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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被消灭的标志是?

债权债务 2024-11-28 08:56

一、制度被消灭的标志是?

标志是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新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二、借款还清的收据就代表债务消灭吗?

只能说还不严谨。一般是借款还清的收据,和转账还款时的转账单配套,才完全可以证明该笔借款已经结清。

三、681年齐桓公什么制度消灭?

齐桓公实行了“叁其国而伍其鄙”的行政制度的改革。所谓“叁其国而伍其鄙”,就是将国都一分为三,而野鄙一分为五。周代实行“国野”制度,一般将国家分为“国”与“野”两部分,分而治之。 “国”又称“都”,指由武装保卫的作为当时统治中心的城市及其四郊之地。生活在“国都”中的人是统治族的成员,构成了统治阶级的主体部分,被称之为“国人”。其中可分为贵族和平民,当时军队的首领和军官由贵族担任,而士兵则由平民充任。

“野”又称“鄙”,指城市之外的野外之地。生活在“野鄙”之中的人是被统治族的成员,构成了被统治阶级的主体部分,被称之为“野人”。野人是当时社会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但没有政治权利,在经济上处于被剥削的地位。 “国”与“野”的划分,反映了当时政治上的阶级对立。管仲淡化了“国野”制度的政治内涵,试图通过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为军事制度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基础

四、前科消灭制度离我们还有多远?

再有5年时间,前科制度就得取缔。

五、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利大于弊?

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弊大于利,不应该消灭,而是应该保护个人的隐私,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调用别人的前科,前科属于别人的隐私。我们要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除了特殊行业,比如教师,国家安全的行业之外,其他的行业不允许调用。

六、消灭剥削人的制度实行什么原则?

消灭剥削人的制度就是要消灭剥削阶级,因而要实行以下的原则:

1、一个完全由劳动者自觉的政治团体治理社会,这点很重要,消灭剥削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所有劳动者必须组织在一起,也就必须有一个代表劳动者利益的政治团体实施组织工作。

2、生产资料必须实行全民所有制,只有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才能保证不会产生剥削阶级。

3、完善、公平、合理的劳动分配制度。在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分配原则。

七、俄罗斯前科消灭制度如何规定的?

的定义都有所不同,但是其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即受过法院有罪判决或被判处刑罚的人,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其之前的犯罪记录便会被消除,其因犯罪前科而被限制的权利得以恢复。前科消灭一般需要具有三大要件,分别是:

1.前科消灭的对象是曾经被法院有罪判决或是被处以刑罚的人,对于被法院判处刑罚的人,其所受刑罚须已经执行完毕。

2.只有经过一定的考验期,犯罪前科才可以被消灭。世界上所有规定前科消灭制度的国家,都规定了前科消灭的考验期,只有经过了该考验期,才可以消灭其犯罪前科。比如:日本刑法第34条之二规定:“监禁以上刑之执行完毕或被免除执行者,逾10年未被处罚金以上刑时,刑之宣告失去效力,罚金以下刑之执行完毕或被免除执行者,逾5年未被处罚金以上刑时,亦同。被宣告免除刑罚者,于该宣告确定后,逾2年未被处罚金以上刑时,免除其刑之宣告失去效力。”此外,法国刑法133-13条、俄罗斯联邦刑法第86条等都对前科消灭制度规定了具体的考验期。

3.在考验期内,具有犯罪前科的人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经过司法机关的批准,才能消灭其犯罪前科。其中的法定条件,一般仅要求当事人在考验期内没有被判处任何的罪名,就认为符合条件。不过也有些国家除此之外,还需要经过法院的考核,只有法院认为当事人不再具有危险性了,才会批准消灭其犯罪前科记录,比如韩国。

八、前科消灭制度5年内能实行吗?

我不能确定具体的时间表,因为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如立法进程、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程度等。前科消灭制度是指对犯有刑事犯罪的人在服刑期满后,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或者消除,以便这些人能够重新融入社会。这种制度的目的是减少犯罪人的社会歧视和排斥,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前科消灭制度已经得到实行,如德国、法国、加拿大等。但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该制度仍在研究和讨论中。如果您关心这个问题,可以关注相关的立法进程和新闻,以便了解最新的进展。

九、未成年轻罪前科消灭制度2019?

“前科消灭”适用四种犯罪情形

  所谓的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是指曾经受过有罪宣告的未成年人,条件具备时,由有关机关通过一定形式,注销他的有罪记录,以减少社会歧视的帮扶制度。

  首要条件:未成年人犯罪时已满14周岁但不满18周岁。

  适用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管制、免除刑罚、单处罚金的;

  2,被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年内不再故意犯罪的;

  3,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内不再故意犯罪的;

  4,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不再故意犯罪的。

  这些适用情形,通常是指那些主观恶意小,罪行较轻,经过处罚能够改过自新,不再危害社会,具有积极人生愿望的未成年人。

  但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等主观恶意程度较深的犯罪、构成累犯的犯罪,都不在“前科消灭制度”之列。

  ■益处

  就业升学可登记为“无犯罪记录”

  因年少无知,再受人挑拨,不少未成年人犯下罪行,令人痛惜。当他们刑满释放,带着有“犯罪前科”的标签走上社会后,升学、就业很容易碰壁,出路难寻。这有碍于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做一个正常人。

  未成年人犯罪的档案被永久封存,由相关司法部门加密保存,与前科有关的犯罪事实,将不在对社会公开的任何档案中载明。当他们找工作、升学填写表格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时,就可以直接填写“无”。若有需要,相关部门可出具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他们曾经犯罪为由,在一般的升学、就业、经营等方面进行歧视,学校、用人单位不得因其曾经犯罪,而拒绝其复学、升学、就业和录用。

  当然,前科消灭后重新犯罪的累犯,不享受上述权利。此外,前科消灭后,他们不能进入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参军、报考公检法等职业。

  “一句话,就是让他们清白做人,重塑生活的勇气。”

  ■操作

  将设考察期,不会盲目抹掉“犯罪前科”

  为了慎重消灭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设定了严格的审核程序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管制、免除刑罚、单处罚金的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30日内,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提交申请,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犯罪时是否为未成年人,有没有毒品、暴力等主观恶意较深的严重犯罪,是不是累犯等。

  每种不同刑罚执行完毕后,都有一个不再犯罪的期限,那就是考察期。由法院、检察机关、公安等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在考察期内,他们表现如何,有关部门要到其家庭、学校、居委会、邻居、治安等部门走访摸底,查看是否改过自新,有没有进步表现。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后,得出一个综合全面评价,合格后才能消灭。

  ■争议

  有人担心会“纵容未成年人犯罪”

  有人认为,给未成年人消灭“犯罪前科”记录,是法院等部门一厢情愿。并非如此,当他们刑罚执行完毕后,曾对100多人一一回访,发现他们找工作、升学时,因贴有“犯罪前科”的标签,困难重重,屡受歧视,人生前景黯淡,他们自身及其家长都有“消灭”的愿望。对家长来说,这样的举措显然是其所乐见的。

十、前科消灭制度2023年有望通过吗?

前科消灭制度2023年估计不能通过,我国目前没有实施前科消灭制度,即犯罪处罚后,案底都会在资料档案里面,无法消除。

前科消灭是指受有罪判决并被科刑的人在服刑期满或免除刑罚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未犯新罪,即视为没有前科,许多国家刑法理论或刑事立法中都有前科消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