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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省房屋租赁正规合同

合同纠纷 2025-06-26 00:46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与房屋所有权证明记载地址一致。

(二)房屋状态: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 。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家电、装修等状况详《房屋交付确认书》,见附件1。

(三)房屋户型:□成套住房,___室___厅___厨___卫;□非成套住房,单独空间 共享空间包括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

(四)出租方式:□房屋所有权人出租。

(五)房屋权属及代理情况:《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已设定抵押,房屋未被查封;无共有人;房屋权属证明文件见附件2。房屋不由第三方负责代理出租,无代理出租凭证。

第二条 成交方式

本次房屋租赁通过下列 方式成交。

(一)租赁双方自行成交。

(三)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租赁服务。

第三条 房屋租赁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办公□工业□文教卫□其它 。租赁用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租住人数:本房屋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房屋出租范围内的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阳台、储物间、车库和地下储藏室不得作为居住使用。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

乙方属于流动人口范围的,应当依法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本次房屋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租赁双方经房屋交验,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

第五条 租金、押金约定

(一)租金标准:本合同约定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乙方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二)押金管理:人民币(大写) 元。押金应于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押金抵扣乙方应交的租金、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一)租赁期内,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网络宽带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车位费、公共电费、公共水费等。

(二)房屋使用维修安全

(一)甲方义务: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危及人身安全。

(二)乙方义务: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地方法规规定,合理使用房屋,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自行消除。

(三)租赁期内,租赁双方应共同保障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四)乙方原因导致的损毁,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五)分租房屋使用中,对于分租承租人应承担的维修赔偿责任,应由相关分租承租人平均分担。

第七条 房屋的装修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

(二)乙方应保证其装修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三)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对装饰装修物的处置,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房屋使用维修安全

(一)甲方义务: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不危及人身安全。

(二)乙方义务: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地方法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三)租赁期内,租赁双方应共同保障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四)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维修、更换的,乙方可代为维修、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损毁,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情况说明

(一)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出售本房屋的,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二)房屋转租:乙方在租赁期内进行转租或分租所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承租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三)租赁公共服务:租赁期内,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在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除或改造租赁期未满的房屋,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并造成损失的。对城市建设拆除的补偿费的分配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迟延交付房屋达 天的。

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或影响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因权属纠纷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连续达 日或累计达 日以上的。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擅自拆改变动、损坏房屋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的。

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分租给他人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出租条件。租赁期限内若出现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除补交欠租外,并按每逾期1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按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对所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改变原有状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五)在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当在该情况发生 日内返还房屋及搬离个人物品,逾期未返还房屋及搬离个人物品的,每逾期1日,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据实计算房屋占用费。逾期超过 日的,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交由甲方任意处置,且甲方因处置该遗留物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送达

租赁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寄挂号信或其他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它补充约定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同时双方应自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义务。