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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股东如何成为子公司股东?

合同纠纷 2024-11-17 01:28

一、母公司股东如何成为子公司股东?

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

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

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

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进行处理。

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非全资子公司因为还存在其他股东,所以先要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单一股东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后才能进行吸收合并操作。

也可以约定由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数股权换取母公司增发的股权,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是分为两步:

第一步是换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变为母公司的股东;

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已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公司设立与公司股东出资有什么关系?

企业注册资本和股东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注册资本是由最初的股东支付的。股份制公司在设立之初便会招募大小股东。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公司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股东资金的支持,相应的,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也有权利和义务。

民事主体在支付注册资本之后,才会享有股东的身份,继而拥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利润表中收入-成本-费用-所得税(不考虑其他业务收支、营业外收支等)。

三、公司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一、退出方式

1、股权转让

(1)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并非按照出资比例来享受优先购买权,完全由股东之间意定完成股权转让。

(2)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考虑到公司的人合性,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这里需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购买股份;

另外当出现多名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该考虑的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公司回购的情形

(1)对特定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减资

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减资,这意味着股东可以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三十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办理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3第12号)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部分股东减少其出资的,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们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流程,可以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该股东的注册资本,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

(四)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不退出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股东退出对公司的影响:

1、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及公司资产规模,仅就股东发生变化。但转让股东要求受让方以货币为支付对价,则受让方需要支付对价。如股权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支付则无筹集资金的问题,且可能存在无人接手的情形。

2、公司减资虽不需要花费颇多,同时因公司减资导致公司资产的减少,削弱公司承担责任的基础,可能会引起债权人的注意,集中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等,对公司的运营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3、解散公司同时会造成所有股东退出,除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外,解散公司不是股东退出的好选择。

四、公司股东怎么分红?

先根据公司本年盈利情况,确定分红总额,然后再用分红总额除似股份总数得出每股分红金额,最后股东按自己持股数分红。

五、如何查询公司股东?

查询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其中最常见的是通过公司的年报、公告、财务报表等公开资料来了解。此外,也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平台上的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公告等信息来查询。

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公司的股东信息,如通过股票交易平台的股东查询功能、股票行情网站的企业概况等途径。如果需要更详细的股东信息,可以向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咨询。但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信息并非所有都是公开的,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查询到。

六、有限公司股东1人与多人区别?

1、股东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多人有限公司有多个股东。

2、公司人事不同。一人有限公司人事简单,董事长、总经理都是同一人。但多人有限公司人事复杂,一般设有董事、监事等不同部门,人事层级复杂。

3、注册资本不同。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并且需要一次交足。多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万元。

七、我是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实际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实现。

解散公司的法律效果实现途径有:

一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

二是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司股东变更查询?

可以到工商局系统网站进行查询,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手机浏览器,在搜索框内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

2、搜索结果出来后,点击箭头所指的地方,进入官网。

3、以华为为例,在搜索框内输入华为,点击查询。

4、接下来,点击搜索结果。

5、在随后出现的页面里,就可以看到股东信息。

九、公司股东人数有什么规定?

公司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到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股东可以为2到200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2到50人,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为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实际上是没有上限的,但是超过200则成为公众公司,非上市公司原则上不鼓励这样做。

十、中介合同纠纷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中介合同纠纷是第三者,而合同纠纷的话,就没有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