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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法54条行使撤销权是什么案由

合同纠纷 2025-04-24 06:16

一、依据合同法54条行使撤销权是什么案由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法》里面有一句,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求问这句话具体怎么解释。

给受损害方选择的机会,后面加的半句是因为合同法的原则是鼓励交易,本着鼓励达成合同的目的来立法的,所以如果受损害方希望进行变更,希望能够继续履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本着尽量促成合同的精神来审理案件,不能直接就撤销,同时也是体现了民法上的意思自治,请求什么判什么,人家要变更,你撤销干嘛呀!

三、效力待定合同的催告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几个月?

一个月.

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四、合同纠纷,以胁迫方式签订的,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您好,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受胁迫人依法享有撤销权。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限制,即受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且撤销权必须是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

若有疑问,可继续咨询,若已清楚,请采纳

五、什么是合同保全措施?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