的万幸。大多数债务人还会行使的。所以债权人一定不可马虎大意。

九、债务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吗?

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是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赔偿违约金,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原告认定父母生前遗留存款,但无证据,能主张吗?

一、遗产继承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遗产继承纠纷没有证据可以通过其他的合法的途径来搜集更多证据。具体的是需要有一系列的证据来予以,证明自己确实享有法定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最常见的就是证明自己主体资格的一些身份证件材料。

二、遗产纠纷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民法典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法定民法典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三)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

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5、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6、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我们国家如果面临继承权纠纷的时候,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那么就需要提交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拥有继承权,那么就会导致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