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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支护规定?

合同纠纷 2025-03-03 00:56

一、井巷工程支护规定?

一、 一般规定

4.1.1 井巷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施工,如需变更设计,需经原设计部门进行修改。

4.1.2 井巷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流砂、淤泥、砂岩等不稳固的含水表土层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设计。

4.1.3 井巷作业地点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面必须无浮石,支护可靠;

2、 工作面空气中粉尘和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以及空气温度应符合本〈〈规程〉〉第45.1.8、45.1.9、45.1.1.10、45.1.11条的要求,并须有良好的照明;

3、 作业地点嘈声应符合本〈〈规程〉〉第36.0.5条的规定。

4.1.4 竖井井筒施工,至少要有两套独立的能上下人员、直达地面的提升装置;

当两条竖井井筒到底后,应及时贯通,以形成两个安全出口。

井下各主要巷道的交叉道口必须设置路标,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4.1.5 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材料如需代换,需经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4.1.6 井巷工程接近和穿过含水的岩层、断层、溶洞、陷落区,地表水体或与钻孔相通的地质破碎带、积水的老窟、废旧井巷或灌溉泥浆的采空区,以及有水征兆时,应遵守本〈〈规程〉〉46.2的有关规定。

4.1.7 采用爆破方法贯通巷道时,矿山测量部门必须提出准确图纸。当两个相互贯通的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米时,只许从一发工作面掘进贯通,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爆破警戒。

4.1.8 主要巷道和硐室施工,宜采用光面爆破。

4.1.9井巷工程应按批准的设计和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1.10 本〈〈规程〉〉第38.1.4条也适用于井巷掘进。

二、山体支护属于什么工程?

因为不管是市政工程也好,建筑工程也好,公路工程也好,里面都可以有边坡治理的这个项目,这个主要看和业主单位签署的合同。

山体边坡加固是为了啥?为了公路,公路工程项目里面的。为了市政路桥管隧(城市建设范围内),市政工程项目里面的。为了山体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属于建筑工程也可。

三、什么是基坑支护工程?

答:基坑支护工程,就是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对基坑支护的定义如下: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四、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土木工程领域中,对边坡进行治理和支护所签订的合同。边坡是指在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中,发现的具有一定高度和倾角的天然或人工土体的斜坡。由于地质条件、人为因素或其他原因,边坡的稳定性可能受到威胁,为了保护边坡的安全,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就显得非常重要。

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性

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对于确保边坡的稳定性和施工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首先,边坡的治理和支护工程需要专业的技术和经验,只有通过签订合同,才能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必要的能力和资质。其次,边坡治理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涉及到土方开挖、拆除、加固、护坡等多个环节,需要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及合理的工期安排,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还有助于规范施工过程和质量要求。在合同中,可以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规定必要的检查和试验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同时,合同也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资金实力进行了要求,提高了施工单位的选取标准,有助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缔约方:明确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即业主和承包商。
  2. 工程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范围等。
  3. 工程的费用:明确工程的总造价、付款方式和进度。
  4. 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包括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等。
  5. 工程的工期:确定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施工期间的里程碑节点。
  6. 工程的控制措施:规定施工单位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和监理要求等。
  7.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明确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8.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规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
  9. 合同的争议和解决:约定双方在争议解决方面的方式和程序。
  10. 合同的附则:包括合同的补充条款和其他相关事项。

通过以上内容的明确规定,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可以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控制提供法律保障。

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与签订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规范执行的重要环节。在签订合同之前,需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包括各项工程内容、费用、工期、质量要求等,以及合同中的风险规避措施和争议解决方式等。特别是需要注意合同中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金额和退还条件的约定。

在审查合同之后,双方需认真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并妥善保留合同文本和相关凭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并逐项完成工程量和工期节点的验收和支付。在工程竣工后,还应进行最终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及时办理保修手续和支付保修金。

总结

边坡治理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边坡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意义重大。通过合同的明确规定,能够规范施工过程和质量要求,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因此,在边坡治理支护工程中,应重视合同的签订、审查和执行,以确保边坡工程的长期稳定和可靠性。

五、支护图集

支护图集 - 现代建筑中的结构之美

支护是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保证结构的安全和稳定性。支护不仅可以用于地下工程和隧道建设中,也广泛应用于桥梁、高楼大厦等各种建筑项目中。支护图集是针对各类支护工程进行的图集汇编,展示了不同类型的支护结构,以及它们在实际施工中的应用。

地下支护

地下支护是指对地下工程进行的支护措施,旨在确保地下结构的稳固和安全。常见的地下支护方式包括:地下连续墙、地下支撑、喷射混凝土等。这些支护结构能够有效地抵御土压力,保持地下空间的稳定。

