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和结算区别?
一、清算和结算区别?
定义与概念
按照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委员会的定义,所有涉及到资金转移的行为,都可视作支付行为,支付的概念最大,清算和结算属于支付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其中,清算是发生在结算前的支付环节,该环节的功能主要是为了提高结算的标准化水平和结算的效率。
清算:包含了在收付款人金融机构之间交换支付工具以及计算金融机构之间待结算的债权,支付工具的交换也包括交易撮合、交易清分、数据收集等。
结算:该过程是完成债权最终转移的过程,包括收集待结算的债权并进行完整性检验、保证结算资金具有可用性、结清金融机构之间的债券债务以及记录和通知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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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清算是结算前的准备工作,结清是清算前的数据准备工作;举个例子:A和B经常有贸易往来,现在到了结算的时候了,双方开始把之前的贸易录账单啥的都拿出来整理标准化格式,这个过程叫清分。之后开始算账,A该给B多少钱,或者B该给A多少钱,这个过程叫清算。债务算清之后,假如A该给B十元,A将十元以现金或者其他形式给了B,这个过程叫结算。是不是很容易理解了。
二、公司清算股东债务怎么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清算后先担保债务解释?
企业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不是优先清偿担保债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的财产要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是清偿职工的工资、补偿金,社保费用,然后是拖欠的税款,普通的债权是排在债务清偿的最后一位的。
企业破产财产清算是不是优先担保债权。应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和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四、公司清算注销后债务多久不承担?
公司注销追诉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五、个人债务清算是什么意思?
一、清算债务,具体包括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
2、国家税款;
3、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
4、其他一般债务(包括不履行或者不再履行清算开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
二、破产清算债务清偿顺序
(一)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清算后债务怎么处理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六、无债权债务清算报告怎么写?
一是单位基本情况,二是历史沿革,三是审核查验情况,四是结论
七、清算和结算有什么区别?
结算是指在业务(工程)阶段或者终结时就财务帐目进行结算,即该付的付,该收的收。
清算是指法人机构因某些原因解散时必须按法律程序对财产,债权债务以及投资人权益进行一次性结算。
八、债务清算中心是干什么的?
债务清算中心是指一种机构或机构网络,负责协助债务人和债权人解决债务问题、进行债务清算和重组的工作。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协助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债务协商和债务重组,寻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债务偿还方案。2. 调解债务纠纷,帮助双方达成和解或合理的债务处理方式。3. 确定债务人的负债情况和偿还能力,提供专业咨询和分析意见。4. 对债务人进行资产评估和清算,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得到偿还。5. 提供债务管理和催收服务,帮助债务人制定合理的还债计划和管理财务状况。6. 组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会议和谈判,协调双方的利益平衡。7. 监督债务协议的履行情况,确保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8. 提供法律和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双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问题的规定和影响。总之,债务清算中心的目标是通过协调、调解和提供专业服务,促成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和解,帮助债务人实现债务清算和重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九、工程结算和清算有什么区别?
1、涉及内容不同。清算与结算不同,清算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而结算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
2、涉及范围不同。清算是结算的推广。清算=清分+结算。
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
十、合伙期间债权债务未清算,法院能否受理?
合伙组织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合伙组织;合伙人之间因履行合伙协议发生纠纷的,合伙人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退伙或者要求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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