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劳务分包合同未解除如何起诉
一、原劳务分包合同未解除如何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劳务分包合同未解除产生纠纷的,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人要提供起诉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如何避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发生
1.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
首先,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分包企业的资质情况;其次,必须签订劳务合同,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必须完备合同条款;第三,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2.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
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劳务分包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规范操作,应当按照规定先报批后使用,严禁擅自招用农民工。今后使用农民工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农名工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则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二是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3.禁止使用自然人(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包工头”私拉滥招、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是发生劳务纠纷的根源。因此,禁止使用“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是杜绝分包纠纷的根本,也是大势所趋。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早已在2005年就出台文件,将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逐步取消建筑劳务领域的“包工头”,清退无资质的劳务队伍。同时,鼓励一些施工能力强,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进行工商注册,获取资质证书,并与他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三、劳务分包可以起诉发包人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劳务分包产生纠纷后,如果发包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发包人可以作为案件的被告,因此劳务分包可以起诉发包人。
四、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
能起诉甲方的机会很小。因为甲方有理由相信项目负责人是你公司的人,可以代表贵司,除非甲方在付款和财务流程上明显违反你们之间的劳务合同。
甲方有过错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如果你们的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甲方看到过,项目负责人私刻的章甲方应该看出是假的,却没看出来,即是过错。有过错,可以让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工程劳务出现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劳务出现纠纷可以这样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但是,现实中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的现象经常发生,从而导致承包人也不能及时支付分包人的价款。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的一项主要原因就是不能及时收到工程款,而且可能还越拖越多,导致其资金运作出现困难。当然,除此而外,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进度等方面问题,也是产生纠纷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