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合同纠纷 > 正文

合同纠纷案例

合同纠纷 2025-04-18 18:16

一、合同纠纷案例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学无止境

合同法案例分析分析:合同是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条款的约定应该经双方协商一致,包括合同签订了以后的变更,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才可以变更,否则,单方面的变更就是违约行为。按法律规定合同应有的内容是: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包装方式、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有几个合同必备条款的约定和履行中存在问题:

一、 质量条款,虽然有质量条款,但是实际并没有具体就产品的质量要求作约定。尤其是在惠州公司要变更为双重搪瓷,双方并没有就双重搪瓷的质量要求作约定。

二、 验收;没有约定验货的时间,也没有约定验货后的质量异议期,另外对验货人的约定,货物卖给惠州公司却约定由国外客户验收,对己方不利。

三、 包装;产品的包装的约定是笼统的

四、 违约责任:出货后,如客户因质量问题提出索赔全部由卖方负责,货物是卖给惠州公司,番禺厂本应对惠州公司负责,但违约责任中确约定对惠州公司的国外客户负责,明显对己不利。

首先讲一下质量条款。

1、明确的质量标准:有详细说明要求《合同法》第153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因此,关于质量的要求更多的是卖方的责任,而对于买方而言,对质量的约定和索要质量说明是保护本身权益的必要手段。3、按样品,需封存样品。如果质量标准较

二、合同纠纷案件

起诉你可以提两个诉求,1,坚持房东履行合同,2,要赔偿,赔偿的费用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损失来定。一般是要赔付双倍违约金的。

三、合同纠纷案例,在线等解答,三方合约案例~~~~~

1. 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追回保证金

2. 当然可以要求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付清货款,不安抗辩权

3. 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4. 关于此项,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律师没法建议

     另外这里面的专家只处理具体的案件问题,如果此问题只是学习研究用的,那么律师不予解答。

四、经济纠纷案例

经典经济纠纷案例:甲方:商场供应商乙方:某商场案例事实理由说明:甲方本着合作向乙方供应各种耗材物品,乙方多次向甲方开出空头支票,导致甲方与其合作商信誉丧失,致使甲方无法经营(部分甲方合作商甚至用极端方式威胁甲方人身安全)。2006年5月,乙方与丙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丙方购买乙方设备等款人民币壹佰多万元,2006年6月乙方停止经营,丙方进驻装修。2006年7月10日前仍无人向债权人支付货款。于是甲方向该地区街道办事处反应情况,7月中旬,该街道办事处主持召开协调解决会议,会议决议:丙方同意将购买乙方设备的壹佰多万元资金拔入该街道办事处账户,再由该街道办事处打入各供应商账户上,但是,丙方至今仍未支付这笔款项。乙方请律师为其处理此事,律师本应维护法律的公平,保护合法人的权益,而该律师始终没有向债权人通知事情的处理情况,反而给乙方充足的转移财产时间,其中有乙方另一家分店约人民币50万元的使用权转让给丙方,同进还有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轿车一辆转卖,楼房一套约人民币75万元转卖,所卖资金被乙方带走不知去向,当甲方再次找该办事处,该办事处在对丙方出而反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将此事反应到本市政法委,市政法委建议甲方向市所属地区人民法院起诉,希望法院对乙方这种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做出公正的判决。诉讼请求:1、乙方尽快支付相应货款;2、乙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3、乙方承担本案所涉及的误工费、信誉赔偿费、差旅费等。

五、合同纠纷案例,有关汇票,求解……

1、享有追索权。人民商场是出票人,物资公司是背书人。

参考:《票据法》 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人民商场和物资公司对文化路支行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参考:《票据法》第六十八条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