地下连续墙是最常见的地下支护结构之一,由深挖开挖后,在土体中止水、增加土体强度的一类结构。它的主要作用是在土体周边形成一个连续的支护壳体,抵御土壤的水力和土体的力学作用。

桥梁支护

桥梁是连接两个不同地点的重要交通枢纽,其支护结构是确保桥梁承重稳定的关键。不同类型的桥梁会采用不同的支护方式,如:挂篮、钢支撑、预应力等。

挂篮是桥梁施工过程中常用的辅助支护工具。它由大型吊车悬挂在桥梁上方,通过钢丝绳将其固定在桥面上,起到支撑和保护桥梁结构的作用。挂篮在桥梁修建、维修和加固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提高工程的效率和安全性。

高楼大厦支护

高楼大厦的支护结构要求更为严格和复杂,因为其高度和体积相对较大,所承受的荷载也更加复杂。高楼大厦的支护结构包括:混凝土墙、钢结构、拉索等。

混凝土墙是高楼大厦中常用的支护结构之一,通过在建筑各部位设置相应的混凝土墙体,可以增加整体刚度和稳定性,确保大楼在各种外力作用下不发生倾覆和坍塌。

结语

支护图集记录了现代建筑中各种类型支护结构的应用实例,展示了建筑领域内的技术和创新。无论是地下施工、桥梁建设,还是高楼大厦,支护结构的选择和应用对于保障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

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支护结构也将不断进步和完善,为建筑行业带来更多可能性和机遇。通过学习和研究支护图集,可以深入了解各类支护结构的特点和应用方式,为今后的建筑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希望在未来的建筑领域中,支护图集能够成为每位建筑师和工程师必不可少的工具,为实现更安全、更稳定的建筑环境贡献力量。

六、支护工程是什么意思?

支护工程是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

基坑支护工程作为一个结构体系,应要满足稳定和变形的要求,即通常规范所说的两种极限状态的要求,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所谓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基坑支护来说就是支护结构破坏、倾倒、滑动或周边环境的破坏,出现较范围的失稳。一般的设计要求是不允许支护结构出现这种极限状态的。

七、基坑支护属于什么分部工程?

基坑支护是属于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子分部,一个建筑工程,他分有十大分部工程,其中最开始的那个分部工程就是地基与基础工程,而基坑支护,就属于其中的一个子分部,他是属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中的一个分部资料,就是按地基与基础分部进行,有基坑支护,基坑降水还有基础土方开挖等

八、基坑支护工程有哪些特点?

基坑支护工程主要特点

1)基坑支护体系是临时结构,安全储备较小,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监测,并应有应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险情,需要及时抢救。

2)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如软粘土地基、黄土地基等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同的地基中基坑工程差异性很大。同一城市不同区域也有差异。基坑工程的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都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情况进行,外地的经验可以借鉴,但不能简单搬用。

3)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个性。基坑工程的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不仅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有关,还与基坑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位置、抵御变形的能力、重要性,以及周围场地条件等有关。有时保护相邻建(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的安全是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关键。这就决定了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个性。因此,对基坑工程进行分类、对支护结构允许变形规定统一标准都是比较困难的。

4)基坑工程综合性强。基坑工程不仅需要岩土工程知识,也需要结构工程知识,需要土力学理论、测试技术、计算技术及施工机械、施工技术的综合。

5)基坑工程具有较强的时空效应。基坑的深度和平面形状对基坑支护体系的稳定性和变形有较大影响。在基坑支护体系设计中要注意基坑工程的空间效应。土体,特别是软粘土,具有较强的蠕变性,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土压力随时间变化。蠕变将使土体强度降低,土坡稳定性变小。所以对基坑工程的时间效应也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

6)基坑工程是系统工程。基坑工程主要包括支护体系设计和土方开挖两部分。土方开挖的施工组织是否合理将对支护体系是否成功具有重要作用。不合理的土方开挖、步骤和速度可能导致主体结构桩基变位、支护结构过大的变形,甚至引起支护体系失稳而导致破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力求实行信息化施工。

7)基坑工程具有环境效应。基坑开挖势必引起周围地基地下水位的变化和应力场的改变,导致周围地基土体的变形,对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产生影响,严重的将危及其正常使用或安全。大量土方外运也将对交通和弃土点环境产生影响。

九、工程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吗?

结论:起诉支付建设工程价款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4号)。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4.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5.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6.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7.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8.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综合上述所列举的各条文叙述即可得出上述结论。

十、隧道工程施工,什么是主动支护,什么是被动支护?

支护系统完成后,立即对土壤施加压力,以阻止其位移的,都是主动支护;支护系统完成后,并不立即对土壤施加压力,必须等待土壤变形产生位移之后,才对土壤本身产生压力的,都是被动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