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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88条追诉时效规定?

合同纠纷 2024-09-28 04:29

一、刑法88条追诉时效规定?

中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也是以此为标准,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97刑法追诉时效的规定?

97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姜堰合同纠纷时效规定

姜堰合同纠纷时效规定

什么是姜堰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因根据合同权利义务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等事实或者事后根据合同履行的效果发生分歧,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引发的争议。姜堰合同纠纷则是发生在中国江苏省姜堰市范围内的合同纠纷。

为什么会发生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发生往往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
  • 一方违约或未履行合同义务
  • 合同中的风险因素没有预见或者约定
  • 合同内容不完整或不明确
  •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等突发状况

姜堰合同纠纷时效规定

姜堰合同纠纷时效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合同纠纷的时效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般合同纠纷的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合同纠纷的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当事人有两年的时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时效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的规定,其时效为五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涉及较大金额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因此时效相对较长,以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解或诉讼。

消费者合同纠纷的时效

对于消费者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其时效为三年。消费者合同纠纷往往涉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交易原则,时效的设定也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合同纠纷时效的暂停和中止

除了以上时效规定外,根据具体情况,合同纠纷的时效可能会发生暂停或中止的情况。例如:

  • 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时效暂停。
  • 当事人之间进行诉前调解的,时效中止。
  • 当事人中的一方提起仲裁申请的,时效中止。
  • 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案件进行调查、鉴定、勘验等工作的,时效暂停。

如何避免姜堰合同纠纷

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是每个当事人都希望实现的目标。以下是一些避免合同纠纷的建议:

  • 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和义务。
  • 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各方权益和义务应明确约定。
  • 在合同中约定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 遇到争议时,优先考虑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

总结

姜堰合同纠纷是在中国江苏省姜堰市范围内发生的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发生往往源于双方对合同条款解释的分歧、违约或未履行合同义务等因素。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合同纠纷的时效一般为两年,但建设工程合同和消费者合同的时效分别为五年和三年。双方当事人应遵守相应的时效规定,及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四、刑法中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以下是刑法关于时效的有关规定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五、1979年刑法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法律对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规定了时效,即超过一定时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只有特殊情况下才仍然追究。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发于1992年3月24日,到2020年2月23日抓获嫌疑人,已过去了近28年。对于这样一起案发于1979年刑法(下称79年刑法)实施,破案于1997年刑法(下称97年刑法)修订后的案件,首先面临的就是追诉时效的问题。笔者结合此案就追诉时效的法律适用谈点浅见。

新旧刑法在追诉时效规定上的变化

79年刑法第76条规定了5年、10年、15年、20年四档法定追诉期限。还规定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检核准。97年刑法第87条规定仍沿用了此内容。

79年刑法第77条规定,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97年刑法第88条规定,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显然,“立案侦查后”比“采取强制措施后”外延大,“未采取强制措施”逃避侦查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对比法条可见,在特殊追诉时效上的规定,97年刑法比79年刑法更重,不利于犯罪嫌疑人。

正确适用追诉时效法律规定

97年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最高法《解释》)规定,1997年9月30日以前的犯罪行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超过追诉期限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超过追诉时效的,是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适用修订前的刑法(即79年刑法)第77条的规定。

在97年刑法已明确规定了追诉法律适用的情况下,最高法又用司法解释作此规定,是有其原因的,那就是强调刑法适用的“从旧兼从轻”原则,须通过解释予以补充。

实践中对最高法《解释》有不同的解读。笔者认为,最高法《解释》文字本身清楚地表述了这样的含义:对1997年9月30日以前的犯罪行为,如果符合“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受理后逃避审判”“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三种情形之一且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的,适用79年刑法第77条的规定来决定是否追诉。适用此规定必须同时符合“规定情形”和“超过法定追诉时效”这两个条件。

