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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寻事滋事?

债权债务 2024-11-27 08:06

一、对方寻事滋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事滋事怎么认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什么是寻事滋事?

没事找事,故意找茬,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等

四、酒后寻事滋事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致二人以上轻伤的。

五、寻事滋事团伙怎样量刑?

在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造成受害人轻微伤的,进行治安处罚,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十三)寻衅滋事罪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六、构成寻事滋事的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寻事滋事是什么意思?

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及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八、滋事寻事罪认定标准?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九、寻事滋事罪可以私了吗?

你好,寻衅滋事罪为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私了只是解决民事赔偿方面的问题,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但积极赔偿,双方和解可以从宽处罚;

从以上信息看,嫌犯乙,把受害人乙的胳膊肘和骨头砍断了,这个情节很严重,被告乙在这事情当中起主要作用,为主犯,承担的刑事责任要大些,可能在三四年左右,被告甲也要比丙丁的量刑要很些,丙丁可以争取缓刑,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十、寻事滋事有谅解书怎么处理?

有谅解书可以从轻判决。

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得到刑事谅解是是对于量刑极好的材料之一,寻畔滋事如果对方谅解了,法院会考虑从轻判决,但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判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