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和敲诈的区别?
一、协商和敲诈的区别?
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协商指的是商讨和谈判的行为,也就是说对话沟通的行为。协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争取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而且也是希望能够和气解决问题和分歧。
敲诈指的是勒索的行为,也就是说趁机非法获取利益的行为,敲诈的手段是各式各样的,但都是以非法获取利益为目的,敲诈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讹诈和敲诈的区别?
一、先说“讹诈”,常指威胁恫吓,既可以用于人和人之间,也可以用于国家之间或集团之间,并多用于政治方面,而且行为是公开的。它的另一个意思是强行向人索取财物,这时“化诈”侧重于寻找某种理由为借口来进行敲诈勒索。
二、而“敲诈”指依仗势力索取钱物或用威胁、欺骗手段索取财物,主要指通过威逼利诱的手段,包括掌握他人隐私或抓住对方把柄要挟对方交出钱财及依仗地位等恐吓对方以索要财物等。 “敲诈”只与勒索钱财有关,与单纯的军事、政治上的恐吓威胁无关。
一般情况下,“讹诈”多用于国家之间或团体之间,有时也用于集团与个人之间,但是不用于个人对个人。“敲诈”用得相对要宽泛一些。
三、敲诈和勒索的区别?
敲诈和勒索的词义相同。区别在于二者用字不同。
敲诈,意思是依仗势力或用威胁、欺骗手段索取财物。出自《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八回:“这个处分如何担得起,所以部里就借此敲诈了。” 敲,敲竹杠、敲诈。诈,本义欺骗。
勒索,以威胁强迫手段索取财物。出自明• 徐弘祖 《徐霞客游记·黔游日记二》:“哨目止勒索驼马担夫,见余辈,亦不甚阻挠。” 勒,强制;逼迫。索,为求取、讨取。或要的意思。
四、索赔和敲诈区别?
索赔指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可以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一种行为。索赔可以说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
敲诈意思是指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或滥用法律、借助官方职权等,向他人索取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财物的犯罪行为。依仗势力用暴力、恐吓手段,或滥用法律或官方职权等,向他人索取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财物`敲诈钱财。
五、债务核销和债务减免区别?
主要是以下两点区:性质不同:免除是债权人债权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可以免除对特定债务人的全部或者是部分债务。
而债务抵销则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通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或者法定的抵销情形,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销。
条件不同:债务免除只需单方表示即可,但是债务抵销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六、隐性债务和显性债务区别?
显性债务是指监管法规允许、相对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如地方债)和以非债券形式存在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由财政负责偿还的部分;以及政府部门和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用事业单位的举债。
隐性债务,其中最为大众熟悉的就是城投债。这类债务均没有纳入到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随着其规模的扩张,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七、隐形债务和隐性债务区别?
1、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定义不同,隐性债务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下,劳动者个人对养老保险不作任何投保,养老金由国家承诺。
2、形式不同:隐性债务则是国家对个人养老金的偿还。
3、作用不同:隐性债务主要有“老人”的隐性债务和“中人”的隐性债务。
4、而隐形债务或称潜在债务,一般在改制的当时没有在改制企业财务资料中体现出来,或者说当时尚未预见到的随着后续事项的逐步明朗化而出现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违约债务、产品缺陷债务、解决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的债务(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因各种原因未记入被改制企业财务资料的应付款或遗漏的其他债务。
八、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两者的区别如下: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2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4、 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九、债务和借款的区别?
欠款是债务人因买卖、保证等行为产生的债务(欠款与欠款事由、欠款生效等欠款事项密切相关);借款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出款项(借款与借款事前、事后的事情均无关)。
1、从法律关系来说,借款的法律关系是清新、明确、单纯的,而欠款的法律关系可能比较复杂,欠款“背后”的背景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
2、借款的产生和形成,只有一个原因,即债权人将款借给债务人;欠款的产生和形成,原因就太多了,可能是买卖合同产生的欠款,可能是借款产生的欠款,可能是赌博产生的欠款,可能是高利贷产生的欠款,可能是侵权行为产生的欠款入交通事故致人伤残产生的赔偿金,可能是拖欠工资产生的欠款,举不胜举。其中,违法行为产生的欠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以借据和欠款凭据来说,两者的效力是不一样的,对于债权人来说,其权利安全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对方出具给你的是欠条,假设打起官司来,那么,可能牵扯到比较复杂的背景和法律关系,比如,假设对方赖账,说是因为赌博欠债写下的欠条,问题就复杂些;而借条就不会产生这么多问题。
4、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十、融资和债务的区别?
一、融资
金融学术语
融资(financing)是金融学术语,指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及发展需求,运用各种方式向金融机构或金融中介机构筹集资金的一种业务活动。 其常见形式有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典当融资及海外融资等。
二、债务
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将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义务,这就是不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依不同的标准划分具有不同的种类。依发生根据不同可分为合同债务和非合同债务,因债务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务和多数债务,因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务的连带债务,因债的履行的选择性可分为原简债务和选择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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