有观点认为,对1997年9月30日以前的犯罪行为,最高法《解释》中“超过追诉时效的”,仅指在97年刑法生效前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情形,适用79年刑法第77条决定是否追诉,避免97年刑法实施前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又被重新追诉。对于97年刑法生效后尚未超过追诉时效的前犯罪行为,则应根据97年刑法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决定是否追诉。该理解以1997年9月30日为界点,对1997年9月30日前的犯罪行为进行界定,至1997年9月30日超时效的,适用79年刑法第77条决定是否追诉,至1997年9月30日未超时效的,适用97年刑法第四章第八节决定是否追诉。追诉期间指的是从案发至破案的期间,以此期间与法定时效对比,以判定是否超时效。此理解以案发至1997年9月30日为期间判定是否超时效,这种固定时间节点的解读,在实践中会带来错误指向。

如王某在1990年将同村李某打伤,追诉期为10年,李某报案后公安机关未立案以民事纠纷调解未果。当年王某外出打工直至2012年回村后李某又提出控告。根据上述观点,王某犯罪行为至1997年9月30日未超过10年时效,应适用97年刑法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决定是否追诉。第八节规定“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时效期限限制,此案在2012年虽超过追诉时效的仍应追诉。

而根据最高法《解释》,“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超过追诉时效的,应适用79年刑法第77条的规定来决定是否追诉。79年刑法第77条并没有规定“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又超过追诉时效的应当追诉,此案不能追诉。由此对同一规定的不同解读产生天壤之别的后果。

追诉路径个案分析

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发后,公安机关即立案开展了大量侦查工作,此案不属于“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超时效的情形。此案也不属于“受理后逃避审判”超时效的情形。所以此案不能以这两种理由适用79年刑法第77条规定来决定是否追诉。

此案是否属于“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超时效的情形呢?这个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来认定。因对“逃避侦查”没有明确的解释,如何认定“逃避侦查”成为司法实务中一个难点。笔者认为应当把握两点:一是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针对到了犯罪嫌疑人。二是犯罪嫌疑人故意实施了逃避该侦查措施的行为。如某村发生了一起爬墙入户强奸案,公安机关要求村里30岁至50岁男性到村委抽血排查,犯罪嫌疑人在这个范围,却藏匿家中不去或者外出躲避公安机关的抽血措施。这种故意避开针对自己侦查措施的行为就属于“逃避侦查”。

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如果属于“逃避侦查”情形,根据最高法《解释》,因经过28年已超过20年法定追诉时效,应适用79年刑法第77条。而第77条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的”,不受时效限制仍然追诉。此案今年破案,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情形,所以不能以此追诉。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如果不属于“逃避侦查”情形,应当适用97年刑法第四章第八节规定,该规定包括第87条和第88条。第88条规定三种特殊情形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而本案不具有这三种情形,不能适用第88条,所以适用第八节第87条,如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但是,如果根据前述“固定时间节点来解读”的观点,此案发案于1992年3月24日,至1997年9月30日只有5年多时间,属于未超过法定追诉时效,因此只有一种选择,即适用97年刑法第四章第八节规定决定是否追诉。

六、79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

我国刑法追诉时效是30年,79年追诉期应该到2009年!

七、刑法追诉时效规定怎么修改了?

新旧刑法中的时效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新刑法对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无论是新刑法还是旧刑法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只不过新刑法的修订中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更加的严格和健全了。比如说时效的规定,无论是诉讼时效还是法定时效,相比旧刑法来说都有了本质的进步。这对于人民来说是保障,也是幸福。

八、贵州工程合同纠纷时效规定

在贵州的工程项目中,合同纠纷时效规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合同纠纷时效规定是指一旦发生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或请求仲裁的规定。

合同纠纷时效规定的背景

随着贵州建设领域的不断发展,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为了确保工程合同的履行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贵州制定了一系列合同纠纷时效规定。

贵州工程合同纠纷时效规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贵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贵州工程合同纠纷时效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诉讼时效

