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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合同纠纷 2025-04-26 02:16

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合同有很多种,比如保险合同,运输合同,购销合同等,而且合同内部也有各种变数,比如当事人约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1.《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原则,凡是《民诉法》没有例外规定的,均使用该准则。

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4条,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4.运输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7条,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诉法规定,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是确定的。

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在出借人出借完资金后只有收款义务,而合同履行地为收款人一方所在地,因此出借人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被告所在地法院在财产保全、执行等方面拥有优势,原告所在地法院方便原告起诉。

三、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生纠纷,如何确定法院管辖

。如果债权人向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则应由担保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依据《担保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四、哪些法院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个人债务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个人债务纠纷实际上就是借贷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