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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清欠手续如何办理杭州?

债权债务 2024-12-30 09:56

一、医保个人账户清欠手续如何办理杭州?

1、办理对象为已办理医保停保手续,且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资金的人员。

2、办理医保个人账户清算业务后,医保个人账户将被注销,无法再办理退休等其他业务。

3、户籍性质与实际不符的,请携带本人户口本至市、区社保部门修改户籍信息后,再申请办理。

4、医保个人账户清算金额将转账至本人银行账户,请正确填写相关借记卡或存折信息,请勿录入信用卡,以免转账失败。

5、如提供的银行卡信息无误,清算金额将于法定时限内转至相应银行账户。如提示存在未划账记录的,请次月办理,仍未解决的请咨询12345。

6、该事项可在“浙里办”APP办理。

手机会操作的话 要方便很多 省时省力

二、医保个人清欠是什么?

说明你以前社保有中断。社会保险欠费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补交。补缴社会保险欠费的流程如下:

1、社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养老和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社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社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社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社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社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三、社保个人清欠什么意思?

1、欠缴社保指的是在企业或个人参保期间,社保部门系统已做帐,因企业或个人扣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社保扣费不成功。

2、停缴社保指的是在职工因失业、流动就业等原因,在某一段时间因没有工作单位导致社保停缴出现的状态。

个人缴纳如果欠缴就自动停止了,补交你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就行,继续停交的后果就是今后养老金没有。

四、社保个人清欠多久能办好?

如果你的社保没有交了。后面又想交,那么去社保局你什么时候没有交的就从什么时候补起,当天就给办理了

五、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转为个人债务?

关于夫妻共债转个债的问题,这要视具体情况而论。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可将共债转个债。若协议离婚,可将共同债务由有偿还能力的一方负责偿还。若诉讼离婚,法院可将共债判归有偿还能力的一方偿还。

新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有规定,一方借钱未让配偶知晓,且不是用于日常生活支出的,被瞒配偶不负还债之责。

六、个人债务转让协议范本,个人债务转让怎么写?

个人债务转让协议范本应包括以下内容: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和贷款人(以下称乙方)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债务转移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等详细信息。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债务转让后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利率等。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个人债务转让协议范本如下:个人债务转让协议甲方(债务受让人):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丙方(债务转移方):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受让丙方在乙方处所负有的债务,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债务转移金额及期限丙方在乙方处所负有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同意受让该笔债务,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偿还该笔债务。二、还款方式及利率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偿还该笔债务,具体还款方式及利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偿还该笔债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三、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偿还该笔债务,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若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条款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补充。

七、济南清欠办需要什么手续?

被欠款的团体或个人可以直接到政府部门的清理欠款办公室(中心)直接投诉,填写相应的投诉表格或文件,并提供证据、证明等,清理欠款办公室会调查后进行处理。

八、个人核销债务处罚?

1. 是存在的。2. 这是因为个人核销债务是指个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自己的债务责任,这种行为被认为是一种违约行为,违反了债务人应尽的还款义务,因此会受到相应的处罚。3. 核销债务的处罚形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记录受损,影响个人信用评级,可能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个人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等。此外,法律也可能对个人核销债务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刑事责任等。因此,个人核销债务是需要谨慎考虑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后果。

九、债务核销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区别?

债务核销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是两种不同的方式,下面是它们的区别:

1. 定义不同: 债务核销是指将未偿还的债务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进行部分或全部免除的行为。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则是指向借款人提供专业的集中清理服务,将借款人的多个借款合并为一笔债务,并通过规范的渠道进行还款。

2. 形式不同: 债务核销一般是在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或经过协商之后,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对未偿还债务的减免和优化。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则是在借款人主动申请,由专业的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将多个债务合并为一份,通过统一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3. 执行流程不同:债务核销一般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包括起诉、判决、执行等程序,同时还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协商和达成意见。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则是一种主动的借款管理方式,通常可以在线申请,经过审批后,机构会根据借款人情况为其提供集中还款服务。

4. 对信用记录的影响不同:债务核销通常会对债务人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影响其未来的信用评分和信用额度。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可以通过规范还款和管理,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

综上所述,债务核销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是两种不同的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债务核销可以帮助解决部分或全部债务问题,但可能会对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则是一种主动的债务管理方式,可以规范管理借款,并提高信用评级。

十、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冲突,如何清偿?

案情介绍

广州的黄某和陈某打算二人共同出资合伙开一家小服装店,两人以合伙店铺的名义向李某租赁一间位于某区的门面房屋经营,租期1年,每月租金5000元。同月黄某又以个人名义向张某订立装修合同,合同总金额10万元,用于装修两人即将开业的服装店。

服装店开业5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善,黄某、陈某二人打算服装店结业。此时二人共欠李某房屋租费5万元,另黄某仍欠张某3万元装修款。而店铺结业时经清点,仅有合伙财产3万元。现李某和张某分别多次向黄某、陈某催还债务未果,遂分别向某市某区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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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类情况,民商法理存在两种不同处理意见:一是并存债权原则;二是双重优先原则。

1.并存债权原则

所谓并存债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共同受偿,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不区分清偿顺序。

并存债权原则的优点是充分、全面地保护合伙债权人的债权,重点体现了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清偿的彻底性和无限连带性。但缺点也十分明显,并存债权是以牺牲合伙人个人债权的利益为前提,对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是不公平的。

2.双重优先原则

所谓双重优先原则就是区分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和合伙债权人债权,明确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优先于合伙债权人从合伙人个人财产中得到清偿,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清偿。

双重优先原则即区分了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的不同,划分了两种财产的性质,比起并存债权原则更能公平合理地维护合伙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双方的利益。

我国法律实际上也是参考双重优先原则。《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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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如何处理?

1.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时,与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合同)是合伙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虽然本案中张某可在法庭中主张装修合同实际是用于店铺的经营,但由于张某是与黄某(合伙人)个人签订的合同,难以要求合伙企业承担相应债务。如果装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全体合伙人,或合同中约定由合伙企业承担付款义务,则张某可要求合伙企业承担相应债务。

2.合伙企业在批准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了解候选合伙人的资信情况。常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个人债务涉诉,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导致合伙企业的资产意外减少。

3.无论是合伙企业刚设立,还是新合伙人入伙,都应明确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以个人名义对外订立债务的,应由个人财产承担。这样可有效地避免个人债务由合伙企业承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