根据贵州的相关规定,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也就是说,当事人需要在工程合同履行结束后的两年内提起诉讼,超过此期限将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

请求仲裁时效

贵州工程合同纠纷的请求仲裁时效一般也为两年。当事人在发生合同纠纷后的两年内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逾期将无法获得仲裁解决争议的机会。

贵州工程合同纠纷时效规定的意义

贵州工程合同纠纷时效规定的制定对于维护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合同纠纷时效规定可以促使当事人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时效的设定可以激励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尽快采取行动,以确保合同纠纷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其次,合同纠纷时效规定有助于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对方当事人拖延时间,施工单位可能会面临很大的损失。通过合同纠纷时效规定,施工单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合同纠纷时效规定还可以提高法律救济的效率。合同纠纷时效规定可以限制诉讼和仲裁的时间,有效避免一些过于冗长的合同纠纷案件。这样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法律救济的效率。

建议

对于参与贵州工程项目的各方,遵守工程合同纠纷时效规定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本文对于工程合同纠纷时效规定的一些建议:

  • 当事人应当及时了解工程合同纠纷时效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 当事人在发生工程合同纠纷后要尽快采取法律行动,以免错过诉讼或请求仲裁的时效期限。
  • 当事人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总之,贵州工程合同纠纷时效规定对于工程合同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遵守合同纠纷时效规定,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九、民法规定合同纠纷时效

民法规定合同纠纷时效:保障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

合同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法律文书,它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当合同发生争议,特别是时间过去较久后,受损方常常会面临诉讼时效的困扰。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我国民法规定了合同纠纷时效,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

何为时效

时效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超过该期限后,当事人将丧失主张权益的机会。对于合同纠纷来说,民法规定了一定的时效期限,如果受损方在该期限内没有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则无法再进行诉讼。因此,了解合同纠纷时效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民法对合同纠纷时效的规定

民法中对于合同纠纷时效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一般时效规定: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的一般时效为两年。也就是从受损害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两年后,将会被视为超过时效期限,无法继续主张权益。
  • 二、特殊时效规定:除了一般时效外,民法还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设定了不同的时效规定。比如,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时效期限为五年。此外,对于某些需要长期履行的合同,也可以根据特定情况延长时效期限。

合同纠纷时效的意义

合同纠纷时效的设定不仅有利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以下是合同纠纷时效的几方面意义:

  1. 1. 增强合同安全性:合同纠纷时效的设定可以促使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解决争议,避免合同的长期悬而未决,增强合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2. 维护社会秩序:合同纠纷时效的设定可以防止当事人过分滥用法律程序,保护法院的秩序和正常的司法工作进行。
  3. 3. 保护证据完整性:合同纠纷时效的设定可以促使当事人及时收集、保留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时效中断与终止

为了更好地保护受损方的合法权益,民法还规定了时效的中断与终止情况。下面是时效中断与终止的几种情形:

  • 1. 中断: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期限内,因为某些特殊情况,债权人主张权益的行为被法律认定为中断时效的行为。比如,当债务人承认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索赔请求等情况,都会中断时效,使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 2. 终止:时效终止是指时效期限已经届满,无法再继续主张权益的情况。一旦时效终止,当事人将无法再采取法律行动维权,只能通过其他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

合同纠纷时效的注意事项

在面临合同纠纷时效的情况下,受损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1. 注意时效期限:及时了解合同纠纷的时效期限,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 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对合同纠纷时效的规定存在疑问,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寻求法律援助和建议。
  • 3. 积极收集证据:合同纠纷时效期限内,受损方应积极收集与合同争议相关的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总之,民法对合同纠纷时效的规定为当事人在合同争议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应该在时效期限内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还应注意合同纠纷时效的中断和终止情况,并在合同纠纷时效期限内积极收集证据、寻求法律援助。只有深入了解合同纠纷时效的规定,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十、刑法87条对追诉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